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 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①凭证的名称;
②填制凭证的日期;
③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④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⑥经济业务内容;
⑦数量、单价和金额。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 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 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有()。
A.会计科目
B.经济业务内容
C.填制凭证的日期
D.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答案】BCD
【解析】选项 A:属于“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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