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罚款45万元 | 松原银保监分局出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罚款四十五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
违规事实为:光大银行松原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严,发生贷款资金部分或全部回流的问题。
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一般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之后,通过贴现资金回流到出票人手中。或者受托支付后,资金又回流到借款人。
资金回流,本质上就是资金用途被违规挪用的问题。说明贸易背景是虚假的,涉嫌骗贷的行为。#金融知识普及月#
#光大银行太原一支行因贷款管控不力被罚30万#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李丹东;
单位: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顾文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用途管控不力。
行政处罚决定:对光大银行太原迎泽大街支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李丹东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山西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