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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滁州房贷银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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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头条# “滁州房价跌了吗?”现在滁州的房价到底是涨是跌?我看抖音里大部分都是宣传是跌的,不知道是噱头还是真的?有谁知道各个楼盘实际价格的朋友,可以说一说!#滁州# #滁州房价# #房价# #房贷利息#

2018年,河南一家包子铺,老板对账时无意中发现,当月营业收入高得离谱,核对后,竟然发现有人花了14万元,买了两个肉包子。听起来感觉像是天方夜谭,但这却真实的发生了……

滁州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滁州房贷银行利率)

2018年4月,河南郑州包子铺老板何先生在月底对账时,意外地发现这个月的营业额达到十几万元,他自己也十分惊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何先生夫妻几经核算,发现这个月成本和销量与前几个月的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账面上无缘无故地多出14万元,感觉实在是太蹊跷了。

于是,两人对所有电子平台上大额付款逐一核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锁定了4月初的一笔14万元的付款。

夫妻俩努力回想当天的所有买卖细节,也没有想起来,到底是谁买了14万元的包子。

因为包子铺里的包子单价是菜包子1元,肉包子1.5元,14万元足够买一万多个包子了,别说是买了,就是夫妻俩包包子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呀!那为什么收到了那么多钱呢?

据何老板回忆说:“像我们这样的做早点生意的,讲的就是诚信,高峰期人来人往,客人买完就走,都是主动扫码付款的,所以也没有关注付款提示!”

花了14万买两个包子便匆匆离去。这么大方地付钱,是觉得何老板做的包子特别好吃?又或者有什么别的原因?

现在手机支付已经很普及了,像何先生这样的小店,一般都是扫码付款。月底的时候,他也会检查一下账目。一查才知道,有人多付了14万。

但是算算日子,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位土豪都没发现自己账户里少了14万。这是何等的土豪啊!

我自己账户里少了14块钱,我都能第一时间发现。何况这是14万元呀!一个月光利息都有几百块,一个月的利息都够买包子吃一个月了。

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发生?何先生猜测,这位顾客可能是情急时候误操作,把密码当做金额,确认付款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款何老板并不开心,相反地,他因为这笔不义之财而寝食难安。虽然他出生于普通家庭,但是他的父亲从小就教育他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能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因此,他决定将这笔巨款还给失主。

为了找到这位粗心的顾客,同时不想这笔钱被人冒领,所以何老板在支付平台和民警的帮助下确定真正的失主。最终,通过他们的努力,他们确定了韩先生就是失主,并归还了这笔巨款。

至此,巨额包子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由此也可以看出何老板的人品。他虽然只经营包子铺,却不为金钱所动,始终想办法物归原主。”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何老板的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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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南京都市圈亏本30万无人接盘!被套牢了吧~】

据了解,这套被抛售的房子位于南京都市圈——安徽滁州,由全国知名房企开发,是124㎡的四室两厅两卫,一梯一户,南北通透,带装修。

以总价85万元计算,当时购入的单价约6855元/㎡。但是,如今这套房价格跌到了“4”字头,这意味着买这套房子不仅没赚钱,还亏了30多万元。

不仅没涨价,而且还难卖!房主愿意亏本20万出手,算上利息,总共亏损约30万,但是依然无人“接盘”。

南京到滁州规划有轻轨,按理说应该火热阿,怎么跟句容宝华一样?你怎么看?

#南京# #南京头条#

【案例652----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善林金融公司,门店店长职务,犯罪金额89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54000,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2021)皖11刑终14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9月8日被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原判认定:2013年12月14日成立,善林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周某某。随后善林公司陆续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千余家理财门店,招聘业务团队。在未经国家批准的情况下,采取广告宣传、赞助大型活动、门店招揽等方式公开宣传,许诺高额的利息回报,销售“鑫年丰”、“双季盈”等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015年2月起,善林公司先后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4个线上理财平台。

2017年8月起,善林公司销售贵州中耀华建公司作为转让方的“政信通(幸福之路)”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后造成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

2018年4月9日,善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到上海市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善林公司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

2015年12月,善林滁州分公司成立,负责人为钟某,经营场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5月,钟某因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9月,被告人孙某接替钟某担任善林公司滁州分公司店长职务,负责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

善林滁州分公司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高收益,后将吸揽的公众资金直接汇至上海善林总公司指定账户,善林公司给善林滁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吸揽资金的一定比例发放工资和提成。

经审计,善林滁州分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296570.43元,共支付受害人10365884.26元,造成受害人损失12930686.17元。

2017年9月1日,被告人孙某任店长后,善林滁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51769.84元,共支付受害人715619.19元,造成受害人损失8236150.65元。2018年5月10日,被告人孙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孙某退出违法所得54000元。

原判依据鉴定意见、银行交易明细、投资信息、证人钟某、刘某、周某等人的证言、孙某的供述等证据确认上述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作为另案处理的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51769.84元,造成受害人损失8236150.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该案应作为单位犯罪案件,并对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孙某追究刑事责任。孙某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及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孙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孙某已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所有分支机构及下属分公司的管理公司,其在行政管理、任职任免、财务进出等方面进行全面实际的控制,善林滁州分公司作为下级公司无独立职能管理权限,集资款也汇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因此,善林(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应承担向本案集资参与人退赔集资款的退赔责任。

认定被告人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万四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弟弟2010年买大货车借钱22万,6年时间却不提借钱的事,2014年我买房,老婆提出向弟弟要钱,我没有要,怕兄弟因此反目成仇。2016年弟弟还钱全部借款,对当初说好的利息只字不提,只象征性的买了一条黄金手链送老婆表示感谢,老婆却为此埋怨了我好几年。

弟弟2009年和别人合伙买17米5的大货车跑运输,因为钱不够 ,他们夫妻2人找到了我,让我帮他们一下,借10万块钱买大货车,并且说一年后还你11万,我说兄弟之间我补收你利息,一年后能还我就行,弟弟当时是千恩万谢,保证一年后一定还钱。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眼看一年的期限就要到了,弟弟迟迟没有还钱,正准备打电话问他的时候,弟弟和弟媳妇拎着水果来到我家,我以为他们是来还钱的,谁知道弟弟的话让我愣在那里。

弟弟满脸抱歉的表情对我说,哥,真是不好意思,去年说好的今年还你钱,现在看来不行了,我说为什么?你跑车的义务不是还可以吗?都说大货车一年挣20几万不是问题的,你怎么回事?弟弟接种说货源还可以,运费不怎么高,最关键是合伙人不行,是一个好吃懒惰的人,货物卸掉以后就知道到宾馆开房间睡觉,联系货源的事从不过问,都是他一个人联系货源,那时候都是电话联系物流公司,一天都有打几十电话,合伙人就是有货就装,没货就睡觉,更有甚者,有一次在昆明微信聊个女朋友,在宾馆开房尽然被拘留,还是他去交的5000付款,所以他决定分开单干。问题来了,既然分开,就要拿18万钱给合伙人,可是他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就有想到了我,让我再借12万给他,不然他就要不要车,合伙人给他18万,这样他就没有车了,等于一年白忙活,落个一无所有。

旁边弟媳妇也连连保证有钱后一定第一时间还钱,一切都按银行利息结算。当时我就和老婆商量,把事情经过说一边,然后弟媳妇也向她说了一堆好话,并且保证不耽误我们用钱,老婆碍于情面,也就默许我再一次接12万给弟弟。

在以后,2年里,我不怎么联系弟弟,怕给他压力,直到2013年老婆要去县城买房,我说按揭,老婆却要一次性付款,可是还差10多万,老婆就出主意让我打电话问弟弟要钱,我考虑弟弟一定是没有钱,要不然他肯定把钱还给我了。于是我让她打电话问她姐姐借钱,电话接通后,我在旁边隐隐约约听到她姐姐语气很不友好,说没有钱借给她,你自己的钱借出去不要,还要我借钱给你,我自己的房贷还要还呢,说完那边电话☎️就挂断了,我当时挺生气的,就赌气说不买房子了。

一年后,老婆又可是提出买房,说县城的教育条件好,孩子将来考高中读书方便,学校就在隔壁,房价涨的太快,不买就来不及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我们又去了售楼部,当听到售楼部销售员说房价涨了1000多一平,而且好的楼层没有了,我和老婆都非常的吃惊,于是不敢再犹豫了,决定顶层也要买,就这样一套房子多出了十几万,还是顶层,别提心里有多窝火了,另外还是向老婆的哥哥借了10万块钱,老婆为此埋怨了我好多天。

2016年,弟弟终于把钱还清了,只是没有给利息,老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只能说自家兄弟,给我利息了,我没有收,老婆把我大骂一顿,又把耽误买房子的是提了出来,意思是她因为借钱给弟弟,在买房子的事上吃了太大的亏,不光是多出10万,关键是她买了她不喜欢的顶层,想想就气不打一处来。

2017年春节,我提出回老家过年,由于父亲年龄大了,想回家看看他老人家,老婆不同意回去,正好弟弟打电话说弟媳妇想在春节期间给大嫂买个项链,我知道弟弟这是想还我人情,于是就和老婆说了弟弟的想法,老婆同意回去了。

在过年的那天,弟媳妇来到父亲家里看望父亲,同时拿出一个精美的礼盒递给老婆,老婆开始不要,弟媳妇就把它放进了老婆的包里,吃完饭后,老婆打开礼盒,里面是一条黄金手链,看着很漂亮,上面还有13000多的价格,老婆带在手上正合适。我笑着说还算弟弟夫妻两个有良心,老婆却说这一点小恩小惠就收买了你,你知道22万块钱他们承诺的利息是多少钱吗?还有耽误了我们买房,我们多出了多少钱,买个房子还是顶层,想想就生气,我只能陪着笑脸连连说是。

事情过去好几年了,现在弟弟也在滁州买了房,也买了小车,每次和弟弟电话聊天,他都会问我缺不缺钱,如果需要的话,告诉他,他会尽力帮助的,虽然每次我都说不缺,但还是心里暖暖的,我知道弟弟没有忘记我对他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