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购买了28万多元的五粮液白酒,却不给结账,江苏卖酒老板汤女士急了,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心急火燎地立刻坐飞机赶来郑州,却被女子忽悠了一整天。终于第二天,汤女士在一家宾馆里找到了这名女子。
据汤女士说,该女子以前和自己合作过几次,这次拿白酒时双方约定,只要汤女士将物流单号发给女子,女子就需要把货款付清。但是当汤女士把物流单号发给女子后,女子一直推说马上给,却就是不付钱。
汤女士感到很蹊跷,就长了个心眼,拜托物流老板货到了郑州,只要女子不付钱,就先别让女子提货,哪怕把酒退回来。然而事有凑巧,物流老板答应汤女士后,忘记把这事儿告诉了老板娘,结果女子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把货给提走了。
28万多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汤女士和丈夫都一起坐飞机赶来郑州催款了,可见他们的内心是多么的焦急。
很多网友对此事义愤填膺,认为这就是诈骗,要去报警。但是诈骗罪的构成,首先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本案中,如果提酒女子使用假名、假身份,虚构正当交易的事实,使汤女士陷于错误认识从而交付白酒,以至于财产受到损失,同时又找不到对方的,那么其在主观上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是可能涉嫌诈骗罪的。
但是本案中女子并没有失踪,或使用假身份虚构交易事实。由于其个人的原因,提货后没有付款,一般应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事实上,汤女士和女子之间属于一种买卖合同关系。两人也在最初约定了,只要汤女士出物流单号,女子就应当付款。因此,女子在收到物流单号时没有付款的,应当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子不付款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时,如果经协商后女子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汤女士可以收集好提货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把欠款要回来。
事件最后,汤女士当天下午三点收到了女子3万元的货款,随后去女子店里拿10万元现金,剩下的尾款,女子答应晚上还清。汤女士非常感谢小莉帮忙,结局令人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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