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养老金涨幅大那就意味着自己退休的时候,手上能拿到更好的退休金,这无疑对自己的生活有保障,很大程度还解决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问题,那么今年社保福利来了,这类人缴纳社保有6000元补贴。
40.50补贴一般是给没有事业单位给他们缴纳社保并且是灵活就业的人群,这样的情况就是可以申请补贴的,是针对原来的国企破产倒闭之后下岗的员工,加上已经年龄很大了,符合条件就是可以申请社保补助,但是有1/3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并且要基于已经全额缴纳社保之后,拿着缴纳的依据去劳动合同办理就可以了
除了40.50的补贴,还有一半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也有补贴,比如在山东,只要是符合相应条件的就可以按每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助,那么基本上一年下来就是3600元,这对于大部分困难人群来说,也算是一笔有用的资金补助了,
今年普通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经调到了不超过500元,那么一年下来了就有6000元。
怎样才算是困难补助人群呢?
1.如果在一般的家庭成员中没有一个有稳定就业的情况,就属于困难补助人群范围。
2.或者是连续事业一年以上。
3.一直在享受低保福利的
4.患有残疾的人群。
国家在福利政策上还是比较有覆盖面的,尽量都会让每个人都享受到福利待遇,并且能够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标准,按照目前,特别是缴纳社保的朋友,应该是值得期待后续的社保调控,关于社保补贴的力度将来只会更大,所以还是要按时缴纳社保,并且不要断缴,毕竟等到将来退休的时候这笔钱就能够直接用来做生活费用,这也就保证了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将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交社保
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在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在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社保补缴将控制的越来越严格,以往对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在当地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只要缴纳一定滞纳金,就可以办理补缴,不会影响最后的养老金年限累计,但从明年起,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
三类人群还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
1.本地户籍,并且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家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经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按照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钱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而滞纳金一般都是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不会征收滞纳金,如果个体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也必须补缴滞纳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取消了,那年龄超过45岁没有缴纳社保,或者已经缴纳了几年社保,但到退休时没有缴纳满15年的人该怎么办?
有两种处理 *** :
1.退出社保,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2.继续缴纳,缴够15年在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当然,上面说的是职工社保的情况,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上是允许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的,但还是建议大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这样以后能省下不少麻烦,社保始终是大家共同的关注话题,是我们生活的基本社会保障,和我们的生活息息先关,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现在大家对于社保也是非常的重视,这都是为了让自己未来的生活有保障,可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不多,但是至少能保证自己的吃穿
养老金一般来说只能够领取一份,但如果你会是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话,就能够领取到属于我们的第二份养老金了。
2019年社保新规定:
下面三类人退休时能够领取到两份养老金的
1.遭遇意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在工作中的年龄因为遭遇了一些意外和事故,丧失了自身的劳动能力,而且也已经与自己的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直接领取到第二份养老金,也就是你的企业年金,还有就是已经达到了退休的年纪,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及时你已经早就不在那个公司工作,也是可领取到之前缴纳的企业年金。
2.不在是中国国籍的人
已经出国或者是处境定居的朋友,而我已经是成为了他国的居民,已经不在是中国国籍的人,这种情况的话也是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这不会因为你中途离职也领取不到,在你退休之后依旧是可以正常领取的
3.退休前死亡的人
大家应该都知道企业年金是存在企业的账户里面,但是如果你是在退休之前就死亡的人,也是能够领取到这第二份养老金的,因为这个企业年金是能够被依法继承的,虽然说大家都不想会出现这种状况,但是万一发生了的话,是能够被法定继承人领取的
一次性补缴6万8元社保 合肥市社保基数调整个人补缴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