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坐标少,问几个经营贷的问题:(1)经营贷是上公司征信吗?还是个人征信?(2)公司多雇佣几个人,给他们上五险一金,会不会对公司将来做抵押贷有帮助?(3)
自己做销售总监或者财务总监的话,是否建议持有公司股份?(4) 申请抵押经营贷的时候可以是非法人或者非股东房子做抵押?(5)运营几个月之后可以开始申请企业信用卡或者信用贷?刚注册的可以申请吗?
一笑回答一下这位条友的问题:
(1) 经营贷是以自然人的征信,和公司无关。
(2) 雇佣更多人,完全没用,纯浪费钱。
(3) 建议股东或者法人。。。
(4) 尽量不要做实控人,贷后容易出问题.
(5)
信用卡,信用贷申请,一般是在公司成立6~12月之后。
条友们,你们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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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多买一套房?
钱不够怎么办?
买哪里的房子最好?
窍门儿都在这里:@一笑加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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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当事人在购买过年回家车票时才发现自己限高了。经过查询发现是当事人在2021年5月挂名在一家公司做法人,几个投资人还给他登记了10%的股份。挂名的公司目前有5个案子在执行,涉案的金额还不少。当事人告诉我准备明年买房结婚,不知道这个影不影响他买房?限高肯定会上征信的,贷款肯定是有影响。
再次提醒下:普通人不要当公司法人,除非你能控制自己的财务,能控制公司的业务,否则不要当!别贪图一点小利害了自己!
大多数创业公司股权激励的三种方式:
1、直接给股份
对于联合创始人来讲,好处是大家是对等的;坏处是创始人容易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控制权是按照股份比例来算,67%以上有绝对控制权, 51%以上有相对控制权,如果丢失掉相对控制权,其他小股东联合起来,有可能让创始人失去了控制权。 所以为了保持住控制权,创业公司尤其是互联网科技类创业公司,一般不建议直接给联合创始人分原始股份。
2、股份代持
写一份《股权代持协议》,不在公司里直接登记,而是用协议来约定好这个股权关系。对于联合创始人来讲,他会觉得自己的股份没有保障,建议设计一个过渡期,比如说新近来的联合创始人,不可能直接给他股份,可能要考察一段时间。先签一份协议,在公司干满四年,可以拿到所有的股份,在这四年之内,每满一年给1/4,这1/4不是直接登记到公司,而是代持。到第四年的时候全买了帮你登记到正式的公司的股份上。
3、持股平台,成立一个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类似于有限公司的法人兼执行董事,占了所有的决策权,剩下的股东都是有限合伙人,只有分红权。然后用这家有限持股平台变更成为实际运营公司的一个股东,另外一个股东是创始人,创始人作为一个自然人股东,有限持股平台作为一个企业法人股东,整个公司的控制权权归创始人,分红可以按照正常的去分享,这是一种折中的方案。这种方案是目前大多数中国投资架构下的创业公司都在采用的方案,包括蚂蚁金服、京东等都在用这种方案。
热烈庆祝绵阳农村商业银行盛大开业!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起,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农商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绵阳农商银行是在原绵阳市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绵阳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绵阳市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由绵阳农商银行承继。
原绵阳市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网点作为绵阳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继续提供金融服务。
由绵阳涪城、游仙农信联社、安州农商银行新设合并组建的绵阳农商银行是四川农信最大规模的城区农商银行(除成都外)。
#绵阳头条# #南宫竞麟#
挂名法人、股东有什么风险?
家人们千万不要在乱当挂名法人和股东啦,这里边的风险你们都知道吗?
为什么现实社会老板们自己都不愿意担任法人和股东了呢?因为公司一旦经营不善,责任都是自己来承担。而挂名公司则不同,尤其是股东和法人为同一人占股百分之一百的挂名公司,说不定哪天法院的传票就邮寄到你家门口啦。
一旦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并且公司的实际经营人跑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那么挂名人就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那么挂名人就要承担税务机关的巨额罚款,还要承担税务部门的补交税款,严重的甚至还有牢狱之灾,享受到国家的包吃包住的待遇。
最重要还是企业盈利了和你没有关系,出现问题了却由你来承担责任。
#迟暮之年# 风暴眼|扶不起汪小菲,能否扶起麻六记?据凤凰网《风暴眼》,麻六记(全称:北京麻六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汪小菲创办,法人是宋娜,股东是宋娜和北京食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占股64%和36%。北京食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也是宋娜,但最大股东是北京菲特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穿透股权结构看,最后受益人是汪玺。网传汪玺是汪小菲的爸爸,张兰的前夫。在11月22日之前,汪小菲还是北京菲特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股东。随着汪小菲与前妻大s的纠纷升级,该公司股东也变成了汪玺和宋娜,分别占股99%和1%。但汪小菲仍在以上公司中担任董事和执行董事等职务。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凤凰网《风暴眼》表示,汪小菲退出可能是为了与大S打官司做准备,但是此举势必会影响他在麻六记的部分权益。……张兰和麻六记的爆火,也让外界将他们与俞敏洪和东方甄选做对比,两人都是迟暮之年再次创业,也因抖音直播大火。凤凰网《风暴眼》发现,11月22日,张兰直播间单日销售额达到700万+,场均观看人次超过1632.1万,观看人次超过了东方甄选直播间。但宋清辉表示,二者在带货模式上有明显不同,俞敏洪直播带货的团队主要是新东方的老师团体,他们擅于双语带货,“寓教于卖”。而张兰用短视频吸引人气后,才走上了直播带货的路,属于“半路出家”,依靠勤奋才走到今天。#经济学家宋清辉#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5年10月29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入股,以“立足城乡,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和经营方向的股份合作制地方性金融企业。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更名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 #临沂头条#
农村仨人行竟然开公司了,这剧情发展的是不是有点快,我都快跟不上节奏了!
阿峰和阿淦占股33%,一个财务总监,一个监事,阿冰占股34%,任法定代表人,不过才多了1%的股份,阿冰自己都说了,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出事了自己先进去[捂脸]视频中的阿冰看着闷闷不乐,情绪不太高,不知道是不是和这个法人职位有关?
网友在评论区的留言也验证了阿冰的话,大部分网友都在替阿冰担心,甚至鸣不平,都说公司的法人是个坑,钱不多拿不说,出了事都得法人扛,甚至忘记纳税都有可能进去,很容易影响个人征信,还有的说阿冰太老实,被阿峰阿淦兄弟俩算计了,说如果以后他俩联合起来,就会把阿冰踢出局了,我去,这么麻烦的吗?我倒认为他们三个估计都没想这么复杂,是不是都是咱们一厢情愿猜测的,人家既然职位分的明明白白肯定已经经过深思熟虑了,大家怎么认为呢?可别像网友说的成立公司真的是为他们以后分道扬镳埋下伏笔了?希望他们是经过认真的考虑了,而不是为了要回账号而脑子一热。
“老赖”有钱不还该当何罪?!
一揭开被执行人邱志辉的真实面目
被执行人邱志辉,男,67岁,广东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角村共和队。辽宁德能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邱志辉借贷一案,在((2015)穗天法金民初字第6133号)民事判决书中,广州天河区法院明确邱志辉偿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等,可是
邱志辉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3月9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邱志辉送达了执行裁定书(2017)粤0106执2579号,责令被执行人邱志辉按照判决所确定义务履行完毕,被执行人邱志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被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纳入黑名单。至今6年了,被执行人邱志辉到底是没钱?还是有钱不还?!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被执行人邱志辉拒绝申报财产。
广州天河法院于2017年7月10日、2019年1月15日,先后两次向被申请人邱志辉发出财产申报令,被执行人邱志辉拒绝申报。
2、被执行人邱志辉恶意转移财产。
一一经债权人起诉,广州天河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立案后,邱志辉闻讯立即将广州从化区街口街建云路东四巷1栋503房的90多平方的房产卖掉。
一一被执行人邱志辉,将个人工商银行帐上存款全部转移。
一一广东德能风电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司—辽宁德能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邱志辉,原担任广东德能风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他个人投资1350万元,均占股权51%,为了逃避债务,于2015年被执行人邱志辉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职务,并将个人名下投资的资金和其对外投资公司—辽宁德能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股份全部转移。
3、被执行人邱志辉隐瞒隐藏财产。
一一为了躲避履行还债,被执行人邱志辉将在韶关乐昌的矿山登记在合作人名下。
一一被执行人邱志辉名下有私家车一辆,和被执行人邱志辉任法人代表、董事长的广州某公司的股权,(现已被广州天河区法院将被执行人邱志辉私家车及广州某有限公司股权查封).
一一被执行人邱志辉涉嫌重婚罪,长期与小三同居,俩人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均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哈、被执行人邱志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债权人的财产权利,致使债权人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
(二)邱志辉说:“不履行还款计划愿接受法院处理”可他至今没还一分钱,不知他那来的胆子和底气?
2020年11月9日,通过信访,广州天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孙毅召集债权人与被执行人邱志辉进行和解,被执行人邱志辉当即写下还款计划书,承诺从2021年6月开始每月还款,到2022年7月全部还清,如有违上述承诺接受法院处理.可是,被执行人邱志辉仍不履行自己的还款计划,至今未还一分钱,法官也拿他没办法,其性质严重,行为恶劣,不知他那来的胆子和底气,居然敢挑战法律?依法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邱志辉如同废纸,法律对其侵权行为已无任何制约性,被执行人邱志辉肆意践踏的不仅仅是债权人的财产权利,更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律这样说:
1、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粤高法发【2018】3号中明文规定:个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达到2万元,将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深圳一些银行的客户经理主动为客户“支招”......
深圳一些“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 “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接受新公司、新股东、新法人”、“刚离异、刚过户、均可操作”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并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甚至非法套取和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等,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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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通过媒体宣称:比如,首付钱不够,给**推荐的是**银行保单贷;买房款不够,给**推荐的**通(中介公司)操作的经营贷,都是赚钱之处。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深圳房产抵押-刚过户营业执照可以操作(利息低至3厘2)年华3.85%**银行通过微信宣称:根据两年前征信上工作单位或社保单位,新注册/过户一个经营范围有所关联的公司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公司经营1年以上(或者新注册,但是有充足的资料能证明经营经验超过一年以上)。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无营业执照可安排变更过户,或新注册公司。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新注册的公司借款人需要有该行业一年的工作经验(社保或征信判定)。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目前刚注册公司可以做(不用看从业经验),刚过户也可以的话必须过户一年以上公司。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公司注册满半年,刚过户公司满3个月,或者做实际控制人进件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公司持股满3个月(同行业的公司注销3个月内,重新注册新公司可准入)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新过户公司、征信瑕疵均可沟通进件。可提供公司过户,放款后公转私服务。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公司注册满半年,刚过户公司满3个月,或者做实际控制人进件。
**银行通过微信宣称:目前刚注册公司可以做(不用看从业经验),刚过户也可以的话必须过户一年以上公司。
****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深圳房抵贷更名过户3个月内可办理抵押贷款!独家渠道批复8~10成,别无分号!
****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深圳优质信贷产品汇总-刚过户公司可做、刚注册公司无需无需真实经营。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 接受刚变更股份营业执照,审批快速
****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自媒体宣称:【刚过户】刚过户公司月息3厘6,先息后本3-5年期。另有刚过户公司和刚过户房产可以操作方案。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空壳公司可进件
****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无公司可做,额度7成至十成,深圳房产抵押贷款月息低至3.2厘。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刚过户1个月房产,特殊房产可申请
****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 微信宣称:月息3厘6(公司有经营),月息3厘9(公司无经营)。若无公司,需要(2选1):第三方公司股东或法人做担保;根据两年前征信上工作单位或社保单位,新注册/过户一个经营范围有所关联的公司。
****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宣称:无执照,年利率5.35%~6.8%,10到30年(等额本息)。刚注册执照,年化率5.45%-6.8%,10到20年(先息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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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些!深圳监管部门利用数字科技,一切尽在掌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