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内0602执恢880号
申请执行人苗子林与被执行人李万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更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之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万荣,男,汉族,1972年7月1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胜利村,身份证号码:152726197207193910。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万荣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额10%予以奖励。线索价值超出执行金额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如果不具备变现可能,按照10%份额按份共有(以申请执行人承诺的奖励比例为限)。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 *** :0477-8113531
联系人阿日古娜:0477-8113531
特此公告
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1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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