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爱凑热闹,是因为对未知事物有着与生俱来的好奇心。
有一小撮人类可能一提到凑热闹,就会对大街上动辙围观的吃瓜群众嗤之以鼻,认为自己很清高,从来不吃瓜。淡定点儿,你只是没有遇到足够让你产生好奇心的事物,或者客观环境没有满足让你肯去凑热闹的条件。
其实我们人类不只是爱凑热闹,是不是热闹都爱凑,但是只敢于凑热闹。
试想一下,无论是吵架骂街还是出了事故,大马路当中只有事件参与者的情况下,还谈不上是一场热闹,有几个路人敢站在旁边谈定围观?即便心里的疑惑与好奇、八卦之心恨不得自己马上冲过去。
因为现场如果只有事件参与者的情况下,他也害怕与当事人一起被别人围观,害怕被当事人慌不择路牵扯进去,更害怕自己与这热闹产生联系,甚至负起不必要的责任。
所以可以解释为何“当街打小三”之类的事情几乎不会没有观众,但是有人躺在路边,却极有可能出现路人不闻不问,甚至不敢正视一眼的情况,因为多半不是好事。其实,即便是这样的事情,当团聚起一批人时,就会有大批吃瓜群众陆续加入,很快水泄不通。
如果能在每一场热闹的现场事先围起摄像头,可以清晰地看到,围观者们虽然互不相识,但往往是三五成群同时从各个方向出现,然后集聚在事发现场,并且从现场情况来判断,于自己有利的,比如促销活动、试吃推广,就会一拥而上亲密无间;于自己不利的,比如人质挟持、醉汉打架,就会难得地保持一丝理性,与现场事故正中心保持一定距离。
好奇心会促使人类凑热闹,也会促使人类思考,进而促进人类社会发展。所以,不要只把凑热闹理解为“当街打小三”“醉汉撒泼”“优惠促销”“意外事故”之类的现场。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就是对“凑热闹”这一市井行为的学院派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