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况★
2013年4月马某某入职长春某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质检员。2020年7月6日,马某某向公司提交了自己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向公司提出辞职。离职时马某某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以及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公司称辞职是马某某因自身原因辞职,在《辞职申请书》中写得清清楚楚,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马某某于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裁决不予受理,马某某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决公司补缴她在职期间的社保,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6500元。
★我们的疑问★
单位存在未缴社保的事实,马某某辞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马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马某某负担。
马某某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很遗憾,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均没有得到支持。
经历三场官司,最终败诉。 *** 不对,努力白费!
★从案例分析中,为您分享实用的法律常识★
1、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均有规定。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依法成立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属法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对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参保缴费的行为,不合法!
2、员工如果是主动辞职,辞职原因是关键,这是判断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之一。
用人单位对员工离职,是否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这需要具备两个条件:①员工主动辞职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②员工有没有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通知。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具备,用人单位就有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分析中不难看出,在向单位提交的辞职通知书,辞职理由如属自身原因、家庭需要等,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单位存在未缴社保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你将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难以支付你的诉讼请求的。
3、员工主动辞职在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时,如何辞职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通过我们前面分析,在单位存在法定的情形时,当自己决定要主动辞职时,需要先做到这两步:①提前30天书面向单位提交辞职通知书;②辞职理由务必要写明类似“因单位未缴社保原因”或“拖欠工资”等。然后在提交了辞职通知后,到期办理交接离职手续,届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主张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
总之每一步走得正确,确保少走弯路,少打那些没有帮助的官司,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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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辞职怎么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动辞职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