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办事程序太死板了,老公的一张银行卡明天要扣贷款利息,今天转账时密码输错导致该卡账户被封了,这张卡是老公的名字,老公出差在外,我到银行去办理存款,结果工作人员说必须本人带身份证银行卡才能办理,那明天扣不成款不是要失信了?
我有一张贷款额度,莫名其妙就贷不了了,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也没有通知我!我曾经批了4张贷款额度,我觉得一点也不担心,现在忽然额度收回了2张,我压力忽然大了起来,如果这2张贷款额度,又再收回一张,那么意味着,我就周转不动了!想想贷款还是不靠谱,曾经我有一种错觉,因为贷款是信用贷,随借随还,输一输密码,钱就出来了,我还感觉那就是属于我的钱。现在说收回就收回,我感觉原来那真的不是我的钱,人家说借就借,说不借,随时收回!
压力山大!工资每个月一家人吃喝用以后,根本存不了多少钱。还债遥遥无期!
最近又有新的诈骗手段出现了。
是这样的,你的银行卡上多了一笔钱,然后有陌生人打过来电话,说是不小心把钱转错了,让你再转给他,这时如果你转给他,你就上当了。
这笔钱根本就不是你的。他们是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到了你的个人信息,以你个人的名义在贷款平台贷了一笔钱,然后以转账的借口,把钱转给他。
等一个月后,贷款平台就催着让你还钱了,因为是你个人的名义贷的,所以就得你还。这个空手套白狼的诈骗手段太狡猾了。
因此大家不要贪一时小便宜,而被欺骗上当。如果上当了,第一,就赶紧打电话给警察,给警察说被骗的全部过程。第二,就是赶紧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修改一下,免得被不良之人再继续盗用你的银行卡信息。第三,尽量在网络平台上,不要留个人的信息,如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之类的。
以上说的大家谨记,免得被骗。
总之,有陌生人打过来电话,只要提到转账,验证码,银行报备消息等之类的,都不要接。【新型的诈骗方法,大部分人容易上当受骗,要注意防https://m新型的诈骗方法,大部分人容易上当受骗,要注意防范
4840万元存入银行,一小时后被他人取走并销户,而储户还在行长助理办公室喝茶,坐等“身份查验”。广西南宁某银行女高管梁某施展调包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
银行方面认为自己无责,建议受害人走法律诉讼。受害人任先生奔波两年,依然没有获得赔偿。(来源:华商连线)
@阿芃读世界 :这案蹊跷。梁先生大额存款是在银行前台办理的,钱进了银行账户,拿到了货真价实的存单。
1.怎么到了取款时,就被认定为假存单?梁某是如何调包的呢?
原来这家银行开展大额存单业务,承诺给3分利息。任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这家银行的行长助理梁某。
对方身份真实,银行也确实有这项业务,手续也按照正常流程办理,任先生放心地办理了7笔4800多万的存款,其中有一半的钱是亲戚朋友的。
但是,这是一种特殊的存款业务,涉及到存款方,贷款企业和银行双方。
梁某提出了三个特殊的要求,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贷款企业方指定的密码;存单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密封,到期后共同打开;存单密封后,存款方将身份证交给企业方代表,用于核实身份。
说到这儿,大家明白了吧。梁某的计策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方代表,那是梁某的同伙时某。
本案中,任先生将办理好的存单交给梁某。梁某趁其不备,将假存单放入信封并密封,在封口签上自己的姓名,交还任先生。
任先生便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时某,用于查验身份。
而时某趁着任先生在梁某办公室喝茶时,跑到其他银行网点,凭着任先生的身份证、真实的存单和密码,迅速将钱款取出转存。
然后,时某回到梁某办公室,将身份证还给任先生,握手告别,并称“合作愉快!”
当约定的期限到期后,任先生拿着存单去取款,却被银行拒付。而此时的梁某已经锒铛入狱。
2.公诉机关最初以职务侵占罪起诉梁某,为何法院最终判决梁某构成盗窃罪、伪造金融票据等罪?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但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手段的不同。
盗窃罪,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
而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嫌疑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自己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务。
所以,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梁某的行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受害人任先生就认为,如果梁某不是银行高管,自己也不会把钱存入这家银行,也不会按照梁某的要求,密封存单,提供身份证,那么梁某根本不可能窃取自己的钱款。
不过,法院并不这么认为。
如果梁某利用自己主管或者经手业务的权利,违规操作,侵占客户的财物,那么梁某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构成职务侵占。
但梁某在本案中的行为,不同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
她实际上是利用了自己的职业身份,骗取了客户的密码、存单和身份证,更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3.这一罪名的调整,不仅仅是量刑幅度上的变化,从职务侵占罪的最高15年有期徒刑,变成了盗窃罪最高判处死刑。
更要紧的,这罪名的变化还涉及到对梁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涉及到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客户损失的责任。
银行方面认为,己方取款业务,满足了存单、密码和身份证的三要素,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责任。客户的损失是由梁某的个人行为造成的,任先生应当向梁某索赔。
应该说,任先生在这一案件中自身是存在过错的。错在过于相信朋友的介绍和梁某的身份,错在没有对梁某的特殊要求保持警惕,应当要承担较大的责任。
但如果说银行方面在本案中没有一点责任,让人难以信服。
至少大额钱款存入银行,短时间内又全部取出销户,已构成异常交易,涉嫌洗钱违法犯罪。
如果能够按规定上报,及时提醒储户,就能让案件早点暴露挽回,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从这一点上说银行应当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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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是在2006年因掠夺性贷款行为和其他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导致的经济衰退之后,作为反对央行控制的声明而创建的,这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破裂、猖獗的印钞和救援等。
马斯克:不言而喻的错误是房价只会上涨。我不支持掠夺性放贷,但这些放贷者中有很多人受了重伤,或者没有活下来。
他们自掘坟墓——这是一个我们都应该铭记的教训,包括我在内。
#马斯克##房价#
【网络贷款,让你“越贷越穷”!】
3月5日,南京市高淳公安分局110接警台接报:淳溪街道马先生(32岁,务工)在“平安新一贷”APP上贷款,被骗共计4余万元。接报后,淳溪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马先生。
警情回顾:
3月5日,在上班之余马先生收到一则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贷款专员,询问马先生最近是否有资金需求。马先生表示最近手头正紧,于是该贷款专员让马先生添加了其微信。添加成功后,该贷款专员给马先生发送了一条链接,让马先生点击进行下载。马先生按照对方的指示下载了“平安新一贷”APP,并如实填写了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登陆成功后,马先生随即进行了贷款申请,申请完毕后,平台显示马先生可贷款额度为30万元。看到额度的马先生兴奋不已随即进行了提现,可是该平台一直显示提现失败,疑惑的马先生当即联系该贷款专员,却被告知需缴纳1万元“会员费”。马先生按照对方的指示缴纳完毕再次提现时,平台却显示密码错误,账户已被冻结。再次联系该贷款专员后,又告知马先生需再缴纳2万元“解冻费”。
缴纳完毕后,马先生又再次进行提现,可是该平台还是显示无法提现,马先生当即联系该贷款专员表示自己不想进行贷款了,却被告知缴纳的费用,等到贷款成功后,会全数返还给马先生的。又在该客服的怂恿下,马先生再次缴纳了15000元的“流水费”。缴纳完毕后,马先生当即再次提现,平台依旧还是无法提现。马先生立马联系该贷款专员时,对方立马将马先生拉黑,马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骗了,于是赶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