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朱某从银行贷了20万元放在账户里,当天被银行又以向朱某借款的名义,把这20万元刚借来的钱给取走了。但事后,银行却并不承认自己有拿过朱某的钱。
朱某开了一个小工厂想要扩大生产,于是就向银行贷款20万元购买设备。朱某就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银行向朱某借款20万元由贺某提供担保,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07年8月20日至2008年8月19日,利率为月息9.87‰。
在当天银行就将这20万元贷款打到了朱某,在银行开立的存折账户中。但是这笔款在当天下午的17:57的时候,就以现金的方式被一次性支取。
第2天朱某发现后,就向银行口头提出了异议,但银行没有将这笔钱给退回来。没有办法,朱某只能以高息(月息2.5%)向别人去借款,这才把设备买了回来。
心里想着,反正自己借银行的钱,银行也扣走了,现在自己不欠银行的钱了,也就没有再去处理银行借款的这一件事。
到了2008年的10月份的时候,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归还借款。朱某此时觉得很是奇怪,当初你银行要是把这20万元借给我了,我又何必去以更高的利息向别人借款呢?
当时你银行都说好了给我借20万,但在当天你们银行已经下了班的时候,把这些钱又给扣回去了。第2天找你们理论,你们也没有搭理我。现在怎么好意思还打官司,要我还款?钱你们当时确实借给我了,但我在兜里还没捂热乎当天你们就给扣回去了,我根本就没有欠你们银行的钱。
接到一纸诉状的朱某,而向法院反诉银行要求返还存款,并且要求银行按照自己向他人借款的月息2.5%计算利息。
朱某认为:
自己当天去银行贷款,银行也同意了,但是这笔款在自己兜里还没捂热乎当天的,下午快6点的时候银行,银行已经下班了,就把里面的钱给取走了。
在下班的时候,自己也不可能从银行里取出这么大一笔钱,自己从始至终都没用过银行的钱,自己与银行也不存在借贷关系。
朱某还提供了存折和取款凭条复印件等证据,用以证明取款凭条上的签名,并不是自己所签,而且取款时间为非营业时间违反正常操作规程,认为存款上的款项是被银行取走。
如果说自己与银行存在借贷关系,那么银行当天下午直接扣划账户内20万存款,是否能认为银行借自己20万?
并且由于银行将这笔钱划走,自己只能以月息2.5%向他人借款,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要求银行也承担这一部分的损失。并且要求银行按照借款合同归还20万元以及自己的相应损失。
银行答辩:
朱某当时在银行开户办存折,并且设置了密码,按约定凭密码支取,取款凭条上也注明了凭密码支取和朱某的身份证号码。
当天朱某是出示了身份证存折,然后输入了正确的密码将这笔钱给取走的,并且还在银行留有了取款凭条取款,凭条上也有朱某的亲笔签名,以及朱某的身份证号码。
这笔款项取走一年多之后,朱某都没有向银行提出异议,这说明朱某知道并且认可这一笔取款,这笔取款也是朱某在银行处的贷款后再取款,发生在下班后也很正常,取款的时间并不能推断出款项是由银行解密提取的。
朱某否认取款凭条上其签名的真实性,并申请对该签名进行鉴定,但银行拒不配合,拒绝提供取款凭条的原件。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
朱某向银行借款后,由银行将款项存入朱某的存折账户内,双方就存在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朱某和银行约定的存款支取方式,为凭密码支取证据,表明朱某凭存折及密码支取了存款。
虽然金融主管部门对大额现金取款有一定的操作要求,银行也未完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但银行并未因此造成朱某存款被冒领,也没有证据表明因银行操作不规范而给周某造成损失,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5419元由朱某承担。
一审判决后,朱某不服,遂提出上诉申请。
朱某认为:
即使对方有自己的身份证,存折和密码,但是,银行拒不提供取款凭条作为样本,进行上面的“朱某某”笔迹鉴定。由此可推断,这笔钱就不是自己取的,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取走了。
银行在操作中有多处违规:
大额现金提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自己没有在取款凭条上签名的情况下,就将款项予以支付。
未在营业时间办理取款手续。
正是由于银行的这一系列过错,才导致自己的存款被冒领造成相应的损失,但原审法庭却认为银行违反操作规范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存在明显过错。
银行答辩称:
朱某在银行开立存折账户也是由其自己设置的密码并设立了凭密码支取,如果没有密码是不能够取款的,而在借款借据中也指令将款项放入该存折账户中。
存折一直是由朱某自己保管,持有,也没有办理过挂失,朱某给法院提供的存折上也明确打印着取款的记录,说明该笔款项已被朱某取走。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用5419元,由朱某承担,本案为终审判决。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图文无关。#头条创作挑战赛#
中国证券报获悉,多加银行证实因疫情原因可申请推迟还房贷,开通征信异议绿色通道。
眼看着房贷还款期马上到了,疫情宅家没收入[流泪],一看到消息我就打了电话咨询了一下贷款行,疫情没收入的能否办理延期几个月还款?你们说怎么着?工行说了俺不符合条件,带着疑问了解到夫妻一方有一个得了新冠肺炎隔离者才算,像我这种疫情不上班的只能更改本月还款时间,也就是说还是当月还。看来我没有收入还不算穷[捂脸],无语了!心里堵的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