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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农商银行车辆抵押贷款(盐城车辆抵押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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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真的很神奇,在“我的盐城”里,居然能查到自己名下有几套房,有没有房贷?做没做抵押?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我的盐城,我好像前年就下了载了,但好像从来没用过,不知道它有多少功能?

盐城农商银行车辆抵押贷款(盐城车辆抵押贷款公司)

也只有今年,因为经常要做核酸检测,上面有采样码,还可以扫场所码,才会用到它,就在昨天,又发现了新大陆!

我准备卖房子,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让我打开我的盐城,我以为又让我扫场所码 ,他却说,要看看我房子有没有房贷?有没有抵押?

这也能看出来?真是太方便,也太神奇了吧?前几年我买别人的二手房,还是去房产大厅排队确认的,现在的科技发展真是日新月异!让人不敢想象!

“我的盐城“,还包含了多少我不知道的功能呢?大家知道吗?#生活日记# #盐城头条#

#盐城头条#【网友爆料:美岸华庭小区开发商涉嫌欺骗,出售无证房产!】网友反映:我在2021年6月通过熟人在华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岸华庭)购买了商品房,当时我共计转了120万元给此公司账户,开发公司给我开了个收据及一个简单协议。

一个月后我通过一些渠道发现此公司销售此房给我时,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又查到此公司信誉很差,企业相关负责人叶某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然后听专业人士讲,我购买的房子风险很高。

于是我找到当初介绍我购房的熟人(因为熟人是房子承建方)要求签订合同及网签,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我,然后我就要求退房,他们也是各种理由敷衍我。

实在没有办法我打了市长热线,然后转到了亭湖住建局。我也提交了收据和协议给住建局。住建局表示开发商已经涉嫌违规销售,依法要处理的。在2022年4月22日亭湖住建局房产科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开发商已经同意退房退款,并当日我也收到住建局落款日期2022年4月15日的告知书,具体内容也是经住建局协调,开发企业同意退房退款。

在我欣喜之余,找到开发商,他们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房款给我。然后我找到亭湖住建局分管房产的某领导,她对我讲:开发商没有钱,她也没有办法。然后还告知我,说我买的房子属于什么融资抵押什么,可我提交的收据和协议明明就是购房款。

我总共去了两次找此相关领导,最后一次直接跟我说,你不要找我,找分管的房产科,解决不了再来找我。然后我再去时,大门都进不去了,前几次去只要有48小时核酸检查和场所码就可以进入,今天下午去了门卫除了上面的要求,还必需经过所去部门人员同意才可以进入。门卫打电话给房产科,对方不让我进入。我打电话给此相关领导也不接,打当时的处理的科室也表示不同意进入,以请示为借口。我隔半小时打电话都不接听电话了。

对此我很疑惑:

1.既然住建局出具和开发商协调退房退款,那么一句”开发商没钱“来打发百姓对不对?

2.住建局有关人员拒绝我进入是否符合规定?

3.对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情况下违规行为,住建局为何不处理?(我把违规证据提交很久了,一直说在调查阶段。这边同意退房退款还是在调查阶段)

4.江苏华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领导叶某东信誉如此差,还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为何还能开发销售房产?

5.我个人是不是可以认为住建局没有起到督查和处罚的职责,所以开发企业才有恃无恐!

在此也提醒大家,选择正规的开发企业购买房产。以免搞像我这样!为此我也在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编者按:

该网友花了一百多万,结果买到一个随时可能被拆,被转卖给他人的房子,任谁都觉得憋屈!一间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不仅办不了房产证,更有随时被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到最后钱没了,房子也没了!

据悉,《最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在售卖房屋时,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买卖交易,未取得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该网友在与江苏华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协议不仅是无效,还存在涉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规定了针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正如亭湖住建局所述,该开发商已经涉嫌违规销售,且该开发商承诺退房退款,但是却以没钱为理由,故意不处理,为最大化保障自己权益,建议该网友搜集证据,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购房时一定要慎重!(来源:盐城市民网 盐城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