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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申请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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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几个人又去吃烧烤了,给上次欠的钱一起付了,还怪守信用里。

同时申请信用贷款

您好,首贷已经在审批中,但是未放款,在放宽前再买入一套,掐好什么时间点可以做到并发?需要协商两套同时放款吗?

答:

信贷员在接单时,拉一次征信。

放款前,拉一次征信。有效期30天。

要保证这二份征信,都没有问题。具体你自己算。

小李:大源老师,我自己是广州户口,老婆是佛山户口。那么,请问是不是相当于我两边都有购房资格。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打算同时在广州和佛山都买一套房,请问能否两边都申请首付三成呢?

大源: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即首房首贷只能用一次的。

但是,具体要看看你两边的银行能否同步。分别是同步申请按揭,同步过户,同步放款。

只要你其中一方的银行放款之前查到你征信显示有房贷记录,那么,就有可能不放款的了。

小李:嗯嗯,我明白,老师还是挺保守的。但是我还是想试试,毕竟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同时购买两套,并且同时贷七成。

那么,请问最坏的打算是什么呀?

大源:最坏的打算就是银行会不放款,或者放款后贷后核查发现会要求你提还。

小李: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的忠告,我再考虑一下。

抵押经营贷怎么样可以做到九成,其实是可以的,这类产品主要分两类,第一种9成贷是这样的,属于7+2的模式,7成抵押+2成信贷或者担保,在他做抵押经营贷的时候呢,同时会帮申请人授信一笔两成的信贷或者担保,这样加起来就是九成了,另一种就是超成贷,真实的9成贷,9成都是抵押,但是这类产品主要存在非银机构里面比较多,大多数银行是没有的。

办理9成贷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第一征信要良好且没有太多负债,第二要优质房产,第三,房龄不能太老,第四收入稳定且有流水或者是经营企业一年以上,第五要接受相对较高的利率,满足以上的条件呢,基本上就可以了,都已经看到这里了,就给个赞吧!

安徽合肥,一银行疑似通过伪造客户签名的方式,让一名年轻的客户,莫名背上了100万的贷款,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00万贷款转入第三人账户。

客户名叫王某,2017年,刚刚毕业的王某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报名参军,一个是自主创业,由于担心体检不过,耽误了自己的自主创业,王某便在等候参军的过程中,和银行联系起了创业贷款。

而选择哪家银行贷款,则是王某父亲的老板许某萍推荐的,由于是熟人介绍,贷款办理的速度也很快,2017年9月份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张某,就带着王某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随后便是一连串的签字手续。

签字的时候,王某发现了两处蹊跷的地方:(1)签字的时候一律不让写日期,而且连贷款额度都没写,只是让办理最高额度;(2)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让王某挂失以前的信用卡,重新办理了一张卡,和申请资料一起留在了银行。

由于是求人办事,王某当时也没在意,毕竟只要贷款能办下来,不影响自己做生意,啥事都好说,可就在等贷款的时候,王某收到了入伍的通知。

从军的两年期间,王某一直以为贷款没有办下来,也就没有再关注此事,可是等2年退役后,王某才意外发现,自己的100万贷款,早已经申请下来,并且打入了第三人苏某杰的账户,并且银行每月还会从王某的卡中扣除本息。

通过查看银行的流水发现,最初的一年,都是王某父亲的老板许某萍转账还款,一年后,又是王某的父亲亲自还款,还了大约10万元。

而据王某的父亲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孩子贷款的事,但在许某萍找到自己时,因为担心儿子的征信受影响,所以就自作主张,替儿子先还了10万元贷款。

察觉到事情有异样后,王某找到了银行工作人员,但银行工作人员出具了《支付申请书/委托书》,上面写明是王某签字,同意将贷款转入他人账户,但当王某质问是谁签字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记不清楚。

在银行未得到满意的回复后,王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并申请做了笔迹鉴定,鉴定意见显示申请书的笔迹确实并非王某本人所签,但由于本案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处理,所以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起诉请求,需要等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王某在另行起诉。

目前,银监会针对此次违规事件,已经对银行作出罚款14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王某名下欠着的贷款,银行仍然没有出面解决,王某的征信也随之出了问题。

据王某表示,银行方面曾表示将会私下解决问题,但事后又迟迟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法院将在6月23日组织双方进行庭前条件,具体情况尚无法得知。

#银行发生的那些奇葩事#

1.关于先刑后民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部分进行审理。

本案中,王某莫名地被贷款100万,贷款的钱又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转入了第三人的账户,其中很可能涉及到了刑事犯罪,所以需要公安机关核实清楚后,王某再行提起民事诉讼。

2.《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在未经王某本人签字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就将100万贷款转入第三人的账户,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现在无法确定是哪位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但银行不能因此撇清责任,而是应当先行赔付,事后再向员工追偿。

3.《民法典》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有人冒名替王某签字,说明贷款的一系列操作,都非王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双方的贷款应当自始无效。

既然自始无效,银行就不能默认是王某使用了这笔贷款,也应当帮助王某解决征信问题,而不能不闻不问。

#银行疑伪造签名让小伙背100万贷款# 头条热榜

最后,一起匪夷所思的贷款事件,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有哪些发生在银行的奇葩事,欢迎点击进入下方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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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借呗即将成为历史,

一个年轻人被超前消费统治的时代,可能要说拜拜了。

蚂蚁金服,进行国有混改,增加金融系统安全性。同时进行改名为“信用贷”,去除原来迷惑性的名字。这名字“花呗”“借呗”都是互联网大肠那些聪明人搞出来的,用轻松爽快的语境名字,让年轻人更容易产生冲动消费,降低借钱超前消费的危害敏感度,用心险恶。中国最聪明的一批人被这些大厂网罗,然后就整天想着怎么做高利贷,跟老百姓抢那几颗白菜的流量,也不好好搞创新和研发,真是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