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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系统怎么提取(按揭贷款信息联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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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

信用贷款系统怎么提取(按揭贷款信息联网提取业务)

[惊呆][惊呆]居然还有不知道怎么拉征信报告的吗???今天有个客户跟我说,花了好几百块钱各种网贷APP里面拉取的难道不行吗?[泪奔][泪奔][泪奔]很明确告诉大家,银行根本不认可这些征信报告,拉取征信报告应当去正规机构拉取,以宁波地区为例,目前不单单人民银行可以拉取征信,目前多家银行网点也可以拉取征信报告,征信报告详细版本征信,明确告知大家贷款以及信用卡使用情况,#宁波头条# ,还有温馨提示:征信好差不单单是以逾期情况判断,近期征信是否多次查询(贷款申请导致的查询以及信用卡申请),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记录(没有使用过贷款信用卡征信属于一般),其他地区朋友可以打当地人民银行电话问征信查询网点哦[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

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资金可以提取了

5万元以下的首批由河南农村信用联社实施垫付,登录微信小程序“村行垫付”小程序办理15上午9点启用。

【#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收紧#】7月30日,河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要求,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在购房后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提取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这也意味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装修等原因,今起将无法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也有所收紧,申请人应满足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河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通知中称,为进一步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议要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二、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实际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省直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并授权贷款受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

  四、调整有关提取政策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或退役未满3年复转军人的,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后缴存未满12个月但账户状态正常的,按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 借款人配偶为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按照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其身份和收入依据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

  (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三)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之和,缴存不满12个月的账户余额和无正当原因补缴的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

  本通知第四项内容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内容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执行日期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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