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房贷,银行和房地产会怎么处理?
受疫情影响,经济直线下滑,很多人暂时失去经济来源,即将面临逾期 。
无力偿还房贷,对房地产是没有影响的,因为你购房时办的按揭贷款已经通过银行支付给了开发商
如买房人确实无力偿还贷款,那么银行会按照“逾期罚息并上传征信——催收催缴——起诉——法拍变现”的流程处理
通常如逾期时间较短,以3个月为界,银行客户经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提醒还款,这便是催收
3个月以内只要足额还款并承担罚息,那么我们的借贷合同可以继续生效”。
如逾期时间较长,银行可能会采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面谈,此阶段是逾期借款人继续主动履行合同的最后窗口期。
如逾期超过3个月,即共计3期贷款逾期,那么银行会认为借款人属恶意逾期。此时部分银行可能会直接起诉,以追回拖欠房贷或者直接完成抵押债权的提前实现。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小美越想越生气,开发商跑路了,楼房烂尾了,凭什么让我还贷款?贷款还请了能保证给我交房吗?说完,小美啪的一声挂了银行的催收电话。
小美结婚5年后好不容易和老公攒了首付,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买了开发商为某大的住房一套,本想着按计划今年交房就能住进自己人生的第一套新房,但没想到去年某大资金链断裂了,小美的房子烂尾了,眼看着交房遥遥无期,但每个月还要向银行还贷。这样的事瘫在谁身上谁都不服气,凭什么房子没买到,银行贷款还要还?
对于小美的遭遇,我们除了给予同情,还要从法律上想办法帮助他。
首先,我们要问,房子都卖光了,为什么开发商会资金链断裂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业主的钱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了,并没有用来建造业主购买的房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的规定,业主的购房款必须进入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建造业主所购买的楼房,并且只有在楼房封顶后才能给开发商放款。但是有的开发商为了盲目扩建更多的楼盘,就与银行串通提前将监管账户的钱套取出来,如果在房地产行业上升期这样做,开发商能快速回笼资金把这个洞给补上,不会影响正常交房,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衰退,开发商的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就会出现在建楼盘烂尾的现象。所以,开发商这样做等于把风险转嫁给了业主,这显然对业主是不公平和不能接受的。 业主花钱买房,房子没买到,还要省吃俭用还贷款,这事搁谁心里都不舒服,但是业主与银行又白纸黑字签了按揭借款合同,迟几天还贷款,银行的催收电话就来了。那么问题来了,银行的贷款可以不还吗?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能保护业主吗?
答案是肯定的,业主如果能撤销了和银行签订的按揭借款合同,剩余的贷款不但不用还,就是已还的贷款,银行也得连本带息一分不少地给业主退回来。
那么业主如何才能撤销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借款合同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业主做按揭借款的初衷是为了什么?有人说,肯定是为了买房啊,这没错,但是我们要更进一步的追问,如果业主当时知道银行与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的话,业主还会与银行签订按揭借款合同吗?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业主敢签这个合同吧?这就充分说明银行欺诈了业主:银行虚构了确保将业主的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并专款专用的事实,使业主陷入了错误认识,进而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银行签订了按揭借款合同。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业主是有权撤销的,一旦合同被撤销,就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业主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就得一分不少的退给业主,还得赔偿业主因缔约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损失,至于银行的损失,由于银行是欺诈方,负有全部过错,故其资金损失只能自行承担。#买房# #法律# #恒大#
大家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吗?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看到有不少受疫情影响的人提出,希望银行能提供延期还房贷的政策。
这让我想起催收界的一句名言:知道还不上,当初为什么还要借?
很多事,当你干好了、没出错,就没人说你。
一旦出了问题,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最终都是你本人主观上的过错,是你恶意而为的。
明知全款买不起,还要借银行的钱买;明知挣得少,还要贷款按揭买。
这不是主观恶意是什么?
以上来自某些催收员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