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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欠钱(银行贷款欠钱法院起诉有案底么?会影响入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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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吧,和银行打官司还能赢,而且还是作为被告。

银行贷款欠钱(银行贷款欠钱法院起诉有案底么?会影响入党么)

浙江台州某老哥在一家银行开办信用卡。

因为经济困难,到处欠钱,信用卡也透支。不过拆东墙补西墙,加上分期还款,一时半会儿还能凑合。

但欠款也越来越多,等差不多到了5W8,突然这老哥嘎嘣一下没了。

没了就是走了,走了就是离开这里了,再不回来了。

他走了,卡还欠钱呢!银行就要求家属还。人家银行也挺有道理,夫妻共同财产嘛,债务也是要分担的。

没想到家属更绝,直接来一个“你先证明亲属关系再聊欠款的事!”

这给银行怼得不轻,可银行也不是吃闲饭的啊,不还就上法院吧。

人家也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去就去呗。

到了法院,各执一词,家属的理由就是:

第一,这钱不是我借的,我也不知道这钱干嘛了。

第二,我老公到处欠钱,他的钱早就花光了还各种债务啦。

一句话就是,还不了!

银行说那不行呀,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不还谁还?

这时候法院一句话把银行问傻了:你能证明这笔钱夫妻共同使用了吗?

银行表示这哪能弄得清?既然弄不清,法院就判了:这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无需偿还。

真没想到,和银行打官司还能打赢。强势面前弱者也能得到保护,原来关键点在这里呀!

欠钱不还真的没有办法?谁让我们心软呢。。。。。。

我家比较大额的欠款,一个是在郑州上班的时候,有个同公司玩的比较好的同事,说自己遇到困难了,想通过我的公积金贷款20W给他,最后因种种原因没成功,后来机缘巧合得知他和很多人都借了钱,不了了之。19年,他又找到我们,说不帮他的话,他的家就散了,我们借给他2W,当时也想着这个钱不一定能拿回来了。后来他的事爆了,欠了很多人,能借的都借的,把别人的信用卡都刷爆了,也不还了,我们的钱更没戏了。。。。

还有就是我公公在老家当担保人,很多年前的事儿了,当时盛行高利息,都是一个村的,我公公就在担保人处签了字,拿了两年高利息后,放高利的人跑了,于是借钱人(公公的亲弟弟)就到银行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于是,法院未告知,就把我公公存的4万多定期从银行冻结划走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公公哭。后来,放高利人的爹和我公公还算至交,主动说这个钱他帮忙补上,后来陆陆续续还了不到2万。前端时间听我公公说,放高利人的爹中风了,剩下的估计要不回了也不要了,人家也不容易。。。。

最最生气的就是我老公的同事,当时我老公负责办公行政,报销的几W款项被财务错打给另一个同事了,当天就被这个同事拿去还账了(该同事借了很多人的钱赌博,后来他媳妇把他工资卡收了),后来,我老公没办法,自己掏钱把公家的钱还上,然后用了5年的时间像挤牙膏一样,把这个钱陆陆续续要了回来。我们从原单位辞职了,还剩五六千每次要都是等等等等。看到他媳妇朋友圈美食美景,也想着他媳妇管钱,就私信说了情况,希望把钱还给我们,结果两口子一样。最近,我和我老公说这钱不要了,就当喂狗了吧,为了一点钱,搞得自己不开心,不值得。。。。

人生百态,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事,还是要学着放下,每一种人生都值得,不管好的坏的。

从本月3月1日开始,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将会难过了,请你看一下你周围是否有这样的人?

第一、放高利贷的人,如果超出了中央银行的利息,都不需要偿还;

二、催收讨债的也难,因为父亲的欠债要儿子还债,丈夫的欠债老婆来还债,这些催收都是违法的;

三、小三也变难了,因为原配老婆有权利去要回自己老公的所有钱。

第四、岳父岳母也难了,不准在婚事期间向亲家女婿要聘礼彩礼;

第五、岳母岳父也难了,女婿无需供养岳母岳父;

第六、家婆家公也难了,儿媳妇也无需供养家婆家公;

第七、做老板的变更难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不合法;

第八、老板难上加难了,员工要是旷工一天扣三天薪酬的,这属于违法;

第九、小区物业也难了,电梯公摊的位置有商业化的广告费,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第十,老师也难了,禁止所有课外有偿补课,违法。

第十一,保安难了,在工作期间禁止其酒后上岗。

快看看你身边有没有这类工作的人了?

现在的银行是玩不起,欠钱提前还都不让,哪有公平可言!!!

日前,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发布一则催款通知惹来争议。通知是为催逾期未还助学贷款的,其中公布了141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11890.96元。有人认为,故意欠债不还,提示一下也无妨。也有人认为,银行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直接公布个人信息侵犯他人权益。(经济日报)

男子去世后银行向其妻子追偿5.8万元信用卡欠款。因银行无法举证,法院判决家人无需还款。

作为一个银行人,我真为这个银行的行为感觉到丢人,甚至觉得这个银行很恶心。说的更直接一点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和买卖,很显然银行在本质上没有适应这个规则。

信用卡在本质上属于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按照制度规定持卡人确认死亡后,银行按照规定核销贷款即可,因为信用卡已经丧失了还款来源,银行只需要确认损失即可。

持卡人已经去世,银行向家属追偿信用卡,也确实是脑洞大开,按照规定也确实需要银行举证是否是夫妻共同用款。

“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法律原则,本来是银行的制胜法宝,没想到这次被别人使用到银行身上。

前几年甚至出现了银行让客户开老鼠咬钱的证明和没有私生子的证明。

银行的这些让客户开种种证明甩锅行为和不食人家烟火的催收追偿行为,加深了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误解,也给银行造成了很大声誉风险和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