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头条##央行谈经营贷流入楼市# 最近新过户产权以及新办营业执照不能马上办理经营性贷款,最少都要求房子过户三个月以后才能申请经营性贷款。4月开始各大大小小银行都调整了政策,经营贷政策收紧。想要做经营贷客户要考虑好,提前做好准备
#厦门# #厦门头条# #厦门身边事# #厦门爆料# #厦门资讯# 7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厦门住房公积金新政,加重保障房申请群体负担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家庭买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72万元。而在新政策发布之前,个人家庭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120万元。
我是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批次)的申请者,按照原政策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我可以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按照新政策我不得不使用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加重了每月的还款压力。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群体是真正的刚需群体,公积金新政加重了刚需群体的负担,而公积金新政的本意是为了打击“炒房”,这是互相矛盾的。
我的诉求:希望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批次)的申请群体,不受本次公积金新政的影响,即可贷款额度维持120万不变,因为该批次的申请者早在2020年5月就已经确认了轮候资格,2020年11月就已经完成了选房确认,时隔半年,至今还未签合同。早在2019年,同样存在公积金新政加重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群体负担的解决方案,“将保障性商品房确认轮候资格时间视为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作为执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判断。”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欢迎给厦门市委赵龙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厦门住房公积金新政,加重保障房申请群体负担”问题,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回复如下: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公积金中心2021年5月17日出台了《关于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21]18号),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首次申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为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按“满足刚需,支持改善”原则,在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适当缩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能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首次住房消费刚性需求,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保障作用。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根据您所述,若您申请了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并已确认轮候资格,可以确认批次轮候资格时间视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由于政策调整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其他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拨打0592-12329咨询。
感谢您对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