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一个10亿的工程项目,居间费到底能拿到多少?
这里给大家一个参考标准:
如果是10亿的劳务工程,大概有2000万左右的居间费;
如果是10亿的土石方工程,大概有3000万左右的居间费;
如果是10亿的路桥工程,大概有4000万左右的居间费;
如果是10亿万的绿化工程,大概有5000万左右的居间费;
一般居间费是总造价的1-5个点,利润越大,介绍费越高。
如果获得大额居间费,如何完税税负最低?
比如1000万的居间费如何提现,交税最少?
其实,可以设立成两个个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这种方法也可以合理进行个人居间费节税。
开专票,总税负只需5%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来节税!
这就是个人在税收优惠园区内代开发票,以经营所得计税,核定个税,降低了整体的税负,目前个人年开票在500万内的增值税是免征的,个税核定在1%-3%,平均税负在1.5%左右。
前提是必须要在税收优惠区开,然后,必须提供合同,保证业务真实,然后需要签一份承诺书!
解决方案三、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个独立企业的核定征收;
可以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或个独立企业,使用这家公司去承接居间业务,可申请以核定征收,增值税是6%,企业所得税核定下来2.5%,综合税负在8.5%左右完税,年开票可就多了,根据业务合同来批复。
重点是需要提供一些对应的成本费用!
很多企业为了获取订单,往往会给中间人一定比例的介绍费,那么有的财务或者老板认为这部分费用是不合规的,只能通过私账进行支付,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只要公司与介绍人签订相关的居间服务协议,并且在协议中约定居间费的计算方式、结算方式以及开票方式等,那么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入账。而且还能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 #个体工商户# #成本票#
法人投资者商品期货投资者开户条件
1。 开户人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开户人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
3。 开户人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4。 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5。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
3)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
这次我觉得银行被冤枉了。北京,女子被人通过网络银行骗走9万元,要求银行赔偿。银行认为是女子泄露了验证码,不赔。法院却判决银行全赔,理由是银行不能要求客户保证短信验证码的绝对安全。银行不服,提起了上诉。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江女士离异,其有张借记卡,自己存入9000元,儿子为其存入8万元定期,卡的密码只有江女士和儿子知道。
事发当天,江女士游泳时认识了唐女士。对方告诉江女士,正计划和爱人、邻居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旅游,邀请江女士同行,4个人一起更好玩。所有行程、机票、签证和酒店预订等都由唐女士负责,费用也由她先垫付。
随后,唐女士从包内拿出了一份费用明细,提出到澳大利亚后江女士将费用转给她就行。江女士看后很动心,答应一起去,可自己的卡不能网上转账,唐女士便建议她开通网上银行。
当天13点14分,江女士在银行职员引导下,通过智能柜台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短信业务,并领取了阳光口令牌,绑定了手机。
13点54分开始,银行连续向江女士手机发送了多条短信:“尊敬的客户,您的登陆密码在网上银行渠道输错多次,请及时确认是否为本人操作”、“您本次找回登陆密码的动态密码******,发送序号为77,任何人索取动态密码均为诈骗,切勿泄露!”、“您尾号8293的账户已成功关闭短信服务,关闭后将不再给您发送账户变动的短信通知”、“您尾号8293的借记卡网上支付功能已开通”。
16点15分,江女士的卡发生了两笔支出交易,第一笔50050元、第二笔39824.79元。经查询,交易电脑的IP地址显示为香港。
第一笔交易后,儿子打电话给江女士问买了什么东西花5万多,江女士称不可能,卡里只有9000多块钱,就没理会;几分钟后,其儿子又打电话说有近4万元的支出。(江女士儿子下载了该银行的APP,发生交易后APP自动发送了交易通知)
16点39分,江女士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口头挂失,称自己遭到了诈骗,并报警。随后,江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认为银行未能保证自己资金安全,要求赔付9万元存款损失,2万元利息损失,并承担律师费1万元。
卡中的钱被网上盗刷,该由银行负责么?
银行认为,本案损失应由江女士自己负责,有2点理由:
1、江女士违反合同在先。网上支付需要江女士的身份信息、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盗刷能够成功,说明江女士这些信息外泄了,且江女士将银行卡密码告诉其儿子,也属于违反合同的情形。
2、银行在该卡更改交易密码、关闭短信通知时,已及时并连续发送多条短信提醒,从13点54分到16点15分,江女士有足够的时间挂失、报警,可其未采取任何措施。
法院则认为,本案损失应该由银行负责,有2点理由:
1、江女士并未违反合同。自然人注意水平是有局限的,不应苛责持卡人具有绝对的分辨不法分子通过诈骗手段盗取其身份信息和短信验证信息的义务。银行亦无任何证据证明江女士存在故意泄露身份信息、借记卡信息以及验证码的情形。
2、银行对资金安全负有更大责任。江女士发现盗刷交易后立即挂失并报案,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应根据“谁更有能力以更低的成本避免损失的发生,谁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之原则分配损失责任。
江女士开通网上银行不久就频繁更改密码,且取消短信通知业务,后又将未到期的定期存单取出,该一系列操作明显有违常理,银行面对一系列有违常理的操作,本该有手段采取更多防范和提醒措施,却仅仅是通过短信告知,存在明显不当。
一审法院判决:9万元存款损失由银行承担,2万元利息损失和1万元律师费由江女士自行承担。
一审宣判后银行提起了上诉,认为该案为刑事案件,江女士已经报警,应该等刑事案件有结果后再向犯罪嫌疑人索取补偿,因此本案应当中止诉讼。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审理的是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和刑事案件无关。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后,在江女士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银行未能确保其存款安全,因此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本案储户为什么能告赢?关键在于选择了正确的起诉方向,民事诉讼中的索赔分为两个方向:
一是侵权之诉。《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之诉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构成侵权,本案中很难证明银行存在过错。
二是违约之诉。《民法典》583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上,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双方就建立了合同关系,储户按照合同要求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确保相关验证码不外泄,银行则要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
违约之诉中,江女士资金丢失说明银行违约,银行却无证据证明江女士存在泄露密码、验证码等违约行为,因此银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认为该案中银行怨么?欢迎留言讨论。
一位身价过亿的老爷爷偷偷告诉我:千万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开公司,如果还不知道,那就完蛋了!
很多人很多人开公司,第一时间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企业,即自然人控股,殊不知这是犯了企业风险风控中的一大忌。
因为如果是用个人名义去控股公司,把所有公司都挂靠在你的名下,只要其中一家公司出事,都会牵涉到所有公司,轻则项目暂停,重则资金封锁,老板进去。
万达太子王思聪就是就一个血淋淋的例子。王思聪当初拿到王健林给的20亿创业基金,创办熊猫直播,本以为能够在新兴行业干出一番事业,结果不懂股权布局和架构设计知识,最终把这20亿股权变成了债权,自己要啃下这20亿债务,还被禁止了高消费出行,让人感到唏嘘。
当年的李亚鹏也是如此。李亚鹏名下拥有14家公司,结果其中一家公司出现了问题,导致名下的所有公司都受到牵连,项目暂停的暂停,关门的关门。最后他也背上了“老赖”的头衔,黯然离场。
既然用个人名义去注册企业的风险很大,那有没有其他的可以规避风险的注册方式呢?
当然有,但就是法人控股。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公司可以用两个东西,第一个叫身份证,第二个叫营业执照。通过专门成立用来投资主体公司的公司,然后用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去注册实体公司,这样就是投资公司(法人)持有主体公司的股份。
法人持股很好地规避了传统以自然人持股的风险,把原本你需要承担的风险转移到投资公司上面,而你自己只需要承担有限的责任。同时,聪明的老板还会通过股权架构层层布局进一步进行风险规避。具体操作如下(如图4所示):
第一步是成立一家家族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宜过大,10W或者20W就可以了。这家公司主要专门用来投资控股后续创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因为家族公司不用做业务,没有任何风险,可以直接用身份证注册。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家族公司必须是两个股东,这样才是有限责任。可以是你和你的孩子或者你的父母一起成立。但千万不要和老公或老婆一起成立,因为夫妻财产是共同所有制,相当于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步是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这个公司一定要是多人合伙的有限公司,不做任何业务,专门用来投资控股主体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规定:普通合伙人(GP)不管占股多少,哪怕是0.01%,也有100%控制权。有限合伙人(LP)只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但是GP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是由家族公司(有限公司)担任GP。
这样一来,家族公司只需要很少的股份就可以百分之百掌控合伙企业。而多出来的股份就可以拿来吸引投资人和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可以让这些成为LP,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和人才问题。
第三步则是成立主体公司,负责经营主体业务,该公司主要就是用于赚钱。在注册主体公司时,千万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开,而是用有限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去开,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控股主体公司。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直接持股67%以上这样才能保证绝对控股主体公司,而剩余的股权可以用来激励创始团队,或者是融资更大的资本,准备上市筹备。
并且由于主体公司直接面对客户,注册资本大一点,这样才有信任背书,比如5000W或者1个亿都可以。
最后一步还可以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把公司部分业务外包给个人独资企业,而这家公司最大的用处就是当老板的“私房钱柜子”。
这样布局后,你就会发现风险大大降低了。因为你在主体公司没有直接持股,就算主体公司出事了,其他公司也不受影响,仍然还可以继续开其他的公司。比如,主体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亏损了1个亿,但是家族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万,你只需要承担10万的有限责任就可以了。
而且,你控制了家族公司,家族公司控制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控制了主体公司,所以相当于你控制了所有公司。只要家族公司不稀释股权,控制权永远在你手中。这就是典型的小股掌大权。
事实上,真正的高手都是懂得利用股权成为背后真正的操盘手,把风险都进行隔离,在不损害自身利益又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公司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手里。像马云、任正非、马化腾等行业大佬都是采用这样的股权顶层设计,来实现对于公司的控制权的完全把控,只需要承担少量的有限责任就掌控了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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