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贷款业务中,借款人无需在纸质版本的合同上签字确认,借款人按照双方约定的线上业务流程,提供身份证号、验证码,办理储蓄卡等即是对借款合同的确认,应认定借款合同依法成立,贷款人业务系统产生的相关借款电子记录记载属于合同内容。
最近有位当事人拿着判决来咨询,我看了一下判决书。大意是,原告某信用社诉贷款人、担保人金融借贷纠纷,有相关贷款手续为证,担保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借款人认为自己从未在信用社贷过款,故而未请律师,在开庭时亦未作超诉讼时效辩解,当庭否认信用社出示的贷款票据、合同上的签名系自己所为,法庭征询其是否对签名鉴定,被告表示不申请,最终法院判决让被告归还贷款。
我觉得原告起诉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在被告不承认的情况下,原告应继续举证,否则,不应判令被告承担还款责任。
包括典当行在内的地方金融组织超出经营许可范围订立合同,从事信用贷款业务,违反部门规章,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今天真的很佩服某省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专业度。
嘴上说着是为老百姓着想,实际做的事就是坑爹啊!
一个贷款合同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填好,一个资料审核一个多小时看到错误让回去修改盖章,修改拿过来,又发现新的错误又让回去修改,也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又发现新的问题。这可是最专业的工作人员啊!这那是减少老百姓少跑腿,恨不得老百姓跑断腿。
当朋友向你借钱时,你如果没有,千万不要为了友情,将信用卡借给他,更不要帮他贷款。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信用卡或者贷款资金出借给他人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朋友一旦不还款,你去起诉,法院会判定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仅支持你追要本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以及信用卡或贷款资金产生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只能由你自己承担。
我的建行,合同是按揭超过一年以后,提前还款无需违约金,最好是月还款到来前十天办理,因为银行要好几天的查询该帐户有没有其它的贷款。确定没有之后才能解押。
请你先懂得法律和真正懂合同再出来教,你自己说的几项根本避免不了光伏里面的空。我按光伏,第一,所有贷款的,租赁的,等等里边都有空,你看合同都没有用,因为里面有巧妙设计,不懂的你永远看不出来到底在哪里设计的空。第二,记住,有钱就自投,贷款没必要,赚不到钱,第三,品牌在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发电差距不大,为了尽量早回本,便宜才是王道,只有回来本,你以后啥都不用怕了。所以,你理边的观点只是有一点对的,但听你的还得入空,避免不了被套路
海源说光伏安装光伏不踩坑,记住三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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