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自家的房产为别人做贷款抵押担保,有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从担保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人的贷款合同履行完毕至,如一旦贷款人到期不还或还不出,担保人必须无理由替他还,担保人不还,那你抵押的房产来变现;二是你房产在为他人作担保抵押期间,你只有居住使用权,你没有对该房产支配权,也就是说你不能买卖交易、馈赠等。这又引出一个话题,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在付定金前就要搞清楚,你购买的房产,有没有被担保抵押,有没有因经济纠纷被法院封存,或其他限制交易的状态。避免卷入烦恼的纠纷中去。
紫牛新闻12个小时!8辆满载货车离开,上海这栋被执行别墅终被清空
根据越博动力在公告中披露,李占江先生现时到期未清偿的债务金额较大,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李占江先生不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提请罢免其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也就是说,李占江被罢免董事长,从公司法层面来讲没毛病。
悲情的点在于,李占江董事长形成巨额债务的原因是,他要为公司长期的现金流短缺填窟窿。
近年来,作为越博动力创始人和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李占江为了拯救连续四年亏损的公司,持续通过向金融机构实施债权融资和”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解决司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累积了较大亚额的个人债务,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不完全统计,涉诉金额超 7 亿元,其中应诉金额为6.5亿元,起诉金额约0.53亿元。可见,公司面临巨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说到越博动力董事长债务缠身,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越博动力的财务状况:
1.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近5年基本维持在82%-251%的高位,为冲刺IPO,公司过度宽松的赊销政策以及应收账款管理不善为后续大额计提信用减值、固定资产减值等埋下伏笔;
2.存货的周转存在严重效率低下,引起公司库存的过度积压,过度采购给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解答的压力。
3.经营性现金流长期处于净流出状态。
4.筹资性现金流入,除2018年IPO发行股外,其他的资金补充都靠借款,因此企业,资金压力越来越大。
运营层面应该怎样才能避免?
1.加强企业现金流管理,注重资金安全。大财务的资金安全包括了资产安全和资金链的安全。资产安全强调,能保住钱,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不能丢掉:资金链的安全强调,企业资金链不能断,要有钱活下去。
2.做好企业的战略预算,企业和老板要预见未来的能力,提前制定战略。
3.财务核算要准确,要安全,不能为了上市或税务的考虑,业务上核算不严谨,给自己埋下雷,也给别人拿住自己的把柄。
4.应收账款周转率应该控制在恰当的范围之内
5.企业需要用钱,应该以恰当的方式解决
公司缺钱,董事长1人承担,不断抵押贷款 88
至失信,最后被迫借私人贷款,导致了这,结果,令人扼腕叹息。
安徽高院判例:当事人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可以经过协议将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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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也叫最高限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特殊抵押权。那么,当事人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可以达成协议将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裁判要点
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只要转入的债权数额仍在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即使未对该最高额抵押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被转入的债权,但不得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4)皖民二终字第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