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贷款时都遇到过哪些坑# 阴阳合同,在下载贷款APP软件,注册电子账户,授权身份证(正/面),银行卡号,人脸识别后,借款借款金额相同,实际合同还款金额和年利率就不一样了,这就是阴阳合同,很多贷款公司做(P2P网贷)业务都是这种套路,因为贷款公司做(P2P网贷)业务普遍存在,这就是贷款公司不敢去法院起诉欠款人的原因之一,而且贷款公司做(P2P网贷)业务就是两头吃利息,很多贷款人就这样坑的,
#贷款50万利息可省2万#
刚刚看到这个政策,在这之前买房的,享受不了,仅限于|新|用|户!!注意最后一句,老用户仍按原来的合同执行……像极了APP|拉|新|活动!
你现在每月房贷还多少?#房贷#
在工地这个围城里,上则项目经理,下则工地打灰,唯有此软件才可助我破局上岸,这个万能软件,合同范本,模板,技术规范全都有。有这个软件,我才有了底气
北京数字的太百兔奶糖甜吗?
大白兔奶糖儿时的记忆,太百兔是个什么鬼?这回,把法官也忽悠了……
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借款人起诉平安普惠三家公司,起因是平安普惠公司通过自己运营的APP软件自行生成多份增加贷款费用的电子合同,并将借款人在平安普惠APP上的征信查询授权时的签名复制到了这些合同上,请求判决平安普惠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
平安普惠公司为了证明是借款人自己签署的相关电子合同,给法庭提供了BJCA认证公司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载明:
《付款金额确认书》的电子签名形成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17:40:32;
《联合贷款委托书》(资料代传递委托书)的电子签名形成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17:46:54;
《小贷征信授权书》即《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授权书》的电子签名形成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17:51:57;
《银行征信授权书》的电子签名形成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17:54:46。
验证报告均载明上述电子签名在形成后未发生篡改。
同时,法庭调查确认:上述电子签名为同一签名笔迹,上述电子合同为一次签名、同时形成。
法庭认为:既然电子签名均形成于2017年12月30日下午5点40分-55分之间,且形成后并未发生篡改,原告称电子签名系复制,本院不能认同。
法院判决:驳回借款人全部诉讼请求。
学法提示:一次签名,验证报告报告显示四个不同签名时间,还能得出电子合同自签名后未发生篡改。这不是正好证明了平安普惠复制签名的事实吗。(BJCA公司事件型电子签名的签名数据即签即销毁,仅能使用一次。不同于常规的UKey方式签名)
平安普惠敢盗用签名伪造合同;
北京数字认证敢瞎认证举证!
一个比一个牛!让人唏嘘不已。
想看裁判文书原文:【平安普惠(2019)皖0104民初4944号(同一签名笔迹不同签名时间) - 今日头条】平安普惠(2019)皖0104民初4944号(同一签名笔迹不同签名时间)
【电诈前科人员遭遇电诈求助民警】前日,安陆市公安局木梓派出所辖区内,一名电诈前科人员李某突然在微信上联系辖区民警,声称自己因资金周转不开,下载了某未知借款平台网页的贷款APP,在其中贷款20000元钱。
申请之后,该贷款APP平台客服告诉他,因为银行卡账号错误要求交纳30%的验证金,如果不交这个钱会违反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会被系统默认为骗贷人员。李某感觉不对劲,询问民警自己是否遇到了套路诈骗,自己签了合同会不会被对方起诉。
民警告诉李某,他确实遭遇到了贷款诈骗,银行卡号错误是无法进行转账的。告知李某是诈骗后,李某还在担心合同问题,民警又同李某解释本就是一个用于诈骗的假合同,更何况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是指一方首先履行某种行为,如果没有履行是不需承担责任的。民警随后劝其直接将APP删除。 (来源:平安安陆)
江苏徐州的王女士经朋友介绍,得知了一个APP购车可享半价的优惠活动,将车价的一半交给平台作为定金,由平台偿还贷款。于是王女士在这款APP上看中了一辆二手的奔驰GLC,首付只要2万。
通过平台的操作,王女士向银行贷了33万元,虽然感觉多贷了款,但是王女士又与平台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只支付一半的车价给平台,剩下的33万元贷款,平台将以消费补贴的方式,分36期返还给王女士。
前几个月平台也将这笔钱如约打给了王女士,王女士也顺利取现成功后用来偿还贷款,结果从第六个月开始却出现了问题,平台将钱打给王女士的账户,结果却无法取现,每一次只能取现1000元,但是却显示无法到账。
无奈王女士只能自行垫付贷款,这样算下来,如后期这笔钱要自己承担,王女士要多拿十多万元,焦急的王女士于是来到了平台所在地杭州,在媒体的帮助下见到了平台一位副总林经理。
林经理表示,最近平台有一些海外的团伙在钻平台漏洞,因此导致了平台提现需要人工审核,提现变慢了,目前正在进行系统修复,修复完成之后,就可以自动审核了,如果顾客不想要车了,可是再签一个协议,把车退回来,平台把钱还给他们,几位消费者均表示愿意再等等看看。
半价购车,真的是不敢想象,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你敢这样做吗?
从本案来看,实际上一辆车是28万元,贷款总额是26万多元,加上7万多的利息,总数额就达到了33万多元这样一个数额。
那么王女士等人向平台支付了一半的车价款,就是14万元,由平台每个月返还给王女士9300多元,如果平台36期都将这笔钱如数打给王女士,那么平台这不是凭空亏损了十多万?
所以平台的这种操作还是让人非常迷惑的。
而接下来平台在返还时,确实出现了返还无法体现的情况,而平台副总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系统修复,修复完成之后,就可以自动审核了,接下来面临的还是两种情况。
首先,平台按照约定每个月向消费者返还贷款,一直返还到36期,那么双方之间就没有争议了。
但是,如果平台没有按照约定返还,而是出现了停止返还的情况,就要看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了,双方约定由平台每个月偿还9300余元的贷款,那么此时平台一方就是违约行为,对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尤其是让人不解的是,既然银行放了款,那么这笔钱是打给了平台还是说真正的卖车人,在这一点上还是存在疑问的,如果是打给了卖车人,这倒没有什么疑问,但是如果打给了平台,就是说平台既拿着银行打得车款,又拿着王女士等人一半的车价款,那么短期之内,必然聚集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池。
目前王女士等人表示如果接下来不打款,不排除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半价购车,这样的好事真的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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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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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王涵,其代理广告APP出大事了】
王涵出事了,汪涵代言的P2P贷款APP老板跑路了,380万人入坑,8430亿的经济损失。汪涵甩锅:合同已过期,这是一个公众人物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吗?
APP名称叫爱钱进,累计坑骗的用户数有6479万。老板卷款跑路了,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王涵,作为公众人物必须有社会责任感,不能因为合同到期,此事就翻篇。
更有律师直言,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法律责任。
【#科大讯飞诉京东云讨回261万项目款#】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西京东云乾云计算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判决书。详情显示,原告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京东云乾云计算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项目款项261万余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
股东信息显示,山西京东云乾云计算有限公司由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