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后的心理历程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子绝对是人生重要的投资之一。买房子的人按照购房合同需要承担的义务是足额缴纳首付,然后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分期付款,最后在交房的时候缴纳大修基金,契税等,就是说你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你只要按时出钱就行了。相信所有买房子的人都有这个心理准备,并且依照自己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做出还款期限不等的安排,所以作为购房合同的一方,绝大部分购房者严格的按照契约精神去执行,只有极少部分人因为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断供而让房子法拍,但是即使法拍,也没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利益,因为贷款是欠银行的,银行已经将购房款(扣除保证金后)全额打到了开发商的账户,毫无疑问,所有的购房款无论是按揭,还是全款,房地产开发商都基本等于足额收到了房款。所以说从诚信的角度看,购房者为无过错方。
买房人签订的是格式合同,什么叫格式合同呢?就是说依照合同约定,你只有做出签与不签的决定,没有权利修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所以很多网红都在宣传在合同的最后面加上无论什么原因如果银行无法按揭,让开发商退回已经支付的定金或者首付款都是谎言,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补充条款,也是开发商设计的,除了手写的签名,购房者基本做不了什么。因为一旦交了定金,不交首付款定金就会被没收,售楼人员在你交了定金之后就会完全操控你,即使你贷款条件不合格,也会蛊惑你将首付款付完,只有这样,他的销售提成才能利益最大化,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人会免费的为你提供服务,据我所知,交了定金停止支付首付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能够止损,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受到损失而尽力想完成整个购房手续,交了首付后购房者就更被动了,如果按揭不了,依照合同约定将被扣除购房全款的20%左右作为违约金,很多人都会损失已经交了的定金和首付款,有些人在售楼人员的辅导下提供违规编造的资料贷款,岂不知一旦东窗事发,骗贷就会被提前收回贷款,这样,交了几年的按揭款也会打了水漂,最后一无所有也是值得考虑的风险。
购房者承担了如此多的重负,唯一的权利就是盼望能够保质保量地收到房子,可是聘请的验房师被物业殴打不绝于耳,收到房子后会产生很多不满意,包括配套和房子都与最初的承诺不相符等,后续的纠纷也会让人疲惫不堪。买房子的时候,尤其是期房,都是看图说话,这是小学生的课程,可是在房地产行业却盛行不衰,就是没有证据证明房子建好后的整体效果和当初宣传的设计效果有没有出入?因为等房子售罄,投资几千万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早被开发商一夜之间拆个精光。现在开发商暴雷,房子都可能烂尾,更别提前述的这样写要求了,似乎能收到房子已经是万幸了。我的一个客户提心吊胆终于收到了房子,有些问题,却被告知只要你动了,不和当初的交房一致,物业维修人员就不管了。什么两年的维修期,前提是你一动不动,可是既然住进去了,总要改进一些东西更加符合生活的实际,前提是你一动不动。
开发商应该将售房资金全部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可某些贷款都没有打入进去,不要说全款了,监管账户的钱去了哪里,毫无疑问被挪用,资金监管方怎么做的?无论是集团,还是其他,如果不是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都不允许随意被挪用,看起来尽善尽美的预售制度,最后在实际执行的情况下被玩个稀啪烂,房子停工或者烂尾,都让购房者忧心忡忡,食不甘味。昨天去看工地,朋友劝我2024年交房,还有三年,你又不是监工,跑来看什么?我说我就是来采集证据,为将来打官司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半途停工,钢筋都生锈了,是不是会影响房屋质量?开发商说开工了,复工了,工地只有几个工人在晃悠,是不是符合复工的条件?
尤其滑稽的是开发商竟然拖欠了土地出让金,不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吗?这不得不让人担心即使按期收到了房子,也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我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人家毁坏财产,大闹天宫,随意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闹腾,抡起金箍棒,想打谁就打谁,他的火眼金睛能看清楚谁是妖怪,所以不经过法律审判程序就打死了,最后也没看到是不是防卫过当或者故意杀人。尤其是那些妖怪,本来就是畜生,但是属于某个神仙的坐骑,偷了宝贝来到人间,欺男霸女,最后东窗事发,又回到了天上,那么已经受害的普通老百姓怎么办,无处诉说冤屈,还得磕头作揖感谢除害的孙猴子。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神仙休息了几天,游玩了几天,才发现畜生已经在人间祸害了几年,找谁说理去?再说了,孙猴子虽然会七十二变,但毕竟是个畜生,喜怒无常,他一个对那么多的妖怪,除非碰上,否则他也不知道呀。你别说,读四大名著,什么年龄读都会有不同的理解。
昨天我在吃酒席的时候对一个懂风水的亲戚说,一切都是注定,无论你怎样努力,仿佛一只无形的手在掌控一切,作为凡夫俗子都无法改变,最后只能是一直努力,结果听天由命而已。
市区房产的20天,“救市”为时尚早!
归纳总结一下,会发现支持政策大都集中在下面这几点上:
1、下调房企拿地的保证金比例,允许土地款分期、延期支付;
2、延迟缴纳或部分减免房企的相关税费;
3、放宽房企的开工和预售条件;
4、推行更加宽松和积极的贷款支持政策,暂缓贷款偿付;
5、部分租赁企业可申请补助。发现没有,几乎所有的细则,都有一个明确的受益方——房地产相关企业。而对于买房者的鼓励措施,除了疫情影响的人可以获准延迟还房贷之外,其他,几乎没有。
各位,你买房货款时开发商让你另外交违约金了吗?一定要弄清再交,否则宁愿不买!
近段,除了疫情让人闹心,另一件事也挺让人闹心。前些年,为了改善居环境,也为了下一代有个良好学习环境,就暗揭二十万买了12o多平的房子。办好贷款后售楼部的办事人员又让交一万多,说是一什么违约金(有的说是保证金)。初次和卖房子的打交道,两眼一抹黑,让交就交吧,傻傻地办了手续。今年五月份通知让办房产证,不知何故,原购买合同上的平方数被更改,少了近一平方,又加盖了售楼部的公章,他们也不解释。少了这近一平米,几千块呀,那可是真金白银。这几千元不应该退给业主吗?可至今也没人给个解释。去售楼部问,工作人员说:不可能退!房管所不管,银行不管,售搂部无权管,谁管呢?再者,交的违约金至今不退,五月份办的证,现在年底了,当时找售楼部,他说问问,后来说八月节以后,又说得到十月底,又说到十一月份,再说再等等。找房管所,他们说钱交给哪去哪儿找。找银行,他们说钱没交给他们。年底了,真不知道这钱啥时给退。这压金干啥用的,不清楚。所以,准备买房的千万问清楚再掏钱!
扬州: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在执行竞买保证金最低限20%的基础上,首期50%出让金于一个月内缴清,90日内缴至75%,180日内全部缴清,不计利息。
前几日,杭州一小伙说;
每年7月1日,杭州公积金将结算年利息,发入各自的账号内。
(如图)
@忘叨叨 :
公积金账户里余额越多,年息自然也越多。
有些单位交得很高,公积金的年息就非常可观。
公积金是帮助居民购买住宅用的,本意是减轻居民购房压力。
但在杭州,公积金的处境就比较尴尬了。
购房,开放商优先选择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排后,往往最后房子都被挑完了。
其次,杭州很多楼盘购房需要“押金”,制造了门槛,普通百姓那有这么多流动资金作为押金。
幸好,现在公积金也可以用在房屋装修和租房上。
当然,公积金并不像五险那样,强制企业开通和缴纳。
以至于有些企业,特别是微小型企业和流动性比较多的小型餐饮业,很少有开通此业务的。
各位,收到年息了吗?
#生活日记# #公积金#
北京法拍房又一例因“购房资格”问题被扣保证金?我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北京头条#
本次房屋公告情况“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07号楼1层131;起拍价:158.1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0.7万元;特别(瑕疵)说明:买受人因无相应购房资格悔拍;租赁期至2030年5月31日”。
于是我翻出了上次竞买记录,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竞买编号“132894643”在没人竞拍出价的时候自己与自己竞价3次,拖延竞价结束时间最后有人出价的同时她又再次加价,这种反常加价方式有两种解释,一个是“抬价”(不想房产价格被太低成交),另外一个是“围标”(被执行人不想房产被拍卖执行)。竞买资格确实也是没有。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法拍房将会出现多例因“购房资格”违约的房产,因为2021年12月底在政策没有出来之前外地执行拍卖的房产,大多数是因为“不限购”成交并且价格很高,在拍完未出手续的这个节点出现限购政策规定,那么后续法院出具的所有拍卖手续将执行限购政策,于是会出现多例违约现象,这个月看到拍成后又上拍的大多数都是这个原因。#法拍房学院#
最高院: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工程保修期限
最高法院认为:
关于质量保证金问题。
工程质量保修金是从应付工程款中预先截留,用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所谓工程缺陷,是指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或者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会作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案涉施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但案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已由发包人于2013年9月9日接收并已交付给业主(购房人)使用,故应当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并开始起算工程保修期限。
(2019)最高法民申5009号
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
深圳法拍房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震惊]竞买人因不具备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84万[捂脸][捂脸]我经常反复提醒竞买资质,通常是说贷款的资质。但没想到,这个人连名额的资质都没有。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每年因购房名额导致的乌龙,大概有5-10起,一旦发生,对普通购房者而言,就是非常沉重的打击。
我这个小房子从2010年到2022年连续出租10多年了,即使地板、门、衣柜、橱柜都造坏了,从没有扣过租客押金。
以至于房子出租了10年基本所有的家具家电、地板都要更换了,我认为这是正常的磨损,我自己住也不能保证啥都好好的。
那为什么还要收押金呢?也是为了让租客能够爱惜室内物品,懂得节制,毕竟每换一样东西都是要花钱的。
一个小伙子家是克山的,来哈打拼,在中介手里租了我的房子,中介收了他的房租还有押金4000元,却没交给我跑了。
小伙子急坏了从物业找到我的电话说明了情况,他希望我能让他继续住在房子里,虽然我没收到租金,押金也换算成房租。
我答应了他,他也很感激,我们去找了很多次中介,都是人去楼空,实际情况摆在这里,我做不到让租客搬走,于心不忍。
实际上我也租过好几年房子,即便窗明几净,收拾得很干净,没有物品损坏,房主也要扣押金,扣个几百块。
碰上这样的事儿你跟他争论犯不上,就是几百块钱的事儿随他吧,咱们自己努力自己买房,再也不受那个气了。
所以,我也特别能理解租客的心情,是很在意押金的,条件也不太好,好就不会租房了,索性就不计较那么多了。
对了,虽然在小事儿上不计较,但是原则性的事儿和一些风险还是要规避的,一直用的就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由专 业律师起草的合同。
涉及租客意外,受伤,跑冒滴漏等等问题由租客自己负责。一份合同50份只需要13.9包邮,有备无患,花小钱办大事。
#哈尔滨头条# #租房#
房屋租赁合同专业模板
#租房到期房东不愿退押金# 3月8日,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在今日头条合肥频道接用户戴先生反映,他曾于2020年在合肥市三里街伟星公馆小区租了一套房子,2021年11月底时搬出,约定好的两千多元押金房东却迟迟不退。
房东洪女士对此回应称,最后一次续租戴先生只付了两个月的租金,虽然提前通知了自己,但仍违背了最初三个月一租的约定。并且在有购房人来看房的时候遇到的不便,为此,她不愿意退还押金。
对此,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董海成律师表示,洪女士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扣除租客押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建议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解决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头条帮忙#租房到期房东不愿退押金!租客:她把我电话拉黑 房东:他给我带来不便 律师:理应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