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不是银行的责任?就凭一张身份证,没有本人到位的情况下也能货款?
最好的办法是两个人自己贷款买房子,努力攒钱,可以和姐姐借钱,
银行不放贷怎么生存?只要想贷款,办法由银行来想,放出贷款为止。贷款客户还不了那是自己的事。房子法拍时,当初给你想办法的银行职员就退到幕后了。所以,银行给收入不稳定的人发放30年贷款就是个坑。
不合理呀,为啥由银行拍卖,还要由本人承担还款余额?银行若拿走了住户的房子,就应该抵押全部的贷款。如果拍卖,抵不住银行的贷款,贷款的风险,则由银行承担。放贷有风险,银行应承担,法律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