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借贷首套房认定标准:
2023年4月7日开始,深圳社保借贷额度提升,最高可贷126万,下列借贷额度中的首套房是指在上海和深汕合作区范围内的首套房。
公积金借贷额度:
公积金借贷可贷额度不低于单套住房的社保借贷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社保借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估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社保借贷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公积金借贷最高额度可以下浮一定比列:
(一)使用社保借贷订购首套住房的,其社保借贷最高额度可以下浮20%;
(二)使用社保借贷订购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社保借贷最高额度可以下浮30%;
(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孙辈家庭(至少一个孙辈未成年,下同)使用社保借贷订购首套住房的,其社保借贷最高额度可以下浮30%;
(四)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孙辈家庭使用社保借贷订购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社保借贷最高额度可以下浮40%。
申请人和估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借贷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社保的,按照住房社保帐户余额倍数估算的社保借贷可贷额度可以减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