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法律(民间借贷)的专业问题。有关方面的大神帮我解答解答呗,或者帮我出出主意,鄙人当感激不尽!
事情大概经过:
1、我借给朋友100W,朋友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
2、我把他起诉了,保全了他名下的两套房子,但是!但是!我是轮候保全(查封)!首封他这两套房子的标的达到1500W!但是首封没有抵押权,没有优先分配权。
3、我这个官司经过法院调解已经下达调解书
4、法院对被执行人(即欠我100W那兄弟)的两套房子进行了网拍,起拍价格都是差不多310W~但是首轮均流拍了!
5、我提出申请,想要参与分配!但是首封法官告知我,房子流拍了,当事人同意以物抵债!我没有资格参与分配!(首封法官质问我:房子属于不可分割物,怎么分配?)
6、我也咨询了我们这当地的律师,告知我要进行执行异议申请!说法院执行以物抵债,侵犯了作为同为普通债权人的我的权益了,我的债怎么办!
朋友们,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经历的朋友们?有没有这方面专业的大神?求您帮助我!
诉讼保全是对付老赖的有力武器,有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本月申请对老赖保全,虽然七个帐号内没有封到钱,但影响到老赖的荣资,今天主动打电话要求和解,并对实控公司与我当亊人另一个工程款的案件进行结算。
一、网上案例,刘某系退休职工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杨某借款2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2%。同日,杨某通过银行向刘某转账给付了借款。由于刘某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杨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刘某名下房屋,并向法院提起诉要求判令刘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某称,所借款项实际由案外人左某支配使用,因左某名下没有房产可供担保,双方约定由刘某出面与杨某签订借款合同。左某为此每月给付刘某1500元生活费,左某负责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某认为应当由左某承担还款责任。
二、裁判结果:刘某与杨某签订《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应当还本付息。至于刘某与左某之间的约定与本案无关,刘某可以另案解决。
三、本人完全赞同本案的裁判结果,并认为:
1,杨某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及形式均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同时按照“民法典”第50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杨某已经按约履行了支付借款的义务,刘某就应当按约履行如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2,债务人刘某与第三人左某的约定只是 刘某与杨某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原因,杨某作为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此并不知情,借款合同中也没有任何有关该约定的内容,所以,刘某与左某的约定不影响其与杨某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对杨某不具有约束力。
3,债务人刘某与第三人左某的约定,完全是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其约定之外的第三人,当然也不涉及杨某,与本案所审理的杨某与刘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具备关联性,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刘某据此作为抗辩理由,显然依法不能成立,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4、本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左某借款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通过刘某签订借款合同,骗取杨某钱款,其行为涉嫌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材料有限,在此不做过多阐述。
20210225/10:00
办公室
干货分享 《借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在书写借条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1是一定在核实借款人的身份证件,证件号地址书写在借条当中;2约定好利息,自然之间借贷如果不明确约定利息一但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会支持;3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一定要书面约定,不约定法庭不支持;4保证人书写上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期间如不约定两年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的除斥期间为六个月[玫瑰][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