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男子花了444000,买了辆宝马车,可没想到的是,当他提车回到家的当天晚上,这辆车就出了问题,他把车开到4S店维修,售后经理竟然告诉他,车子以前做过展车,所以出现了故障,男子一听很愤怒,要求4S店退货并赔偿违约金,结果双方发生了争议。
男子2021年12月中旬买车,买的插电混动款,总价444000元,1月4时他提车了。男子的车子制造日期是2021年10月,大家都知道,制造日期不超过3个月,一般都属于正常的新车,男子当时估计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就提车了。
提完车后,男子到别的地方贴了膜。1月6日晚上时,就发现不对劲,男子表示“拿车的时候就发现发动机的故障灯亮了,不知道故障是什么原因,对于开车的人来说,就不敢开嘛”,1月7日,他就把车开到了4S店维修,但故障灯已经没了。
维修期间,售后经理说漏了嘴,说这个车子以前做过展车,男子一听很震惊,自己明明买的新车,怎么提的展车?男子很生气,随即向4S店表示“我要全额退款,以及赔偿贷款违约将近3万元,还有车衣。”
从顾客的角度来讲,权益受到了侵害,一是买到旧车心里很忐忑,二是故障灯亮了,难免会想到车子质量问题。从今年1月1日起,汽车退换政策也有了新规定。
也就是说,男子买的车,如果是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换的。男子从提车到发现问题3天左右,经过维修师傅检查,故障原因为蓄电池电量不足,充电之后故障灯消失。针对这个问题,4S店最终同意了退车。
但4S店认为,男子贷款是自己找另外找银行办的,不说交给他们代办的,因此不需要赔偿贷款的违约金。其次,男子贴的车衣,不是在4S店贴的,也不需要赔偿,4S店对这两个赔偿要求并不认可。
这件事,主要的争议在于贷款违约金和车衣,虽然这两样东西不是在4S店弄的,但也是因买车造成的损失,要说完全没责任,也不太合理。不过,经过沟通,男子最后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不想退车了,更希望4S店赔点维修基金,目前,双方还在协商。
可以看出,买车时,4S店未如实告知客户车辆的使用情况,是有责任的。而且短时间内出现了故障,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那么选择退车也合理。男子也做出了不退车的退步,其实4S店也可以拿出诚意,比如在车价上给予补偿,或者是赔偿店维修基金,双方都省去了很多麻烦,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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