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绍江兴,42户将同共民村2790万拆迁款存入银行,款巨笔这可存入后,不到消就天一失不见,竟被挪工员行银用炒股亏损尽殆。银行:员工行人个为,本行概责负不!
(案例来源:侃侃牛老而谈,物人均为化名)
浙江绍兴,上个一区虞村子遇遭拆迁,都民村户每得到笔一数额不款偿补的菲,本来民村们想把钱存银入行,但对却利息不意满。
此时,的乡同王丽众到找人,她在名一是银行工作的年几十老员工,她出抛人众向橄榄枝,表示银们他近最行推出款一理财产品,回比率报存进银行等利息,可能要高出很多。
听完丽王的介绍,很多亲乡都很动心,他们觉得,然既回报比银行高,那不如听就王丽吧的?
一开始,村只们民是把部一分存款交王给丽,王丽将则每笔存款的单存,按时地交一每给个村民,第储个各年一户都收不回少利息。
可年二第了到,王丽却让村把们民所有的钱,都她入存自己账的户当中,众感纷纷人到疑惑,王快很丽给出解释,听来起合情合理。
王丽表示,这种理很息利财高,一般人无触接法,都是通过行银内部办理,只先有把钱入存到她的账户,等有资投了收益,才拿能出来家大给分红。
民村们闻听此言,有些将信疑将,毕竟拆迁款多虽,但谁的钱大是不也水冲来的,为外意止防了,他们让王丽借了署签条。
借上条面,清地晰写着每每家户的具体存款金额,还有利款存率和存款时间,并且还加方双了按手印,如此一番操作后,民村们觉有得了保险。
可过了一段时间,村新的们民房需要交款,部分村行银到来民取款,银行表却示,现在钱出不取还来,想用等得还钱一等!
可等了几天,银仅不行没有丝毫动静,就连彻已也丽王底失联,众来人到银讨行要说法,银作工行人员称却,王丽辞经已职1个多月,当时民村们存银入行的2790万,当天王被就丽全部转走。
银行认为,这属丽王于的个人行为,和银行有没任何关系。
王表丽示,自己本想炒过通股赚钱,只要就本回将这给还钱笔村民,可万万没想到,这笔居钱然赔得分文不剩,警方很对快王丽进行事刑立案。
那么,王该为行的丽如何定认处理?
在整过案作个程中,王丽工行银用利作之便,骗取村民信任,并让他们入存钱把自己账户,后随炒股挥霍一空,虽然她有诈骗行为,诈成构不却骗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额金据根罪大小,区为分3档量刑区间,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期有徒刑或无徒期刑
案发地江浙于位,该省窃盗罪数额别特巨大标准,是指40万以上,显然王丽经已远远超过标此准,至判应少刑10年,并股炒因她且亏损殆尽,对量有刑不利影响。
当然,也有人王为认丽的行为,属将于代为的管保他人财物非己为占法有,应构成占侵罪,若认定此为罪,则最不期刑高超过5年。
虽然她为因丽王的违法行为,将必受到法律惩严,可42户村的民存款,却没法办再找回来,他法无然当们接受这结个果。
他们认为,事此中银责有也行任,毕没竟有存款人同意,作工人员就私自走转存款,银行在存监管责任,于是42户村民联名,将银行庭法上告,希望部一到得能分赔偿。
那么,他能们否如愿以偿?
般一情况下,储户存中行银在的钱不翼飞而,银行应担承替代责任,因根为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工的位单作人员因工行执作任成造务他人损害的,由用位单人承担侵权责任。
适但用此有款条个前提,作工人员需被定认为执任作工行务,本案却其有特殊之处,为因储户不钱的是存在他自们己卡被里盗走,而是王被丽欺骗存她在个人卡里。
王丽此把时钱转走,无认法定为执行任作工务,故银行替担承需无代责任,42村户民无法向回要行银2790万,但显在行银然此事中,定一有也过错。
丽王作为员行银工,银行负监有管职责,并额巨此如且转账,银行也定肯有制度可察以觉,但银没行有积极履行作用,导致42名村民受损,需要根错过据分担定一损失。
#头条创作挑战赛# #普法行动# #法普行动-律师帮来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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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银行就有什么样的员工!//@伯瞻说法:浙江绍兴,42户村民共同将2790万拆迁款存入银行,可这笔巨款存入后,不到一天就消失不见,竟被银行员工挪用炒股亏损殆尽。银行:员工个人行为,本行概不负责! (案例来源:老牛侃侃而谈,人物均为化名) 浙江绍兴,上虞区一个村子遭遇拆迁,每户村民都得到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款,本来村民们想把钱存入银行,但却对利息不满意。 此时,同乡的王丽找到众人,她是一名在银行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她向众人抛出橄榄枝,表示最近他们银行推出一款理财产品,回报率比存进银行等利息,可能要高出很多。 听完王丽的介绍,很多乡亲都很动心,他们觉得,既然回报比银行高,那不如就听王丽的吧? 一开始,村民们只是把一部分存款交给王丽,王丽则将每笔存款的存单,按时地交给每一个村民,第一年各个储户都收回不少利息。 可到了第二年,王丽却让村民们把所有的钱,都存入她自己的账户当中,众人纷纷感到疑惑,王丽很快给出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王丽表示,这种理财利息很高,一般人无法接触,都是通过银行内部办理,只有先把钱存入到她的账户,等投资有了收益,才能拿出来给大家分红。 村民们闻听此言,有些将信将疑,毕竟拆迁款虽多,但谁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为了防止意外,他们让王丽签署了借条。 借条上面,清晰地写着每家每户的具体存款金额,还有存款利率和存款时间,并且还加按了双方手印,如此一番操作后,村民们觉得有了保险。 可过了一段时间,村民们的新房需要交款,部分村民来到银行取款,银行却表示,现在钱还取不出来,想用钱还得等一等! 可等了几天,不仅银行没有丝毫动静,就连王丽也已彻底失联,众人来到银行讨要说法,银行工作人员却称,王丽已经辞职1个多月,当时村民们存入银行的2790万,当天就被王丽全部转走。 银行认为,这属于王丽的个人行为,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村民们闻听此言,瞬间炸开了锅,连忙打电话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对银行展开问询,银行方仍然是同样的说辞。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过失,警方无法让银行来承担这个责任。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案件元凶王丽主动投案自首,据她供述,2790万,在存入银行当天,就全部被她转走用来炒股。 王丽表示,自己本想通过炒股赚钱,只要回本就将这笔钱还给村民,可万万没想到,这笔钱居然赔得分文不剩,警方很快对王丽进行刑事立案。 那么,王丽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王丽利用银行工作之便,骗取村民信任,并让他们把钱存入自己账户,随后炒股挥霍一空,虽然她有诈骗行为,却不构成诈骗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罪不仅要有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还要符合其独特的犯罪构成模式,即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注意,处分财产是指转移所有权,本案中村民虽然受骗,但并未因受骗而把钱交给王丽,只是让她代为保管而已,因此王丽不构成诈骗罪,而应属于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根据金额大小,区分为3档量刑区间,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案发地位于浙江,该省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指40万以上,显然王丽已经远远超过此标准,至少应判刑10年,并且她因炒股亏损殆尽,对量刑有不利影响。 当然,也有人认为王丽的行为,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构成侵占罪,若认定为此罪,则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 虽然王丽因为她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可42户村民的存款,却没办法再找回来,他们当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他们认为,此事中银行也有责任,毕竟没有存款人同意,工作人员就私自转走存款,银行存在监管责任,于是42户村民联名,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一部分赔偿。 那么,他们能否如愿以偿? 一般情况下,储户存在银行中的钱不翼而飞,银行应承担替代责任,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但适用此条款有个前提,工作人员需被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本案却有其特殊之处,因为储户的钱不是存在他们自己卡里被盗走,而是被王丽欺骗存在她个人卡里。 王丽此时把钱转走,无法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故银行无需承担替代责任,42户村民无法向银行要回2790万,但显然银行在此事中,也有一定过错。 王丽作为银行员工,银行负有监管职责,并且如此巨额转账,银行也肯定有制度可以察觉,但银行没有积极履行作用,导致42名村民受损,需要根据过错分担一定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银行是否应担责?#头条创作挑战赛# #普法行动#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伯瞻说法公职律师浙江绍兴,42户村民共同将2790万拆迁款存入银行,可这笔巨款存入后,不到一天就消失不见,竟被银行员工挪用炒股亏损殆尽。银行:员工个人行为,本行概不负责! (案例来源:老牛侃侃而谈,人物均为化名) 浙江绍兴,上虞区一个村子遭遇拆迁,每户村民都得到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款,本来村民们想把钱存入银行,但却对利息不满意。 此时,同乡的王丽找到众人,她是一名在银行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她向众人抛出橄榄枝,表示最近他们银行推出一款理财产品,回报率比存进银行等利息,可能要高出很多。 听完王丽的介绍,很多乡亲都很动心,他们觉得,既然回报比银行高,那不如就听王丽的吧? 一开始,村民们只是把一部分存款交给王丽,王丽则将每笔存款的存单,按时地交给每一个村民,第一年各个储户都收回不少利息。 可到了第二年,王丽却让村民们把所有的钱,都存入她自己的账户当中,众人纷纷感到疑惑,王丽很快给出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王丽表示,这种理财利息很高,一般人无法接触,都是通过银行内部办理,只有先把钱存入到她的账户,等投资有了收益,才能拿出来给大家分红。 村民们闻听此言,有些将信将疑,毕竟拆迁款虽多,但谁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为了防止意外,他们让王丽签署了借条。 借条上面,清晰地写着每家每户的具体存款金额,还有存款利率和存款时间,并且还加按了双方手印,如此一番操作后,村民们觉得有了保险。 可过了一段时间,村民们的新房需要交款,部分村民来到银行取款,银行却表示,现在钱还取不出来,想用钱还得等一等! 可等了几天,不仅银行没有丝毫动静,就连王丽也已彻底失联,众人来到银行讨要说法,银行工作人员却称,王丽已经辞职1个多月,当时村民们存入银行的2790万,当天就被王丽全部转走。 银行认为,这属于王丽的个人行为,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村民们闻听此言,瞬间炸开了锅,连忙打电话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对银行展开问询,银行方仍然是同样的说辞。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过失,警方无法让银行来承担这个责任。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案件元凶王丽主动投案自首,据她供述,2790万,在存入银行当天,就全部被她转走用来炒股。 王丽表示,自己本想通过炒股赚钱,只要回本就将这笔钱还给村民,可万万没想到,这笔钱居然赔得分文不剩,警方很快对王丽进行刑事立案。 那么,王丽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王丽利用银行工作之便,骗取村民信任,并让他们把钱存入自己账户,随后炒股挥霍一空,虽然她有诈骗行为,却不构成诈骗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罪不仅要有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还要符合其独特的犯罪构成模式,即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注意,处分财产是指转移所有权,本案中村民虽然受骗,但并未因受骗而把钱交给王丽,只是让她代为保管而已,因此王丽不构成诈骗罪,而应属于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根据金额大小,区分为3档量刑区间,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案发地位于浙江,该省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指40万以上,显然王丽已经远远超过此标准,至少应判刑10年,并且她因炒股亏损殆尽,对量刑有不利影响。 当然,也有人认为王丽的行为,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构成侵占罪,若认定为此罪,则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 虽然王丽因为她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可42户村民的存款,却没办法再找回来,他们当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他们认为,此事中银行也有责任,毕竟没有存款人同意,工作人员就私自转走存款,银行存在监管责任,于是42户村民联名,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一部分赔偿。 那么,他们能否如愿以偿? 一般情况下,储户存在银行中的钱不翼而飞,银行应承担替代责任,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但适用此条款有个前提,工作人员需被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本案却有其特殊之处,因为储户的钱不是存在他们自己卡里被盗走,而是被王丽欺骗存在她个人卡里。 王丽此时把钱转走,无法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故银行无需承担替代责任,42户村民无法向银行要回2790万,但显然银行在此事中,也有一定过错。 王丽作为银行员工,银行负有监管职责,并且如此巨额转账,银行也肯定有制度可以察觉,但银行没有积极履行作用,导致42名村民受损,需要根据过错分担一定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银行是否应担责?#头条创作挑战赛# #普法行动#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炒股是这样,六年前投了十六万六,目前二十万,还不如存银行划算,我喜欢满仓干,所以没挣钱。
#中年人失业能否进入股市炒股?#去银行提款机取自己卡里的钱,操作不当还取不出,何况是炒股赚钱,如果你没有股市基本知识的学习,没有承受力,拿养老的钱搏一把,结果不想而知,即使语气好有小赚,最终也会亏得很惨,股市历来有1赚2平7亏的说法,别梦想在这捞金,要么学技术,要么安心生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孩子上大学,家人生病,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借。那种借钱做投资,借钱炒股,以及借钱打麻将的,一律不借。有可能,会有去无回@平7O5e//@好2005: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孩子上大学,家人生病,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借。那种借钱做投资,借钱炒股,以及借钱打麻将的,一律不借。他可以去刷信用卡啊,还有银行各种小额贷也很便利啊。只要还款诚信,随借随到。总之,现在金融方式多元的情况下,尽量别难为亲戚,各种银行欢迎你去麻烦TA
湘西贾胖在农村发现一个现象:亲戚之间借钱非常难了。我从深圳打工回来,在村子已经住了三个月了,发现一个现象,亲戚之间借钱已经很难了,记得小时候,生活条件很差,一个月吃不起两餐猪肉,有困难都是亲戚之间相互帮忙,比如读初中的时候,交不起学费,很多家长都会找亲戚借钱,有些亲戚相距十多公里,当时又没有公路,很多人都是走路去亲戚家借学费,亲戚之间都是相互帮忙,有钱都会拿出来,那个时候的人都是非常淳朴善良,有事就托人转告一下,那个时候,春节去亲戚家拜年都是真心的,走亲戚都很高兴,不管路途多远,走到亲戚家,亲戚也非常热情,拿出腊肉招待,一家人围在火坑边吃火锅,边吃边聊。 可是如今,向亲戚们真的太难了,主要是打工潮兴起后,大家都出去打工了,在外面上班大家都很忙,都在拼命的赚钱,每天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加班,生活忙忙碌碌,有些亲戚买了房子,买了车子,但是很多都是有贷款,生活压力巨大,每天想的就是怎么赚钱,已经没有多余的心情和亲戚维持感情了。 平时都在各自忙着各自的生活,也就过年的时候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过年的时候,大家的时间都多,因为过年放假才12天,在回家的路上要花掉二三天,然后真正在家也就一个星期,在外面上班,回到家都想陪家人,因为现在的时间真不多,都不想浪费在其他的人身上。 我曾经有一次跟亲戚借钱,亲戚在电话那头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可是就是不转钱过来,之后我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是他的老婆,他老婆说现在没有钱,然后我也没有话说了,没过多久,亲戚就在市里买房了,给亲戚打电话也是迫不得已,曾经那个时候,没有相当困难是不会给亲戚打电话的,把的父亲也给其他亲戚打了电话,后来父亲接到亲戚乔迁新居的请帖,父亲是不愿意去的,我说去吧,和亲戚关系再差也不能翻脸,毕竟钱是别人的,别人愿意借就借,不愿意那也是别人的事,没有必要生气。 后来,我跟玩的好的同学借到了钱,他们几个知道我的事后很爽快的答应了,马上就转过来了,我在我的劝说下,父亲也去亲戚家吃酒了,有时候自己遇到困难,向亲戚借钱的时候,遇到不借的也没有必要埋怨,遇到能借的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这个社会真的能帮你的真不多,现在很多人生活压力大,手头上没有多余的钱,每个家庭开支都很大。 事到如今,我格外的珍惜和几个同学的感情,钱真的是个试金石,亲戚之间借钱已经非常难了,主要是都在外面打工,都忙着各自的生活,很多时候都把感情先放一放了,因为生活所迫,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维系感情了,一旦联系少了,感情就淡了,相互之间的信任就少了。 大家觉得我说得对吗?#农村##农村那些事儿# #我要上微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因为刘某与母亲都在一个银行内工作,又有接触银行存单的现实,按当年人的收入情况看,6OO万元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就是凭当年的工资收入拿去炒股,也不可炒到600万元人民币的?而且有600万元大金额存单母亲到去世也没有透露给儿子半点信息也不正常啊?疑问还是很多的?
浙江绍兴,42户村民共同将2790万拆迁款存入银行,可这笔巨款存入后,不到一天就消失不见,竟被银行员工挪用炒股亏损殆尽。银行:员工个人行为,本行概不负责!
(案例来源:老牛侃侃而谈,人物均为化名)
浙江绍兴,上虞区一个村子遭遇拆迁,每户村民都得到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款,本来村民们想把钱存入银行,但却对利息不满意。
此时,同乡的王丽找到众人,她是一名在银行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她向众人抛出橄榄枝,表示最近他们银行推出一款理财产品,回报率比存进银行等利息,可能要高出很多。
听完王丽的介绍,很多乡亲都很动心,他们觉得,既然回报比银行高,那不如就听王丽的吧?
一开始,村民们只是把一部分存款交给王丽,王丽则将每笔存款的存单,按时地交给每一个村民,第一年各个储户都收回不少利息。
可到了第二年,王丽却让村民们把所有的钱,都存入她自己的账户当中,众人纷纷感到疑惑,王丽很快给出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王丽表示,这种理财利息很高,一般人无法接触,都是通过银行内部办理,只有先把钱存入到她的账户,等投资有了收益,才能拿出来给大家分红。
村民们闻听此言,有些将信将疑,毕竟拆迁款虽多,但谁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为了防止意外,他们让王丽签署了借条。
借条上面,清晰地写着每家每户的具体存款金额,还有存款利率和存款时间,并且还加按了双方手印,如此一番操作后,村民们觉得有了保险。
可过了一段时间,村民们的新房需要交款,部分村民来到银行取款,银行却表示,现在钱还取不出来,想用钱还得等一等!
可等了几天,不仅银行没有丝毫动静,就连王丽也已彻底失联,众人来到银行讨要说法,银行工作人员却称,王丽已经辞职1个多月,当时村民们存入银行的2790万,当天就被王丽全部转走。
银行认为,这属于王丽的个人行为,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村民们闻听此言,瞬间炸开了锅,连忙打电话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对银行展开问询,银行方仍然是同样的说辞。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过失,警方无法让银行来承担这个责任。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案件元凶王丽主动投案自首,据她供述,2790万,在存入银行当天,就全部被她转走用来炒股。
王丽表示,自己本想通过炒股赚钱,只要回本就将这笔钱还给村民,可万万没想到,这笔钱居然赔得分文不剩,警方很快对王丽进行刑事立案。
那么,王丽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王丽利用银行工作之便,骗取村民信任,并让他们把钱存入自己账户,随后炒股挥霍一空,虽然她有诈骗行为,却不构成诈骗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罪不仅要有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还要符合其独特的犯罪构成模式,即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注意,处分财产是指转移所有权,本案中村民虽然受骗,但并未因受骗而把钱交给王丽,只是让她代为保管而已,因此王丽不构成诈骗罪,而应属于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根据金额大小,区分为3档量刑区间,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案发地位于浙江,该省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指40万以上,显然王丽已经远远超过此标准,至少应判刑10年,并且她因炒股亏损殆尽,对量刑有不利影响。
当然,也有人认为王丽的行为,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构成侵占罪,若认定为此罪,则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
虽然王丽因为她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可42户村民的存款,却没办法再找回来,他们当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他们认为,此事中银行也有责任,毕竟没有存款人同意,工作人员就私自转走存款,银行存在监管责任,于是42户村民联名,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一部分赔偿。
那么,他们能否如愿以偿?
一般情况下,储户存在银行中的钱不翼而飞,银行应承担替代责任,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但适用此条款有个前提,工作人员需被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本案却有其特殊之处,因为储户的钱不是存在他们自己卡里被盗走,而是被王丽欺骗存在她个人卡里。
王丽此时把钱转走,无法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故银行无需承担替代责任,42户村民无法向银行要回2790万,但显然银行在此事中,也有一定过错。
王丽作为银行员工,银行负有监管职责,并且如此巨额转账,银行也肯定有制度可以察觉,但银行没有积极履行作用,导致42名村民受损,需要根据过错分担一定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银行是否应担责?#头条创作挑战赛# #普法行动#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全款房就不要急着卖,贷款房例外。真卖房了钱存银行利息没有租赁费的钱多。 房子即使降价,现金的购买力也是同样的降低。你把房子卖了,拿着钱可以干什么?你是投资啊?还炒股啊?还是存银行啊?还是花出去啊?没发现吗?去超市一百块能买到多少蔬菜? 现金在手,过几年怕是急着赶紧把钱换成房子了,不信你试试。
昨天,一张四万元的定期存单到期了,存期五年,利息是8250元,在农村信用社存的。
下午去银行,打算再添一万多块凑个六万,于是跟营业员说打两张存单,每张三万,一张存定期一年的,另一张存定期三年的,这样做的目的是怕急着用钱,到时候也方便取出来。
营业员对我说,你这样存不如直接存六万定期三年的,还能多拿点利息,如果中途急需用钱,只要不超过五万,随时都可以支取,剩下的也不影响定期的利息。
听营业员这么一说,觉得还挺有道理,于是就果断打印了一张三年的定期存单,美中不足的是利息下调了,六万元到期利息是5940元。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