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煤气)大家都不陌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
不过你知道吗?
液化气可是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使用和运输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经营油气危险品专项行动中,先后查处多起非法买卖、储存液化气危险物质案件,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罚,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依维柯改成流动售气车
男子当街售卖液化气
2月26日,沂水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将违法嫌疑人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收缴其大煤气罐10个。
今年2月,沂水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在开展非法经营油气线索摸排工作中,接到匿名举报称:赵某某在镇驻地蓝天小学对面的依维柯车内卖煤气(液化石油气)。民警检查发现,赵某某在其改装的白色依维柯车内存放大煤气罐10个,小煤气罐7个,并利用灌装煤气的液压泵向群众出售液化气。
民警顺线跟踪赵某某至某村,在赵某某向一名妇女出售液化气时将其当场查获,并对车上的煤气罐、气泵等物品予以扣押,及时消除了蓝天学校周边的一大安全隐患。赵某某对其非法买卖、储存液化气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老宅里藏着10个大气罐
2月27日,临港公安分局接举报称,坪上镇东褚睦村村民宋某某私自储存、售卖天然气。
坪上派出所调查发现,宋某某有一处老宅被当做存放燃气罐的仓库。民警到宋某某现住址对进行调查时,宋某某的妻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主动拿钥匙打开仓库大门。现场清点发现,老宅内共存有液化气10罐,其中4罐液化气已卖出,为空罐,剩余6罐液化气约600斤。
经调查了解,由于宋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储存部分天然气进行非法售卖,赚取利益。
目前,宋某某及其妻子被依法处理。
知识链接
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都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之一项规定: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私自售卖煤气怎么处罚 非法储存买卖液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