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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曾给大家推送过一个好消息,就是北京对于一些危旧楼房,如果具备条件可以原地改建,不但可以适度改善原居民的居住条件,还可以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共有产权房或保租房等。
今天,这一政策的细则落地啦!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就地改建的危旧楼,原居民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适当增加住房的厨房、卫生间面积。
而且,具备条件的项目还可以适当增加不超过30%的地上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租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增建的共有产权房将确定销售价格和售房对象,所得收益可用于反哺项目投入。
由于危旧楼一般都位于中心城区甚至核心区,这意味北京有望增加一部分区位非常好的共有产权房源,这对于共有产权房申购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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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危旧楼可以改建?
对此,新规中明确,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
也就是这些危旧楼房是不能原地改建安置的,居民是异地安置。
而除了这些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这只是规定了一个范围,那么危旧楼具体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此前在2020年,北京市曾出台过《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是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损坏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为主的简易住宅楼,和经房屋安全专业检测单位鉴定没有加固价值或加固方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的危旧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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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2020年底,全市之一个危旧楼改建试点项目建外街道光华里5、6号楼开始拆除,资金方面就是 *** 支持补贴,居民再掏一点,其他的业主单位,社会资本也可以引入。每户(购房)居民大概掏了12万,住宅面积增加了10%,解决了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的问题。
可以看出,对于原有居民来说,危旧楼改建无疑是一个利好多多的福利。既不用搬离多年生活的区域,又住进了新楼,而且还增加了原来的住宅面积。
今天出台的新规中,也对于改善原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出了具体的标准。
危旧楼中的简易楼、筒子楼很多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每户家庭没有自己的卫生间、厨房,用的都是公厕,有的则在楼道中搭建厨房。
此次新规表示,对于这些非成套住宅在改建中将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我市《住宅设计规范》更低标准执行,使用面积厨房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也就是说,这些非成套的住宅在改造后,将成为有厨房、有卫生间的成套住宅,原来住宅的面积也会适当增加。
同时,对于成套住宅的危旧楼,则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原则上原建筑面积大于70平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厨房、卫生间面积小于刚才说到更低标准的,可以参照规范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达到更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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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不少共有产权房申购家庭最关心的。
新规提出,危旧楼房改造项目增加规模须符合建筑规模管控要求。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
那么具体能增加多少建筑面积呢?
新规中明确,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 *** 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
增加建设的公租房、保租房、共有产权房怎么配租或配售?新规表示,增加的保租房由区 *** 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公租房由市区平台公司持有运营,共有产权住房将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销售价格和售房对象,所得收益可用于反哺项目投入。
最盼望拆迁的共有产权房 棚户区改造中的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