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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会计报表在银行贷款(会计提供虚假报表 被公诉骗取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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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0.5万元,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 2.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 3.商业银行查询用户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4.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安以轩老公、德晋集团负责人陈荣炼被控犯罪集团、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诈骗、清洗黑钱等83项罪,案件将于12月5日开庭。控诉文件指出,陈荣炼6年来经营“赌底面”总转码数约349亿港元(约309亿元),至少赚取约15亿港元(约13亿元)不正当利益。

控方案情指出,陈荣炼建立“德晋贵宾会”,至少自2014年起与众被告在各娱乐场经营“赌底面”,内部以“外底”或“星数”为暗号,以约定比例私下接受赌客“台底”投注,将“台面”赌注在“台底”以倍数加大,码佣亦加大两倍。为防避博监局监督和检查,集团会提交虚假财务报表。

虚假会计报表在银行贷款(会计提供虚假报表 被公诉骗取贷款罪)

#监管与处罚#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6月22日信息,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农银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信息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胜通集团财务造假案例简介】2013年至2017年期间,胜通集团通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直接修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方式,连续5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胜通集团是通过什么手段造出了如此天价收入的呢?

胜通集团的主要造假手段有两个:

第一个手段是“无中生有”,长期利用已经停产的业务板块连续造假。胜通集团旗下有一家子公司叫做胜通化工,就对外披露的材料来看它一直是胜通集团的第二大收入来源,但是经证监会调查发现,由于环保以及质量的一些原因,这家子公司早在2013年就已经停产了。但是在胜通对外披露的材料当中,这家公司平均每年贡献约30亿元的收入。

第二个手段是“偷梁换柱”。胜通集团为了让公司的财务数据报表更好看一些,在审计机构已经对胜通集团的虚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之后,又修改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合并的财务报表,并且加盖了虚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印章,通过此种方式虚增利润6亿元。

辟谣!中介前几天制作的假表格被网络戳穿后,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开始造谣贷款上浮了。已分别向建行和招行求证,证实是虚假消息。这帮中介太可恨了,这种扰乱市场秩序制造恐慌的谣言(如图所示)都敢散布,如果有人举报,有关部门想查到最先在网络上散步造谣者是轻而易举的事,要负法律责任的[灵光一闪]

#深圳头条##深圳楼市#

刘姝威何许人?

其实刘本人这些年来很少出现在大众媒体视野之中。据公开资料显示:

刘姝威,1980年3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1984年10月起,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读研究生,在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指导下,从事国际金融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1986年12月毕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6年12月至今,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从事国际金融理论和实务以及商业银行管理方面的研究。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专攻信贷研究,出版有专著《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等。

【年内10家会计师事务所“吃罚单” 强监管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升】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一直奉行“零容忍”原则。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3月20日,今年以来有2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处罚;8家会计师事务所因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等被各地证监局采取出具监管关注函、警示函、警告等监督管理措施。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需加强财务报告信息形成过程中的监督,以降低舞弊风险,遏制财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鉴证机构,审计质量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财会监督的力度和深度,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年内10家会计师事务所“吃罚单” 强监管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升-证券日报网

#恩施头条#启壹公司虚开近千万发票被处罚

日前,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州税一稽处〔2021〕39号文,对一家名为恩施市启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壹公司”)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做出两条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启壹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3月24日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138份,票面金额合计9984084.33元,属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icon的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icon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字通〔2011〕47号)第二条之规定,启壹公司涉嫌虚开普通发票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税务机关查证,这家名为启壹公司的“小规模icon纳税人”企业,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间,在无经营场所、无真实贸易交易背景、无仼何银行资金流水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9984084.33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嫌购成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这家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

①、向税务机关虚假报送《银行存款账户报告表》,金三系统中无该单位银行存款账户信息。而其对外开具的发票上显示的银行账户为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舞阳坝支行及帐号为虚假账户信息(可笑的是招商银行在湖北省恩施州范围内未设立支行)。

②、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不纳税

启壹公司2021年1月7日申报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销售额7183941.38元,申报增值税0.00元。申报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7183941.38元,应纳税所得额icon0.00元,企业所得税额0.00元。此后至检查截止日未进行纳税申报。

③、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启壹公司2021年1月7日向税务机关报送了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但表中数字均为零,这也与金三系统里显示不一致,更与其真实开票情况不一致。

众所周知,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icon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文件,支持湖北小微企业在疫情阴霾笼罩下渡过难关,这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而位于启壹公司却投机钻营,“充分利用”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近千万元,实属胆大包天,相信接着迎接启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启壹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也验证了千古以来不可颠覆的真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股东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抽逃出资# #股东#

【上海汇中保险经纪因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被罚35万元】

8月23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汇中保险经纪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表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警告并罚款35万元。#保险中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