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欠银行的贷款,找什么三好律师,首先给五千块钱,结果被骗了,本来就没有钱,律师都是两边通吃。
洒律师的日常河南博惟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新规出台欠钱不还解决方案 老赖的噩梦来了(做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应该三思后行
秋隐冬来翘首春民间借贷案件不用请律师?结果有可能打脸哦。 前两天说过,平台推送了不少人关于请律师打官司不合算、律师打不赢或者打赢了没拿回来钱还付了一把律师费的帖子给我。那我就用常见的民间借贷案件为例,来掰扯掰扯这件事。 1、民间借贷的证据五花八门,不要以为手上有个借条就万事大吉。以前还有小三也勇敢地去法院,拿一张出轨男写的借条就去要“青春赔偿”,现在为啥不去了?不是有了羞耻感,而是法院要查资金来源和借款用途了。同理,“砍头息”现在也少了。 2、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变化了,意味着法院的审理思路有所改变。从简单单一的“谁主张谁举证”转向“筛选职业放贷、杜绝虚假诉讼、防范套用银行资金”等依职权调查主义。 具体而言,最高院的最新解释在2020年8月20日生效。和以前的司法解释相比,要求把职业放贷人查出来,不允许这些人拉高民间借贷的道德风险。查原告的诉讼案底大概是很多出借人想不到的。现在法院现看看原告在法院系统内当原告的次数多不多,诉请数额怎么样,提高了对职业放贷人的重视。 还有一种人法院也很关注。为了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再放贷去赚钱的人找出来,法院会查出借人一段时间的金融状态。以前,不少人钻“消费贷”的空子,把消费贷名义下的贷款搞出来再去放贷,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公务人员。现在他们也料不到法院已经查得这么仔细了。查出来啥后果?以前收到的息搞不好要充本金的,营利目的难以实现不说,加上还消费贷的本息,赔了的大有人在。 以前有些出借人怕自己抵挡不住法官的提问,把不出庭当成救命稻草,打发律师去。现在,法官像做离婚诉讼一样,要求原告必须来接受询问。 3、为啥要找律师?的确,找到律师不一定能把钱要回来,更不能把拿不回钱的责任全归咎于律师——债务人变成一穷二白和律师何干?但至少,找律师做事先的专业诉讼评估,律师天天在研究最新解释、再加上直接的诉讼实践,比当事人自己瞎琢磨,有方向感多了。 一个浅显的道理:有在家看几本医学生的教科书就敢给自己开药吃的成年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