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从合法性角度看,肯定不合法,班主任不是行政执法者。本人亦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2.之所以不赞成,不在于其合法与否,而是其效果有副作用。在高中,班委实行民主选举产生,班级财务由班委管理,奖罚措施由班委制定实施,班主任审核,民主程序通过。班主任置身其外,就是充分实现班级自主管理,也是为了避嫌。
3.不要随意贬低教师人格,正人先正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不是空话。不学无术,人格低下者是混不下去的。举个例,许多人质疑教师课内不教课外补,事实是教师狠不得把课间休息也拿来上课,学生的自习课都被拿光了,都要预约,晚自习教室里,常见教师讲解练习,唾沫横飞。办公室里最多的抱怨是时间不够,背后的议论是某老师老布置太多作业,搞得学生没时间重视我这门课,会议上领导强调的是铃响即下课,晚自习还学生自主,教师要努力提高40分钟内效率。为什么真相与大众认知差别这么大,因为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更是教师的命根,它所涉及不仅是工作考核,更是面子、地位,职场的自尊、自信。
4.讨论罚款合法与否的问题,背后影射的是教师强权、暴君。事实是教师连孩子王都不是。教师只不过是舆论强权、行政强权蹂躏下默默承受的小人物而已。举个例子,几年前实行绩效工资时,舆论宣传是改善教师待遇,然而真相是残酷的。文件中所讲的在原工资外根据绩效发放奖励性工资,到了现实中是,从每位教师的工资中扣除10%由教育局支配奖励先进,从每位教师的工资中扣除30%作为奖励性工资由学校支配。于是,一次所谓改善教师待遇的改革又成了权力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