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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什么人不能做担保贷款(什么样的人不能做银行贷款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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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有何法律风险?

在生活中,我们常听见因病致贫,但在我们法律实务中,因担保致穷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因为一个简单的签字行为,可能把自己置于无法回头的境地。A君,北京某名牌大学大学生,应父亲的要求,为家族公司担保,后家族公司破产,A君被债务人起诉,要求承担2千万的债务;B君,高中老师,应哥哥的请求,为哥哥的公司贷款充当个人担保人,结果也陷入被起诉的困境,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近1千万的贷款清偿连带责任……实际上,我们身边因为个人担保陷入窘境的案例并不少,如果普通人担保的金额不大,那么尚且不至于陷入无法回头的境地;但是很多担保人不知道的是,给公司担保的金额通常都在几百万以上,一旦公司陷入经营困境,个人担保人面临的风险极大,很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还清贷款。那么,个人担保究竟有何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一个值得普通人关注的话题。

一、对担保的法律性质认识不足

银行什么人不能做担保贷款(什么样的人不能做银行贷款担保人)

担保的法律性质如何?这是一个很宏观的问题,因为担保有很多种类型,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中包括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多种类型,每一种担保类型的法律性质都有所不同。而在同一个债权关系中,可能包括的担保类型不止一个,有的债权关系可能包含三个以上的担保类型。比如一个公司与银行的贷款债权关系中,可能会有抵押物、个人保证、质押等多重担保法律关系,而作为普通人而言,实际上很难准确了解自己签的担保在众多担保关系中的位次,进而就无法准确知晓自己所签担保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而从个人担保合同的签订过程来看,大部分人事先并没有咨询专业的律师,对于各种担保关系的法律风险并不了解,比如如何约定连带担保的份额?连带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以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这就埋下了深深的法律隐患。

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在诉讼实务中发现,个人担保人所签订的担保合同,很多都是基于对主债务人的信任关系而签订的,很多都是主债务人的亲戚、好朋友、生意伙伴等等,他们自认为对主债务人的情况足够了解。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在没有充分掌握主债务人所有信息的前提下,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是表面,无法对主债务人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即便是尽职调查工作相对完善的金融机构,其也容易对债务人的具体状况做出误判,当前银行作为债权人的诉讼案件大量出现就充分说明了此问题。更别说个人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并不会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调查,就会导致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任何做生意的人,都会有低估期,有平稳期,有高峰期,亦有衰退期,如果个人担保人无法对其所处的阶段有准确的定位和预测,必然会面临担保风险,这也是个人担保的风险点之一。

三、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有的个人担保人以为主债务人有相应的房产做担保,自己再提供个人担保,就不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这实际上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市场环境变化对抵押物价值的影响。比如一套房子,在2019年充当抵押物时,因为房地产市场环境较好,其评估价格为300万。但在2022年,由于房地产行业低迷,该房产可能只值250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因为主债务人到期不能进行清偿债务,该房产进入法拍程序,那么其最终可能只拍出6-8折的价格,这就意味着虽然该房产当时提供了足额担保,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最终拍卖的价格与担保的金额有一定的差距,而这个差距就是个人担保时必然面临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会造成担保物的价值有所变化,这是个人担保需要认真考虑的考虑。

接触因担保而产生的合同纠纷越多,越深感很多人对于担保风险认知的严重不足。很多担保人常说的一句话是:“我真的不知道风险这么大,能不能以不知实情或显失公平为由撤销担保合同。”殊不知的是,担保合同上的白纸黑字,怎么可能以如此简单的理由推翻,有很多当事人在二审后仍然想通过再审、上访、投诉等方式改变裁判结果,但基本都是徒劳。因此,防范此类风险,关键就在于对于担保的风险有正确的认识,普通人,还是藏好自己的笔杆子,不要随便签写自己的大名!

那老板面子得很大//@天涯何处无芳草w:你以为一个大公司什么货款都要担保人?[抠鼻]//@天下莫能与之争:你以为合同上没有实控人签字担保能从银行贷出来款吗?[奸笑]//@异种移植8年患者:个人的签名担保才能执行吧,公司跟个人没关系的

张生说金融分析师

恒大被盛京银行上门追债326亿,许老板拿什么还?此前用来质押的广汇股权如今已缩水到100亿左右,前不久持有的盛京银行股权全部拍卖了73亿用于还债,许老板都没有经手。还是建行有主意,直接查封没收了许老板在香港的豪宅,一套至少就是10个亿,这也是许老板在港个人资产被没收的第一个案例,很可能给许老板开了个令他很难受的先例,接下来债主们会盯上他在各地的豪宅和资产,毕竟能抢到手变现的才能算是自己的。

朋友做生意缺钱找银行贷款,想让我当担保人,被我给当场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我觉得当银行介绍人的担保人风险性真是太大了。

说实话我这个朋友平时为人也挺好的,做人也挺靠谱的,他如果让帮忙干活或者什么的,我能帮的忙肯定会帮的,是这个银行借钱当担保人的活,我确实是很难接受。

首先做生意是有风险性的事情,挣钱的话你肯定按时还钱,可是他如果赔钱的话,他还不起那就得我去还钱了,因为我是担保人。

再者他有几个亲戚都是开公司的,他肯定找过他们借钱和提出担保人的事情,很显然是被拒绝了。

最后我认为这个担保人的水很深,如果朋友真的做生意亏钱跑路的话,他贷款我就落在我身上了。

这样子想想,感觉确实很吓人,所以我只能果断拒绝了,就算是他再怎么说好话,我也不会同意当这个担保人的,这是我的做人底线。

如果是你,你愿意当这个担保人吗?

强烈建议国家对所有的银行进行约束,要求进行房产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的所有的借款人,银行必须提前进行逾期风险后果提示。

提示借款人,一旦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可能司法拍卖对方的房产,无家可归。个人成为失信人,丢去工作,儿女上学会有问题。

银行必须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真正的贷款风险提示。

现在银行为了完成贷款指标,往往贷前引导借款人非常积极,但是,说贷款不能还的后果往往轻描淡写。

银行应当一心为善,而不是唯利是图。

每次看到银行盈利再创新高的新闻,不是心生欢喜,而是,心如刀绞。

中小企业为银行贡献了最大的利润,而企业本身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各家银行,你找央企提高一下利率去,谁给你。

有没有懂行的出来解释一下,给人做贷款第三方担保人有没有什么风险?刚刚到账我银行卡,是比较熟的朋友,已经给她做过两次了,现在经济不景气,有没有什么问题啊?

一朋友想要贷款,但是由于自身原因不能从银行直接贷款,于是他就找到我叫我帮忙担保,然后就签了这几份协议。不知道这个对我有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