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否辞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由于吴某正处于试用期,单位不能对其进行辞退,如果吴某在单位未允许的情况下自费出国留学,单位可以对其考察不合格,将其取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因此,由于公务员吴某正处于试用期,仍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他不得辞去公职,不能提出辞职申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如果吴某在单位未允许的情况下自费出国留学,单位还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
逾期不还会被起诉吗?有什么后果?
欠钱不还是真的会被起诉,不要把自己和自己的子女的人生当作儿戏,影响的是你和你子女的一辈子,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高铁,飞机,酒店都是常态,子女就读不了重点学校,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当兵等,不要毁了你子女的一生。
超期服役年,至少应该与职工年金相同才行。公务员就不说了...
十年重生建议:对超期服役的军人,超期服役时间,应有额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