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检方对于“骗贷罪”抓得实在是很松。不然,很多靠批量制造假报表、假假流水、假收入证明混饭吃的贷款中介,都有可能去吃牢饭。
“骗贷罪”之所以没有像“非吸”那样受到公安的重视,除了影响面不大之外,还有就是银行不敢暴露家丑,对被骗贷的实际情况讳莫如深的原因。
最近,用假资料骗取经营贷置换按揭的话题很热,但很多人以为最多是违规,不是犯罪。其实,借款人不一定涉嫌,但批量制造假资料的中介肯定有这个嫌疑。
多年以前,P2P热的时候,相信行业内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会涉嫌“非吸”。但是当一地鸡毛之后,连替P2P公司打工的都成了躺枪的“阶下囚”。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