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企是要亲属回避的,不知道上市公司董事局会怎么干涉这事情?
日照香炉生紫烟台湾省一家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和同一家公司的副总裁谈恋爱,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吧。只要人家两个人都是单身,别人真没有说三道四的义务。只要两个人真心真意,其它的都不是问题。祝福你们
比较真实,补充一点面试官有直系亲属面试的,必须回避,确实很公平公正
怅望山河说公务员考试有猫腻的人,纯属瞎说。目前所有的考试最公平的就是公务员考试,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面试考官从全省各地随机抽取,
亲属的回避制度是针对没有背景的普通人。有关系的人有的是点子回避
六级瓦匠另类观点:网传的江西安远县李县长与江西某高官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很多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近亲属回避原则,中的近亲属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那么近亲属到底是指那一部分人呢?
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只要求近亲属回避,那么叔侄,堂兄弟又是什么关系呢?能不能同时进村两委呢?
这两种关系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中提到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在有的少数民族地区,同族与外族之间是不通婚的,这就造成了整个村子都是亲戚的情况,叔侄、堂兄弟是可以同时进村两委的。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prettymiao:要想真的公开、公正、公平,应该根据近亲回避原则,本单位领导的近亲属不得招聘
济南时报-新黄河《济南时报》官方账号国企招聘公示名单中备注领导之女?公司回应: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这就是亲属回避法,暗藏玄机,说的已经说了,做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公开的秘密[捂脸][捂脸][捂脸]
#360行闪光时刻# 我大学一毕业就在银行工作了。同寝室的共有5个人,有4个人在银行工作。
进了银行,我了解到同一批进来的同事有好多是子弟,这些子弟有些就住在一个小区。招聘条件上写亲属回避,还会让写家庭成员的职业信息,天真的我以为是不招亲属呢。而实际亲属回避的意思是不安排在同一网点。
每天上班到单位门口后,要等拿钥匙的两个人都来了才可以开门,这两个人呢,一个人拿大门钥匙,另一个人拿柜台的钥匙,必须两个人都来了才可以开网点的大门。进门第一件事不是去自己的工位,要先撤防。
新的一天从开早会开始,我们会轮流当主持人,基本流程是基层员工先逐个汇报昨日的工作业绩,再有负责消防安全的同事进行安全提示,接着大家一起做个简单的运动,然后副行长,行长讲话,最后大家一起喊口号,之后解散,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柜员等到护卫把钱款的箱子送过来之后就可以开始营业了。中午柜员会轮流吃饭,但是在吃饭之前必须把钱对上,这样做是因为若是当天营业完毕才对账的话,就要检查一整天的账,而中午对过上午的账的话,即使出错,也只需要检查上午账。下午营业结束后,要抓紧时间数钱,数空白的凭证,需要在护卫接款箱之前弄好,否则护卫来的时候见没有弄好,就会去接下一家银行,那大家就都要加班啦。
等护卫接走款箱后,柜员要把当天的业务凭证和系统流水进行核对,防止柜员在办业务过程中把需要客户签字的凭证没有收回来。记得有一次我的凭证就少了一张,赶紧给客户打电话,询问人家来银行办业务的那些纸里面有没有一张白色的纸(客户留存的那张是蓝色的),客户告知他随手扔在了我们银行门口的花坛里面,我们同事和我一起赶紧找,东找找,西找找,也顾不上脏了,终于找到一张皱巴巴的纸,悬着的心才放下来。还有一次是检查凭证时发现忘记让客户签字了,只好和对方联系麻烦人家过来一趟补签字。幸亏遇到人都很好说话,每次都配合我,我一直很感激他们。
林白和韩亚让老四把钱打常征卡里其实她俩应该是故意的。
她俩都非常明确地不想让常征查这个案子,为了这个林白都把常征的身世告诉严国华,让常征亲属回避了,而且她确实很盲目的信任韩亚。
赵四也直说了把钱打常征卡里就是要一个把柄,必要的时候让他脱了警服不再查他家的案子,韩亚反正也不想让常征查,大不了就是脱了警服而已,她觉得常征脱了警服才能更安全的生活。其实就是她俩配合赵四做套达成共识不让常征接着查,必要的时候脱了他的衣服。
她们就是觉得这样对常征更好,不查他家了当个普通人就非常好,要是接着查还得看两个儿子厮杀,韩亚才不想看到老四进局子,也不想看到常征被害了。
林白八成更爱自己亲生的儿子,常征这边像是顺带着考虑他,不会想得那么深。韩亚也默认想让常征不做警察了,而且她不想让常征和赵啸声扯上关系,但是也没有特别不想让常征和赵四扯上关系,所以从赵四这儿走钱,我觉得她没有那么在意。
#我要上 头条##网剧罚罪征文#
#福建头条#福建某四大国有银行上班的一个朋友透露,目前该银行已经严格执行了银行亲属回避制度,即有三代血缘关系的亲属无法在同一总行上班。这一措施非常严格,已经很多人调到下面分行了。这样保证了银行有健康的血液持续流入,稳固发展。
不相信以前出现的不合理现在还会盖住,再审可能性很大。
艺林随笔前制造企业高级工程师李帅帅普F知识点:回避, 审pan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强调F律条文用词,是必须回避! 第一种: 就是本an的当事人, 当事人近亲属、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如:当事人的LS的弟弟, 在F院是F官,就属于代理人近亲属。 第二种: 与本an有利害关系的, 如:当事人的孩子在F院工作。 第三种: 与本an有其他关系, 可能会影响an件公正shen理的。 如:三代以外的旁系亲属, 虽然不是近亲属,但同为一个大家族, 就会有一定的关系! 再如:曾经的同事、表亲等, 都可能会影响an子的公正shen理, 本条适用于: 书记员、翻译、鉴定人员和勘验人员。 …… 李帅帅通俗易懂谈回避, 肯定之前在程序中存在 该回避而未回避的行为, 或许这透露出来的也是好消息!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