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有银行每天交易限额5000元#这个消息应该是真实的,银行实施“断卡行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广大储户朋友以及全社会民众都应予以理解和支持。
据披露,这几天北京地区有银行为更好地实施“断卡行动”,对个人Ⅰ类账户设置了交易限额,非柜面所有渠道的交易额度,每天上限为5000元。这一交易额度的限制, 其初衷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开展反洗钱,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和利益,应该说银行对非柜面交易采取这种措施是必要的。
广大储户要对银行这个规定引起重视了,非柜面渠道指的是不在银行柜台办理的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快捷支付、销售终端POS机、ATM机和包括支付宝、微信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等,每个人都要主动配合银行的“断卡行动”。尤其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能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这就得不偿失了。
当然,这也许可能会给一些储户在购买大宗商品或大额消费者带来支付的不便,但这可以通过向刍申请提额的方式得以提升交易额度。同时,银行也应根据实际,确定合理的非柜面交易额度,在考虑客户便利性和资金安全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让“断卡行动”获得全社会支持和配合,消除一切阻力。
众所周知,办理银行卡需缴纳卡费,但卡里没钱该咋办?有啥后果?
随着手机移动支付时代的来临,更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开始倾向于选择把自己的钱放进类似与余额宝这样的活期理财产品中。
除了可以方便的进行移动支付之外,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活期理财产品的余额增值力度都比将钱存入信用卡内有更高。
虽然把钱存进支付软件的行为,可以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方便,也促进了人们的消费,但由于余额宝等活期理财产品的普及,人们的银行卡存款也随之减少。
当信用卡变成“睡眠卡”的时候,我们可能也会想,如果没有把银行卡从账户上取出来,或者将银行卡进行注销,那么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会不会对我们的安全造成威胁?
一、信用卡或着储蓄信用卡
首先,我们应该把自己的信用卡和储蓄卡区分开来,尽管同为一张卡,但是它们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却有很大的不同。
所谓的信用卡,就是一种“先用后还”的银行卡,也就是说,首先,银行会把钱借给持卡人,然后让持卡人可以提前进行金钱的消费,然后持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把钱付清。
在特定的时间里,信用卡不会产生利息,但是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而储蓄卡,则是把现金存入卡内,然后再进行使用。卡主可以使用自己存入银行的钱,也可以使用向银行借款的钱,但是这需要额外来支付一定的利息,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
二、小卡片有着大作用
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储蓄卡,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于部分陷入金钱困境的人、急需要有比一笔闲钱的人来说,使用信用卡就可以不需要额外进行储蓄就能获得一笔资金的支持。
同时,大多数的银行和企业都有着或多或少的交易联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使用信用卡来进行支付,也可以节省一定的开支。
对工薪阶层而言,储蓄卡是每个月的收入来源,而大部分企业都用它来支付薪水。对于收入稳定的人而言,把钱存进银行,让银行代为保管,还可以收取一定的利息,为什么不做?
三、银行卡里没钱怎么办?
万一我们的信用卡或者储蓄卡上没有钱,但是又没有对其进行注销,会怎么样?首先,储蓄信用卡受到的冲击要小一些。
通常情况下,储蓄卡在持卡人使用过程中会收取一定的年费和短信提醒的费用。如果储蓄卡内没有存款,银行收取的年费和短信提醒费用也会因为余额不足,无法正常的执行。如果不能及时取消储蓄账户,那么这笔资金也将会不断的产生累计下去。
但也不用太过担心,如果这个帐号长时间没有交易,银行就会把它划入休眠帐户的范围内。到时候,银行就会自动对这些账户进行注销,卡主不用再支付以前的手续费,也不用担心这样是否会影响到他们的信用记录。
其次,信用卡对消费者产生了更大的冲击。虽然信用卡也会收取一定的年费和短信费,但是不同于储蓄卡,银行不会注销它。持卡人若未能及时付款,不仅需要支付一定的个人违约金,而且还会对个人的信用造成影响,对日后的信用卡消费使用造成限制。
四、提倡简化办卡业务
其实,也有可能出现因为办理了多个信用卡,而忘记去注销某张已经空了的银行卡,所以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还是尽量简化办卡。不要过多的办理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千万别被银行推出的小礼物和银行职员的诱惑所诱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要办自己需要的信用卡就行了,别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办一大堆在现实生活中用不着的信用卡。有个道理我们必须牢记,只有简化了办卡,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麻烦,才能够简化的人生中的阻碍。
结语
如果我们养成了超前消费的坏习惯,那么就会产生更多的利息和负债。这不仅会对人们现在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以后的人生也有很大的影响。
“银行说监控被覆盖了!”山西太原,一女子在某银卡门口,烧钱纸、叩拜引起关注。据了解,这名女子今年65岁,去年6月份,她和弟弟两人带着五万元现金到案涉银行存钱,可万万没想到,四个月后去取钱时,银行竟说没有这个钱。
事件发生后,邱小姐说,他六十多岁的父亲通过工作挣了五万元。年底的时候,他把钱给了她妈妈。用橡皮筋绑着。妈妈很担心放屋里不安全,所以她想着上几年学的弟弟可以陪她去银行存钱。
邱小姐说母亲想要弄存折。毕竟,他们这一代人已经习惯了存折。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她使用银行卡,并说取钱很方便。母亲接受了她的建议,但是她和弟弟都不知道要一张票据,所以存完钱就走掉了。没有留证据。
四个月后,邱小姐的哥哥订婚了。他们的家人需要支付彩礼。她母亲去村里的银行取钱。第一天,银行说没有你说的这笔钱。母亲认为银行是弄错了,所以第二天她带着身份证去信用合作社取钱。让人惊讶的是工作人员告诉他卡里没有钱!
她母亲打电话给警察,认为是银行骗她。然而,当警察赶到并调取监控时,他们发现监控被覆盖了,不能证明邱小姐的母亲在该银行存了50000元现金。银行外的监控只看到邱小姐的母亲拿着一个黑色的包走进银行。
@小信说法
监控录像是最直观的证据。显然邱小姐的妈妈有没有存钱,看了就知道。问题是柜台的摄像不见了,而外部的摄像头只拍到了那个把黑包带进银行的邱小姐的母亲。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从法律上讲,这对邱小姐的母亲不利,因为她没有打印出收据、银行卡没有打印记录与银行存折不同,民事诉讼使用的是“证据”规则,要求母亲举证将钱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邱小姐母亲不能出庭举证,起诉到法院也不会改变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一点机会。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举证责任方待证事实有高度可能的,应当根据有关事实作出认定。
储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换句话说,如果邱小姐的母亲能够提供一部分存在的证据,证明其所诉事实有高度可能性,法院就可以在法律上承认这些事实。
监控录像里的直接证据不见了。邱小姐的母亲没有收到票据。该怎么办?
最好用技术手段恢复监控显示。如果不能,还有银行外监控,邱小姐的母亲正提着一个黑色的包走进银行!
现在 邱小姐的母亲需要找到间接证据作为证人或证物。比如当天除了邱小姐母亲的弟弟,还有谁看到她去银行存钱。这将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她拿着钱去银行里!
最后,这个事件中有可能银行员工故意未记录存款。个人认为,本案不能作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处理。公安机关应该介入!
@小信说法 对于这起事件,你怎么看?欢迎评论,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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