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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掮客(银行贷款关注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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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再通报村镇银行案#:又抓获一批村镇银行案嫌犯】据平安许昌:2011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河南新财富集团等公司,以关联持股、交叉持股、增资扩股、操控银行高管等手段,实际控制禹州新民生等几家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该犯罪团伙设立的君正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自营平台及一批资金掮客进行揽储和推销金融产品,以虚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专门设立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上述行为涉嫌多种严重犯罪。

近期,公安机关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案件侦办工作正有序推进。收起全文d

银行贷款掮客(银行贷款关注类客户)

银行亲手养大了灰犀牛

由于经营贷利率低,贷款周期越来越长,加上楼市火爆,利用经营贷炒房的人越来越多。

富人阶层就像一群饥饿的狼。只要有钻空子,有套利的机会,就少不了他们。这些炒家几乎全是经营贷加杠杆,空手套白狼。“打新房”、炒学区房,套利者轻轻松松一年就几百万上千万无风险收益,利润都归自己,接盘的都是刚需,风险都留给银行。

除了市场上的不法中介专做资金掮客替买房者通过经营贷买房,部分银行的员工也存在诱导用户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套取资金买房的行为。

虽然银保监会一再要求查处违规行为,但各地银行并不愿意查,地方金融机构也不想查。

据统计数据,目前居民消费贷+个人经营贷,全国一共是28.75万亿,假设其中1/5是用来买房的话,就是将近6万亿,数字非常惊人!

这轮楼市的大行情,违规资金功不可没,也是公开的秘密。

但各地虽有查处,但查处的数据少得可怜,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

炒房风最厉害的深圳,从去年的“没有发现经营贷流入楼市”,到今年发现三起。表现得极不愿意查处的态度,只是在广州的逼迫之下,杀几只鸡作作样子。

银行再也不能阳奉阴违,对“房住不炒”采用消极态度,再也不能成为炒房的帮凶。

可以说,没有大量违规资入市,楼市就根本炒不起来。这只灰犀牛本来就是银行养大的。

看这个公告,隐含意思很可能是定性“理财产品”、而不是“银行存款”了;也不敢定性银行存款,一是相当于给犯罪分子兜底,二是兜不起这个底。

如果定性“理财产品”+“金融犯罪”,那么整个犯罪链条上的无论企业(“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还是个人(“资金掮客”),一个都跑不了,之前吃的全部都要吐出来。

考虑到主犯已经卷钱跑路,要赔给储户钱:一是看主犯没有卷走的资产还剩多少,找出来全部查封等待变现赔付;二就是杀整个犯罪链条上的大户(企业)了,你说“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这个事件中有没有责任(关键是背靠互联网大厂,有钱)?不能说一点都没有吧?代销的几个大平台,一家罚个几亿,基本能把主犯卷走的钱给补上。

我猜差不多就是这样,储户的钱即使不能100%赔付,80%也是能赔的。这事儿闹得这么大,最终肯定要能给出一个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方案,只是时间可能会以“年”计。

最后,我特别好奇,这里面能让犯罪分子利用的金融系统的漏洞,监管方要不要负责?

公告里面写得很清楚:“实际控制禹州新民生等几家村镇银行”,“以虚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删改数据、屏蔽瞒报”。所以,监管机构如果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是否需要承担储户赔付的责任?

PS:如果禹州新民生等几家村镇银行可以被犯罪分子控制,那么其他村镇银行呢?我唯一能确定的是,四大行肯定不会被犯罪分子控制,所以……

河南村镇银行的存款流入河南新财富公司

调查得知,河南新财富成立于2011年7月19日,注册资本为116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实业投资、企业投资与管理,法定代表人是余泽峰。

蹊跷的是该公司与于今年2月10日已悄悄注销,注销时间恰在几家村镇银行出现问题之前

媒体报道称,河南新财富的公司被指在此次事件中充当了资金掮客的角色,它们一头连接资产端,另一头连接资金端。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金是投资了还是被贷款出去了,需要监管部门及时给予调查并公布结果。

此外,存款客户还被质疑一部分为高息揽储客户,这样河南新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存款与这些高息存款客户就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几家村镇银行跟河南新财富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三方互金平台,度小满、滨海国金所、翼支付等等各揽储渠道(包括线上)是公开透明甚至备过案的,他们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期待监管部门早日给出答案,对此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