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就像咱们的身份证一样
一辆车只能有一个车牌
使用其他车牌 故意逃避监管
不仅给原车主造成经济损害
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还会给破案带来
很大的困难
更会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尽管它们“神出鬼没”
但大数据时代
它们的踪迹尽收眼底.......
3月27日凌晨3时26分,高密交警柏城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车牌为鲁G0**03重型半挂货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要求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处。
接到指令后,高密交警迅速对违法车辆进行分析研判,组织警力沿途对车辆进行布控,及时掌握该车行驶路线。通过认真研判,调取卡口监控,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的路线轨迹。交警兵分两路,一路人员沿着该车的行驶路线进行追踪,另一路人员立即前往嫌疑车辆可能途经的路段设卡拦截,等待这辆套牌大货车落网。
最终,高密交警于4时10分,在潍胶路高密市与胶州市交界500米处将嫌疑车辆查获。
据驾驶人袁某交待,他长期从事长途货运工作,为了多拉快跑,节省时间,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就盘算着在号牌上做手脚,动起了“歪心思”。考虑到自己都是晚上跑车,路上很少有交警查车,一般不会被逮。在这种侥幸心理作祟下,他想方设法弄来了一副鲁G0**03号牌,在该车号牌鲁VL**D8上面贴上双面胶。当他拉货超载时,袁某就将鲁G0**03号牌粘在鲁VL**D8号牌上,为防止行车过程中车牌脱离“露出马脚”,他又准备了四根强力橡皮筋将两面车牌牢牢固定住。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可真是难为了袁某。袁某本以为“煞费苦心”能够换来“天衣无缝”,以后可以在道路上畅通无阻,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交警查处。
高密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袁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也对袁某的超载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面对处罚,袁某后悔不已,自己的“小聪明”最终付出了大代价。
假牌、 *** 辆
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潍坊公安交警
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法 律 链 接使用套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假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之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假牌 *** 辆,不仅涉嫌违法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安全隐患重重
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均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交通安全。
扰 *** 通秩序
使用套牌、假牌,目的就是逃避处罚,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容易产生非法改装、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车肇事故无保障
假牌、 *** 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极易逃逸,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即使破获案件,高昂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害赔偿使得车主、驾驶人难以负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潍坊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牢记生命至上 安全之一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不得遮挡、污损、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更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做到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
货车号牌被查 大货车驾驶员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