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朋友找我借钱我很委婉的拒绝了,虽然说了假话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但我也是没有办法,借出去的钱太难收回来了……去年一个朋友找我借的钱,现在都没有给我,我没有开口要,他也没有主动还,他也不是没有,微信群,他隔三差五约牌约宵夜,他一个月差不多9000的工资,还是很稳定的那种,但就是在还钱这事上面很健忘……碍于情面,或者说我也不差那千儿八百,我也开不了口……希望那天他良心发现给我就行……说实话我在我朋友圈是比较穷的那种,但还经常有人找我借钱,我真的是搞不懂,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有的人一次借不到,他会找你借几次,我真的很佩服这样的人,照理说,这么厚的脸皮应该不至于混的这么差啊……我脸皮都是比较厚的,但我找人借钱不管是谁,我都只口一次口,更别说那些不借给你的人了……千儿八百谁都有,他推辞没有,你就要懂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你应该装成很能理解他的难处的样子安慰几句,然后挂电话……一次不借给你,你还借几次,你是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人生在世挺有意思的,金钱是很好的人性放大镜……听懂,看懂,最后装不懂[/哭笑][/哭笑][/哭笑]
年底很多债主催债,看对方不还就准备以物抵债来回收。松江小雷问我,为什么我要拿债务人的房子抵债,法院不支持?
我告诉小雷,你在借款时和对方约定的”以物抵债“,实际是”让与担保“。
”以物抵债“和”让与担保“不是一回事儿,区分是这个债务发生在到期之前?还是之后?
假如我欠你100万,债务已到期。我现在还不起100万钱了,但我的房子值120万,我想把这房子直接给你得了,过户给你抵充债务,这就叫"以物抵债"。
以物抵债,我作为债务人主动放弃了那部分多出的20万利益,这是法律允许的,意思自治。
如果借钱时,就把对方房子归属权约定为抵押买卖,那是让你担保,归属权无效。如果不是房子归属权转移,而是进行拍卖、竞价、折价之后优先受偿的,才是有效的。
实质上就是,以买卖对借款进行担保,不承认所有权转移的效力,支持优先受偿的效力。
所以以物抵债,和让与担保,后让与担保,虽然有点儿像,但实际上不是一回事。
成渝高速车流量这么大,通行几十年了贷款还没收回?要收到何年才能回本免费?[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