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5 17:17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 杜思远 通讯员 陆旭燕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并将自3月1日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据悉,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随着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调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新版营业执照从竖版调整为横版,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
此外,新版营业执照还调整了版面内容,维持原版执照的8种格式不变,加强了印刷管理,规范了民族文字的使用,并由总局统一免费发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使用。根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要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要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旧版营业执照还可以办理业务吗 现在办理的营业执照是最新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