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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银行企业贷款利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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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武汉买房被坑死了,当时武汉新房需要抢购热门楼盘还需要给茶水费,到处买不到所以买了海伦国际的房子,当时利率6.37,房价11500一平方,贷款67万每个月房贷4200。今天在网上看了一下这个小区的二手房竟然9500一平方,如果当时没买现在买可以节约20多万,真是坑死了,真怪自己没眼光,盲目跟风买房。

海伦银行企业贷款利率多少

1月6日,网络上流传着两条视频,自称高文明、孙加成的二人在视频中称,自2014年4月22日开始,黑龙江海伦市人民法院一副庭长向二人高息放款150万元,截至2020年8月二人给付本息454万元,归还数额已超出借款本金的3倍,目前仍欠本息160余万元,实际支付利息的年利率36%以上,属于高利放贷。

短评:如果一切属实,这可不是一般的问题,而是十分严重的问题。

150万元的本金,6年半时间,收取利息454万元,相当于每年70万元利息。年息率接近50%,典型的高利贷。而作为法院庭长,应当知道发放高利贷的后果的。

当然,目前只是单方面的说法,具体情况,需要有关方面的调查,如果调查属实,等待这名法官的,恐怕不只是一般的处分,而是法律追究。同时,他们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可能也需要追查追查了。

黑龙江海伦,某法院副庭长韩某及他村干部妻子刘某两人,被两名男子实名举报,放高利贷,利用职权追债。借150万要还600万元!

原来,两人曾在2014年向韩某借款150万元,7年时间,已还借款本息454万元,但目前仍欠本息合计160余万元。

孙某和高某表示,他们借款来是准备做粮食生意的,结果生意遇到挫折,亏了,于是他们又在韩某的要求下,找其他企业作担保。

如果单是这样,韩某并没有滥用职权,在债务人还不起钱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

紧接着两人又说了,韩某利用职权追债,导致企业2000多万元资产被查封,最终,致使他们两人都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司法活动,是一项非常精细,且环环相扣的行为,韩某有没有滥用职权,我们需要等法院纪委的调查结果,不能被人乱带节奏,但是也别想用“拖字法”来搪塞我们。

可是,借款150万要还600万,是否涉嫌高利贷犯罪的事情,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首先,本次事情中的韩某,是某法院的副庭长,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法》第59条明确规定,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因此,韩某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换而言之,不管这笔钱是他放贷给孙某和高某两人,还是他妻子刘某放贷给孙某和高某两人,韩某都要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贷行为。

150万元的借款,7年时间,需要还600万元,实际支出利息远远超过年利率36%。远远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已经达到6倍到8倍之间,所以,若经查证属实,韩某的行为应被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后,四部门颁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具体而言,就是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放贷数额累计超过200万元,且年利率超过36%,才能以非法经营罪予以定罪量刑。

也就是说,如果韩某只放贷了这一次,那么他的行为便不构成犯罪,只能由他所在的单位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有网友不服气,认为笔者胡说八道,但请大家冷静地想想,韩某作为某个法院的副庭长,一个专业的法律人,他会不清楚放贷是否违法吗?

综上所述,要想追究韩某责任,应该从他的资金来源,是否利用职权追债,以及违反《公务员法》这三方面入手,而不是将目光放在放贷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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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副庭长被曝放高利贷 借150万还600万# #本地达人联盟#

【借150万,还600万,黑龙江副庭长放出吸血贷】

近日,两段实名举报视频在网上疯传。实名举报人,孙某和高某举报韩某(黑龙江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及其妻子(刘某海伦市东林乡干部)非法高息放贷,利用职务之便超标查封担保企业,对借款人进行非法拘留。

视频中称,2014年,孙高二人分三笔总计向韩某借款150万元,截至2020年8月,两人已经归还本息454万元,至今仍欠息韩某160万元,年利率超出了36%,后期因为受疫情影响,两人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按时偿还高额的利息,韩刘夫妻二人对他们进行威胁,如果不提供追加担保企业,就对二人进行起诉。

无奈之下,高某找上自己的姐夫(海伦市顺诚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某姐夫瞒着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公司名义为孙高两人的借款进行担保。

但是孙高二人还是无法偿还剩余的款项,韩某将他们二人及顺诚粮食经销公司告上法庭。韩某利用职务便利查封了担保公司2000万的财物,导致顺诚粮食经销公司濒临破产,还对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目前,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借款150万还600万,这不仅仅是高利贷,是吸血贷呀,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最高的利息为36%,明显已经超出了这个限制,韩某作为副庭长,一个法律工作者,知法犯法,恶性极大。韩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查处担保企业大量的财产,迫使企业濒临破产,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不过真相如何,不能仅凭举报者的一面之词,还是需要等官方通报。

#法律小讲堂#

如果查处担保公司的财产价值有2000万,确实违法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1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孙高二人剩余的债务为160多万,而查处的财产高达2000万,是明显超标了,有可能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韩某如果大规模向他人借贷有可能还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需要国家颁发特许的营业资格,个人不得私自从事金融活动。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是没关系的,不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对此,你怎么看?

#全国达人榜##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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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7万分三年每年利息多少兄弟们

股市中如何做那个打不死的小强?

上个月持仓账户跌的很惨,心理也着急了,把还贷的储备资金10万元也搞进了股市,又玩了一把心跳。其实吧,这笔资金虽然从银行账户转移到了证券账户,但一直没敢动用,只起到了一个押阵脚的作用,从心理上给自己的安慰是:我还有钱,我能扛的起;我还有后备军,我还可以一击致命。

今天,终于把这10万又转出去了,心情轻松了不少。

股市涨涨跌跌,风险不可预测,在股市中赚钱、赚大钱是终极目标,但这个目标实现的前提是要“活下来”,资金要活下来,信心要活下来,别人的关心也要活下来。所以要活下来就要做那个打不死的小强,做小强的核心就是资金控制。

我的资金控制有三道防线,第一道就是证券账户内资金,正常持仓控制在80%以内;第二道防线就满仓卧倒装死,到解套的那天;第三道防线是场外保命钱,是在行情绝望之时的一个心理暗示。

除了这三道防线,我还有一个奇兵,这个所谓的奇兵就是一笔风险资金,说白了就是融资融券。但吃过了融资融券的亏后,这个一般不敢用,因为有利息。如果是下跌的趋势,不仅加倍亏损,还不断吞噬你的利息,这个心理压力极大。

最舒服的小强,就是资金一直控制在第一道防线之内,做到盈亏可控、心态可控、欲望可控。我努力向这个舒服点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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