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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还可以信用贷款吗(51岁还能申请网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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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的说法跟你讲的差得多。[哈欠]

51岁还可以信用贷款吗(51岁还能申请网贷吗)

[哈欠][哈欠]人家唱歌唱的挺好的,没有必要揭人家的短吧!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感谢][呲牙][呲牙][呲牙]象这样的孩子装出一付可悲脸这一样人真可气[震惊][震惊][震惊][震惊]和咱一点关系都没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阿宝深陷“丑闻” 信用破产?# #51岁阿宝近况#

48岁的大姐相亲51岁的王大哥,见面后,大哥说:大姐长得挺慈祥。

今年48岁的段大姐,离异,没有住房,目前在家政公司找工作。

段大姐以前是个家庭主妇,2018年离婚以后,就开始在家政公司找事做,前些日子,她身体不太舒服,就辞去了工作,休息了一段时间,最近恢复好了,所以又过来找活做了。

万大姐平时为人特别好,很有爱心,同事都对她评价特别高。大姐自己对红娘说,她其实想找一位。很实在的人过日子,想拥有一段甜蜜的爱情。

第一段婚姻之所以破裂也有她的原因,因为她在剖腹产生完儿子后,身体不太好,受到影响,性冷淡。发现前夫出轨了,所以她总是觉得前夫的出轨情有可原。虽然段大姐也很痛苦,很难过,可是她还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前夫那会儿还算顾家。

就这样两人一直艰难维持着,这段已经濒临破碎的婚姻,经过治疗,段大姐的身体好了,可丈夫却变了,两个人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淡了,但两人为了孩子,也一直忍着,直到2018年孩子长大成人了,段大姐终于下定决心选择了离婚。离婚后,大姐净身出户。

段大姐说,因为她的条件不太好,所以在找伴的要求也不高,只有性格好,两个人能合得来,互相陪伴就好。

于是红娘就给她介绍了王大哥。

王大哥五十一岁,离异,年收入十万元左右,居住地长春市。

大哥家是做生意的,开了一家粮油店。生意非常好,就是特别忙。王大哥平时不仅要负责经营和送货,还要负责收粮和模拟。最忙的时候啊,他顾不上吃饭,也顾不上打扮。

王大哥,开这家粮油店已经十多年了,回头客特别多。每当朋友问王大哥:“大哥生意如此好,请问有什么诀窍?”

王大哥总是会笑着说:“哪有什么生意诀窍啊,就是平时做生意时,讲究诚 实厚道罢了。”

他说:“我现在就是缺一个老板娘,如果有个女人在店里时,我就可以放心地,到外面谈生意了,挣的多一些。”

王大哥有过两段婚姻,2013年的时候,王大哥发现前妻经常上网聊天,有一天,竟然背着他出去见网友,这件事两人大吵了一架,最后导致离婚。

离婚后王大哥将全都精力投入到事业上,在2015年他经人介绍在网上认识了第二任妻子,两人在一起处了3年,最后也登记领证了,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不到半年,两人再次选择了离婚。

离婚半年的王大哥,他说:”经过这些日子,我也想明白了,一定要活的开开心心,所以我报名相亲节目,想找个志同道合的另一半把余生好好过完。”

对于找另一半的标准,王大哥说:”因为我是开店的,我想找一个开朗点的,最好比自己小几岁的,如果比自己大一两岁,我也能接受,女子要有点气质,能做生意就行。“

王大哥与段大姐在大哥店见面,两个人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错,他们也都决定再好好了解了解,可能是第一次两个人上电视,都很紧经张,一时间知道说什么话,冷场了一分钟,气氛陷入了尴尬。

接着参观王大哥的店铺,段大姐觉得王大哥一定是个头脑灵活会做生意的人,大姐她不介意,王大哥住在店子里面,目前没有房子。对王大哥这个人非常的认可。

王大哥开始介绍起自己的两段感情经历,段大姐听到后,有点不开心,有一点介意,她说:“我对感情挺谨慎的,想找一个人过一辈子,对我好的,不想这数来回折腾。”

经过红娘一番劝导,段大姐终于理解了王大哥,也放下了这件事,王大哥对段大姐也是越看越喜欢。两人的好感都倍增。

不知不觉,又到了吃饭的时间,热情的王大哥提议:“这样,要不我们出去吃饭吧,然后边吃边聊,行不行?”

这时,红娘让两个人互相打分,段大姐毫不吝啬,给王大哥打出了100分的满分,王大哥却只给段大姐打了80分,他觉得段大姐个子不高,有点矮。

红娘赶快圆场:“大哥,关键是你也不高啊!如果你们俩站在一起,还别说这个头挺般配的啊!”

王大哥心中一直有个顾虑:“假如我们两人真的走到一起,你们那里要求彩礼多少?

段大姐一听就笑了说:”我这么大岁数了,对彩礼没有要求,男方给就要,不给就不要!“

随后段大姐也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两个人谈了一段时间,发现彼此合适,那么你打算多长时间结婚?

王大哥肯定地回答:“两人感情好,随时都可以领证。”

席间,有心的王大哥竟然还给段大姐准备了小惊喜,一束鲜花送到了段大姐面前,这让段大姐很是感动。

王大哥是个诚实守信用的做生意人,又很会过日子。而且呢,是有一说一,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情况。然后觉得这个大姐呢,也是一位很踏实的又很勤快的人。得他们俩还是挺合适的,希望他们能成为一家人。#情感点评大赏#

山东淄博,51岁的赵女士到一所学校参加培训,受培训负责人陈某的一番哄骗,两人发生了关系。3天后,赵女士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被陈某侵犯,但警方不予立案。陈某给赵女士6.9万元补偿,可赵女士收到钱后,陈某却报警称受到敲诈。随后,警方对赵女士立案调查。

今年年初,赵女士工作的企业倒闭,51岁的她一时间陷入了困窘。人到中年,要重新找一份工作,谈何容易?

所幸,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她前往一所学校参加职业培训,学习一些技能,方便日后就业。

培训负责人陈某,第一眼见到赵女士就被其优雅的气质,深深吸引。每当下课时,他总会有意无意的请她到办公室坐坐,交流学习心得。

陈某其貌不扬,言行举止缺少内涵。赵女士深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对陈某的热情洋溢,也颇为反感。

奈何对方是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不好得罪,否则无法通过考核,就麻烦了。

这天,陈某说是自己生日,请赵女士到宿舍一起庆生。期间,两人举杯畅饮,陈某拍着胸膛对赵女士说:"你放心,有我在,保证你能顺利通过考核,拿到毕业证书。"

赵女士大喜,对陈某感激涕零。不料,对方却要求她拿出诚意来,正当疑惑之际,陈某突然扑向了赵女士,不顾对方反抗,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赵女士拿出手机准备报警。谁料,陈某却打起了悲情牌,说自己是一时糊涂,并非是故意侵犯,并承诺一定会让赵女士顺利毕业的。

听了这话,赵女士犹豫了,毕竟关系到再就业的问题,不能得罪陈某,于是含泪妥协。

不料三天之后,赵女士并没有通过培训考核,且陈某也出尔反尔,没有给她办理毕业证,这让她十分恼火。

办公室里,赵女士怒斥陈某不讲信用。陈某则冷冷回道:"你学艺不精,怪谁啊?"

一怒之下,赵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到陈某的侵犯。警方随即将陈某刑事拘留,可经过调查后提出疑问:

1. 赵女士在案发后为何不第一时间报警,而是要等到三天之后,才到派出所报案?

2. 从手机聊天内容来看,赵女士与陈某之间关系不错,两人之间似乎在为培训考核一事,达成某种交易。

最后,警方以没有有力证据证明陈某是故意侵犯为由,不予以立案。

然而,赵女士也并非善茬,既然不能将陈某法办,那就到学校举报他。很快,校方暂停陈某的一切职务和工作,责令其对侵犯赵女士一事,做出合理的解释。

把事情闹大,陈某慌了,再也没有之前的嚣张气焰。担心会被革职查办,没了仕途,他赶紧约见了赵女士,表示愿意支付其6.9万元补偿,希望她高抬贵手,不要再去告发自己。

6.9万元?这对于一个失业的女人来说,可不是小数目,赵女士犹豫再三,最终被利益吞噬了做人的原则,答应陈某。

收下6.9万元后,两人签写了一份协议,赵女士承诺不再追究陈某侵犯一事,撤销对其投诉。

然而,学校的培训机构终究是教育圣地,不允许品行不端之人继续任教,陈某最后还是被解除了职务。

可他不仅没有反省自身错误,还将矛头指向赵女士,认为是她害了毁了自己的光明前途,一怒之下,陈某报警称受到陈女士的敲诈。

警方确认赵女士收受陈某6.9万元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那么,问题来了,赵女士的行为,是否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对敲诈勒索的定义。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两人发生关系的行为,赵女士并非自愿,之后陈某食言,没有帮助赵女士通过考核是这起案件中的直接诱因。

赵女士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陈某都有责任对她进行补偿。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行为人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可在这起案件中,赵女士自始至终都没对陈某实施威胁,恐吓,甚至暴力行为,因此敲诈勒索罪名不能成立。

最后,警方认定陈某支付赵女士6.9万元补偿,属于自愿行为,赵女士无罪释放。

来源:伯瞻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