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破产了吗?卖公会,艺人,卖车,被小额贷起诉!啥样了才会这样做?
散打称自己劳斯莱斯已经卖掉!自己就是年轻买来炫富的,不如卖了放银行吃利息!
散打称自己劳斯莱斯幻影卖掉了,买莱斯莱斯的时候自己是年轻人,炫富呀重新开过就行了!以后不去广州了!也不去杭州了!在梅州老家了#财经新势力新春季#
#媒体人周刊##荆州头条# #杭州头条# @余杭发布 疫情之下,不少商家为了解决线下业务的危机,盯上了网络直播、网红带货。一时间,各路网红主播的订单大涨,生意红火。谁知,有商机的地方就有骗子,还真有骗子已经行动起来,盯上了网红带货,研发了新的诈骗套路。【提醒:一定要看完,这就是前车之鉴】
周某在新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营电商业务,计划在直播带货领域有所成就,9月初,他在抖音开了个店,不久,他在抖店后台就收到了杭州久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信息,表示可以提供达人直播带货,条件公平合理。
该公司提供的服务有两种“第一种:安排50位中小型主播带货,每个主播直播2个小时,不保证销量,只做引流和产品曝光,还有猜你喜欢流量,费用是1298(一个产品)这是属于种草。第二种:安排15位主播带货一个月,50元以下产品单量是3000单,佣金百分之5,我们会给你抖音视频投流12w播放量曝光,收取2580费用对赌,签合同开发票,未达成按比例退款。”
双方多次协商确认了第二种方式,并签了合同,他被要求分两笔向甲方支付2580元,每一笔为1290元,事后,该公司也开据了相应的发票开具的发票对公支付款项。双方约定对接达人的时间为5-7天,达人的佣金最低为5%佣金,最高不超过15%佣金。从乙方抖音小店中进行设置后扣除,甲方会给乙方提供10-30位V3-vV达人,以直播形式带货30天,并完成协议约定。
转款之后,也像模像样建群,沟通,对接,推诿,今天是主播在排期,明天又是在协调……总之,各种扯,最后来句,“我们服务期结束后我们没有达到效果的话,我们会给您安排退款的”
,从此再无音讯。
期间,一朋友感觉不对,向我说明了此事。感觉有问题,就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反映了此事儿,题目是:杭州久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疑似布局1290直播带货骗局。两天后收到了余杭区仓前街道公式化回复:“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估计很少人为了2580元会选择去杭州打官司吧,特别是当下形势,去一趟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这也许就是“杭州久华”之流的倚仗吧。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这有损杭州乃至余杭形象。
专家分析,该公司还特地将协议的金额控制在小额资金上,希望被骗的人可以自认倒霉不去报案。
没见过心这么大的!浙江杭州,张女士花1600万买了一套260多平的烂尾房,不签购 房合同,却签下认 购合同。可钱付了房子到不了手,她心慌要求退款,结果开发商的回复让人无语。
张女士在杭州看上一套260多平的公 寓,加上精 装修服务,一共需要1600多万。虽然产权40年,但张女士看中地理位置,周边配套还不错,一 平的价钱也在6万多,还是不便宜。
并且,张女士了解到这个楼 盘有过“烂尾”,如今是新的开发商接盘。她心里有所顾虑,当时没有付全款,开发商建议可以先付700多万,等到房子验收后,再把剩余的800多万补上。
所以当时双方暂时先签订一份认 购协议,不签购 房合同。就这样,张女士听了开发商的建议付了款。
可原本说好的三月份房子通过验收之后就能付尾款,已经过了四月五月六月,到七月份,房子还未验收,张女士觉得不太靠谱,害怕再出现烂尾,于是找开发商退款。
开发商的态度还是可以的,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但是协议中却没有约定具体的退款日期,因为当时开发商承诺一个月左右就能退回来。
不过对方仅是口头答应,首 付款迟迟未退,理由是财务资金配合没有出来,张女士感觉开发商是故意拖欠。
后来向住建部门相关人员核实,他们表示房屋竣工后要通过五方验收,然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规划。消防,人防,绿化等方面全部验收通过后,在住建部门会有一个竣工验收通过的备案信息。
目前住建部门还未查询到该楼 盘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因此房子何时能验收,只能说遥遥无期。随后张女士从开发商那里了解到,要与大老 板协商后给予回复。而张女士何时能将750万拿回来,只能等了。
对于此事,我们肯定存在疑问,烂尾楼究竟值不值得买呢?
答案是:别买!从烂尾楼的形成原因来看,大多数的烂尾楼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 周转不开导致工程暂停烂尾的,这样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的几率比较大,所以就算是后期有其他的开发商接盘,房子原本存在的问题也是不能改变的。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套房子存在多种问题,为何张女士愿意买呢?
一方面,这套房子存在烂尾,开发商未验收,很多程序没有走通。另一方面,房子价钱6万左右一 平,也不算多么优惠。
可是张女士却买下了,并付了750万。只能说,张女士被忽悠了,销售人员存在误导的嫌疑,在售卖期间说得天花乱坠,随意承诺只为成单,毕竟1600万算是个大客户了,就怕到手的鸭子飞了。
如果说开发商本身就是以欺诈为目的,违规对期房进行预售并收取大量预收款后,恶意放弃楼 盘逃逸的,则构成合同诈 骗,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 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情形均构成合同诈 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 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 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 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筝小钱 但是张女士并未跟开发商签订购 房合同,只签订了认 购合同。所以,一旦房子再次烂尾,无人接盘,张女士将面临更大的麻烦,还是要想尽办法把钱退了为好。买房需谨慎,尤其是存在问题的房子,更应该多方调查,不然就是大火坑。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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