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员工帮忙贷160万还债、发工资,无力偿还后被员工起诉,法院处理结果来了
近日,江苏苏州陆女士的老板赵某称公司效益不好,个人征信又有问题无法贷款,双方商定以陆女士名义在多个网络平台贷款160多万元帮公司还债,并为员工发放工资。赵某在归还80多万元后便不再还款,于是与陆女士签订借条及补充协议,但赵某仍未能按约还款,随后陆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双方系套取贷款转贷,故借款合同无效。经法院调解,赵某先期归还50万元,剩余款项双方另行协商。法官提醒:熟人之间的转贷行为也属于规避监管、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最终产生的高额利息只能自行承担。(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