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同志:
您好,本学期为了更好的帮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请认真了解一下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内容。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及分配比例
具有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为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比例10%。
具体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低保证的家庭学生;
②持有《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③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 *** 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④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能提供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的。)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两学期打入学生助学金卡内。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后可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递交截止到9月底,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交申请材料将不予提报评审。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将申请助学金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名额按要求组织评审、公示、确认名单。
⑤上级主管部门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发放资助金。
四、停发资助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 资助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 已办理退学的学生;
(3) 已办理休学的学生。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
2020.9
中职资助政策表 关于中职学校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