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头条# 大家想象一哈,三十年前的550元银行借款,现在连本带息需要还多少钱?这张发黄残缺的银行借据,见证并记录着邓先生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1991年12月20日,家住山阳延坪镇铁炉村的邓先生,找到黄土凸信用社小洛峪沟业务站杨金娃那里立下了一张550元的放款借据,带着这550元的路费,邓先生踏上了去新疆的谋生之路。
不久的后来,业务站代办员杨金娃因病去世,加上信用社业务站撤并,一晃近三十年过去了,这笔借款再没有人催要和过问过,成了信用社沉到箱底的死账。邓先生呢在新疆也一住就是近三十年,早都在新疆安家落户,成了地地道道的新疆人。
2019年二月份,邓先生给孩子买房办理按揭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己在信用社还有一笔借款未曾归还,他转辗联系到我,请我前去银行帮忙处理,银行朋友也很惊讶,没想到近三十年的借款还有人主动归还,直接按连本带息1500元让我撤走了借据。
可谁知就在前几天,邓先生查征信时,系统显示邓先生还欠银行利息1428.18元,邓先生一下子蒙了,这不是两年前都处理了,怎么还有利息没清完。
原来借据虽然撤走了,也不会有人再来催要,但录入系统的欠息是去不掉的,邓先生是做事情的人,立马又补还了欠息。三十年前的550元银行贷款到今天连本带息还了2928.18元,大家觉得划算不?
另外,邓先生对自己还清借款以后还需要等五年时间才能才失信人名单中去除很是不解,大家还有啥办法能帮助邓先生早日从失信名单里走出来吗?#商洛身边事#
砍头息贷款不合法、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本息必须返还借款人!
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中明确写道: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收取砍头息的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偿还,多出的本息可以起诉平台返还。
另外如果涉及到暴力催收违法行为,还可以起诉平台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作损失、名誉损失等等每一笔都和他算。
相信法律、不要妥协!
欢迎讨论!
#360行,行行有真知#
之前讲经营贷,有人讲只能贷3年,有人讲是20年,其实都不完全对。经营贷款有两个期限,一个是授信期,一个是借据期。比如授信20年,借据3年一期。意思就是在20年内,信用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每3年可以贷这笔钱一次,也就是每3年要还完贷款,如果需要还可以继续贷出来。
最近经营贷细则出来了,主要改变是抬高了门槛。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次看看贷款人还有什么招数。
#郑州头条#这些天一直有朋友咨询我,在之前买的房子房贷利率都是上浮的(大部分都是5.88%),如何降低一下房贷利率!
因为现在现房抵押经营贷款利率比较低大概是年化3.6% 。而且也有很多人选择通过这个方式转贷了。但很多人可能没考虑到这样的贷款大部分都是授信十年,一年期或三年期。直白的讲就是,你的房子在我们银行可以给这么多授信额度而且授信给你10年,但我只能按当前的利率借给你一年或三年(借据只和你签一年或三年)。
这样就会有个问题,借据到期后需要从新签约,但利率是多少只能按签约当前时间算!
个人名义出借款项的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审查出借款是个人合法收入,出借是否具有营业性、营利性等,也得审查借款是否实际发生,不是简单的有借据就可以胜诉的。一人咨询近千万的民间借贷案,存在诉讼时效已过,借款转账流水不全,利息约定不明,利息约定过高,买卖货款转为借款等等问题,解答了几日。谈到代理费的问题,没有回音了[机智][机智][机智]
今天上街碰见老家人,他是因为帐户被法官冻结来找贷款使用人。而使用人躲在外地打工未回家。事情源于乡信用社为规避贷款风险,搞三户联保。贷款使用人贷款时,未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也未在借据签名认可,就被担保了。结果十万元贷款到期,信用社就把贷款人和三户联保人均诉之法院。法官判借款人还款,三户联保负连带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把三户人的一卡通及银行帐户冻结了。这种事,发生在卢氏农商行。@邓学平律师 #三门峡头条#
我呢,退休前供职的一家私企老板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就在我离退休还差两年的时候,公司由于几年前在沈北新区贷款购置了一家已经破产企业的厂房而陷入困境,导致还不上银行贷款而且还拖欠了员工几个月的工资,于是想到从我这里借钱。我呢为人一向仗义且有极强的同理心,就毫不犹豫地把钱打到了老板的账户,更是有碍于情面也是出于对他的信任,甚至都没主动开口去催促补个借据或欠条什么的凭据!一晃,转眼六年多过去了,话说回来,谁家过日子还没有个大事小情之类的,这期间我也一直间歇性的在要,回复我的不是说暂时还不上就是说尽快,而且亲口说企业经营情况有了好转。我的意思是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也可以分批还,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有时候一想,这么些年的情面在呢,也不至于走法律途径啊!当局者迷,你们说,这钱他还打算还我吗?
案法337:抓住你一点证明的失败,就直接判对方主张成立
(2020)粤05民终8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简述:
张三、马六之前并无瓜葛,张三经人介绍为马六工作过2个月。
在这2个月工作期间,马六向张三转账10万元,附言“借款”;5天后又转账24万元,附言“货款”。
两年后,马六把上述两笔转账凭证打印出来,去法院起诉张三要求归还34万元借款。
张三懵逼,大家看张三的解释合理与否?
1、根本不是借贷关系,两人刚刚认识他凭什么借巨资给我?而是让我去给马六买高档烟酒。
2、我一个打工仔去办货,有眉目了先打给我10万元是付定金的,至于马六在转账备注写“借款”,一是马六自己写的,二是我当时帮忙办事也没多想,至多类似于公司员工出差请款或者“备用金”性质,如果不是代其进货怎么可能会给我这钱。
3、一共买了34万元的高档烟酒,抵顶前面的10万元,马六再补付剩余货款24万元,所以后面一笔转账备注“货款”,早已两清了。
4、这事过去一年多了,早就忘记了,再说空口无凭马六没借据,就拿两笔转账凭证就起诉我,晕。
一审法院:
1、款项交付34万元的事实双方无争议;
2、马六主张借贷,没有债权凭证。
3、张三主张买高档烟酒,与本案无直接关联。张三证明失败,直接认定马六主张成立!!
判决:张三归还张某34万元。
二审法院:
注明是借款的10万元,另外24万元注明的是货款。改判:张三归还张某10万元。
替张三难过,还不如啥都不说什么都不抗辩,法官反而不好判原告胜诉。
一声叹息,让我们一起诵读法条吧。
《民间借贷解释》(2020)第15条大有提醒法官之意,提示性规定: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诚信无价,一诺千金—净化信用环境延津党建金融联盟在行动
孙超楠
2021-11-24 08:44
刚入冬,早晨凌冽的寒风吹到脸上就像刀割一样,路旁的树枝在风中狂舞着,延津农商银行榆林支行行长杜红利一大早便来到延津县榆林乡枣园村刁大爷家中,原来刁大爷前些年在榆林信用社(改制前)贷了3000元,目前还欠款2000元。
杜行长出发前便做了准备工作,多方打听了解到刁大爷家庭生活不宽裕,但来到他的家中,眼前的景象明显比想象中还要糟糕一些。谁知,还没等杜行长开口,刁大爷便赶忙出来说:“你们是农商行的吧,快进来坐。”
看着热情的刁大爷,杜行长和任彦坤没有多说什么,先随大爷到了家中,想着先摸清情况。刁大爷很随和,主动与杜行长聊着家里的情况。原来这位65岁的高龄贷户刁大爷有一个儿子,早在多年前就已入赘到外面了,很少回来,妻子又常年有病,不能干重活,家庭生活十分艰辛。杜行长明白既然来了,就该把来意说清,无论如何,这笔债务都是刁大爷欠下的,杜行长和缓了口气,跟大爷回忆了当年的借款情况,拿出刁大爷亲手签字的借据进行确认。
刁大爷承认这笔贷款是他本人借出使用,且因经济原因没有归还,说到这里,老人也羞愧的低下头,想了想便在屋里翻箱倒柜,最后从一个旧的柜子里取出200元钱交给杜行长,并说道:“贷款的事俺知道,你们之前来村里收贷款的事俺也听说了。俺一直记着当年信用社帮了俺,俺不会忘,给俺点时间,俺攒够了就赶紧去还。”
话语简单而朴实,与恶意逃债者的花言巧语形成了鲜明对比,白发苍苍仍不忘坚守承诺,对比那些年纪轻轻却走上失信不归路的人,刁大爷的话令人肃然起敬。杜行长道:“大爷,你记着我的手机号,你有什么情况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事情过去几天后,杜行长多次联系刁大爷,不为追收欠款,只是简简单单的问候老人家,谁知有一天,杜红利行长突然接到了刁大爷打来的电话,说是有事情想找她商量。
杜行长接到电话后,便与同事驱车赶到了大爷家里,一进门,刁大爷便将一个破旧发黄的鼓鼓的手巾交到了杜行长手中,并说道:“这是1000元,你先拿着还一部分贷款,剩下的俺有了再归还。谢谢你们对俺老两口的理解。”
诚信有价,一诺千金。刁大爷的举动让杜行长感到惊讶,老人没念过多少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简简单单八个字,却是他心目中最起码的做人道理,他的自尊和自重,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比金钱更可贵的诚信。看着刁大爷那像石头一样粗糙的手,饱经风霜的脸上皱纹纵横交错,杜行长的眼眶红了,有种无法言说的感动。从刁大爷家出来,虽然寒风瑟瑟,但杜行长的心里阳光明媚,一股暖意袭上心头。
1991年重庆,蒋诚正在和村里的老哥聊天,却见儿子黑着脸走进家门:“爹,你做啥了?你咋欠了那么多钱,人家银行都找上门来了。”儿子说着将一张借据递到了蒋诚的面前。
蒋诚的儿子百思不得其解,父亲是一个很节俭的人,而且对于钱方面也是比较“抠”,他怎么会欠钱呢?还是欠的银行的钱。
对此,蒋诚并没先跟儿子解释,而是对进门的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歉意,也表示自己现在就去凑钱。
他将家里值钱的东西卖完不够又去借,东卖西凑,终于够还银行的钱。休息一会儿之后,蒋诚才向儿子解释事情的缘由,而这次解释他的儿子才意识到,原来父亲曾是战斗英雄!
蒋诚自出生就陆陆续续经历了国共内战和抗日战争,后来新中国成立,为了减轻家里负担,1949年12月的冬天,21岁的蒋诚加入了“解放军”。在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的四个月后,他所在的部队被编入志愿军,紧接着就入朝参战。
奋战百日左右蒋诚凭着自己的英勇和能力火速晋升为机炮连副班长,并且在半年里就参加了不下400多场的战斗,两年多后更是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2年10月,他迎来了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场战役—上甘岭战役,在这场战役中他带着战士们在敌军的严密炮轰封锁下,依然击败敌人400多人、击毁重机枪一挺,甚至还击落飞机一架,成功守住阵地。
在这次战役蒋诚也受了极重的战伤,差点被死神带走,虽然活了下来,只是最后腹部下方永远留下了一道长达6厘米的伤疤,也因为这场重大战役,他荣获我国一等功的军人荣誉。
战事结束回国后,他又在部队里服役了两年,之后低调复员回到老家,投入到家乡建设之中。乡村修路的时候,他更是主动请缨带头修,可是路修到一半,钱不够了,村民们都不愿意干下去,纷纷捡起锄头准备干自家的农活。
蒋诚深知修路对家乡的重要性,但钱确实是一个大难题,不过他还是拍着胸口让大家不要慌,继续修,钱的事儿,他来想办法。对于蒋诚这人,虽然平时少言寡语,但是大家都知道只要他说出的话,那就是一个唾沫一个钉,定能办到。
而他欠的钱就是这个时候他以个人名义向农村信用社贷的款,也因为他的贷款修路工程才得以顺利地进行,直至竣工。
当时他贷了大概有2400多块钱,对于当时来说那可是笔巨款了。之后蒋诚一直都想要还的,只是有心而力不足呀!没有那个能力还,这天银行找上门来才东卖西凑才还清。
可是蒋诚并不后悔,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一名军人,又是党员,只要为家乡好,做什么都可以。
真正的英雄就是这样,不为过去的成就而一直沾沾自喜,也不会到处炫耀吹嘘,只是专注于脚下,一步步地向前进,只要国家需要,只要人民需要,他们就会站出来奉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