食品安全涉及的范围很广,食物自身、挑选环节、处理环节、储存环节以及我们自身的卫生意识都涉及到食品安全,在重视餐食品质和安全的背后,是食品管理团队的长期有效监管。因此,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保障食品质量和人们身体健康具有现实意义,也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发展、提升食品安全与质量的基础。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条 在我国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和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和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需聘任食品安全总监,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安全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在新的岗位开始工作,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
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包括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包括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食品安全员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之一道关,食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首要人员,也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人员。
食品安全总监是中大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幼儿园、学校、企业食堂必须配备的更高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师是国家新职业,也是食品安全法要求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前提条件,也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只有实现食品卫生与食品营养监管的并重发展,才能够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发展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与挑战,共同促进食品安全的长效、可持续性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始终备受消费者群体的关注与重视。尤其是在近年来食品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食品生产行业正在不断谋求发展与进步,食品行业的安全管理问题频频产生,若不予以针对性处理,会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只有同步狠抓食品卫生与监管方面的工作内容,才能够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效、可持续发展。
健康中国,食安先行。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性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创新性、技术性。随着食品安全领域发展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严管、严防、严控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又要把控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