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几个例子,好好的一个银行客户经理,办理公司类贷款,动不动就被公安局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拘留了,看到拘留通知书那一刻感觉真是太可怕了,瞬间感觉银行客户经理也是高危职业了。都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才大学毕业四五年,也才27、28岁,有的结婚了孩子还小。感觉也没有收客户钱,可能是领导强令的吧,干贷款的一定要小心,不收礼不违法放贷,不听上级领导随意安排。有时候你只是收集点资料,签个字就把锅背了,签字之前一定要看好啊。
【执行通告】,关于(2022)浙0102民初2466号案件支付金融平台借贷纠纷,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涉嫌非法侵占金融机构财产,存在欺诈嫌疑 ,现被告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将冻结名下所有银行卡,支付功能,进行资产保全,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将司法拘留15天日
1069发来的执行通告,所以我说不要电信的号码了,都变成帮凶了。
【#东亚银行回应高管涉受贿罪被拘#】9月13日,有报道称,东亚银行(中国)行长助理兼华北区区长陈智仁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安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某看守所。9月14日,东亚银行(中国)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根据该行目前掌握的资料,本次事件纯粹涉及个别员工的个人行为。东亚银行设有严格的内部监控机制,事件对东亚中国的贷款业务并无影响,亦不涉及东亚前海证券。
想跟您咨询一下,民间借贷纠纷已经到执行的阶段 ,一分钱没要回来 ,执行的法官说: 目前只能上失信,对于他一点影响都没有,看见您发可以申请拘留, 这个都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呀?
执行君写的:
法院司法拘留到底有没有用?
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怎么办,拘留还是拒执?
这两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我是@执行君 ,专注强制执行,解决债务纠纷。
怀化农商银行原业务发展部经理获刑 违法放贷4100万元
日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怀化农商银行原业务发展部经理闻某远因违法放贷罪获刑。
根据判决书披露,2010年起,闻某远任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业务拓展部部门经理,2015年联社改制后任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经理。该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各分支机构和营业部门上报的贷款调查,对贷款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出具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并移交审查部门。
2010年6月至2015年1月,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石门分社、建新分社、以及联社业务部受理5笔贷款,并报联社业务拓展部审批。闻某远在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在没有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便出具符合贷款要求建议发放贷款的调查报告,致使联社发放5笔不符合放贷要求的贷款,共计4100万元。
在贷款到期后,上述借款人无力还贷,闻某远涉嫌违法放贷罪,于2018年12月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涉案5笔贷款的借款人已归还25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闻某远获得怀化农商银行谅解。
2021年1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处闻某远犯违法放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在判决后,闻某远曾上诉,但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据了解,怀化市鹤城区农信联社在2015年11月完成改制,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改为怀化农商银行,此案亦发生在该行改制前。时至今日,包括该行原董事长杨小峰,以及总行营业部主任、2名支行长以及2名总行员工均因在2016年前违法放贷获刑,随着更多法院判决书的公开,该行改制前的沉疴正在逐渐被发现、剥离。
凡是不贷款的老板,报警拘留他。
韩秀云讲经济清华大学经济学副教授最近,银行有多反常?
03:21我有一个民间借贷案子,标的额过百,现在到了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和丈夫协议离婚,明显就是躲避执行,并且还住在丈夫家,并且她还没有正式工作,法院又不同意拘留,这可怎么办
老赖说,你为什么钱要出借,你敢出借我就敢花,你出借多少我就花多少,无论银行,贷款公司或个人,我消费完了,确实没钱,你天王姥爷也拿我没办法,有钱不还你还能拘留,我确实没钱,你们自认倒霉,干瞪眼
【案例1278----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之前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缓刑5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50万元,(2021)晋07刑再5号】
原公诉机关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某某,男,系原山西省平遥县王家庄信用社主任助理,2006年5月19日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平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10月15日被平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平遥县人民法院(2007)平刑初字第82号刑事判决认定:2006年2月底,被告人郭某某为了从平遥县王家庄信用社贷款,与当时负责平遥县王家庄信用社工作的被告人赵某某商量决定,先由被告人郭某某从社会上往王家庄信用社吸收存款,然后从吸收的存款中为被告人郭某某办理部分贷款。
之后,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告人张某某商定,由被告人张某某直接或通过他人从长治等地区吸收存款后找到被告人赵某某存入平遥县王家庄信用社,存款均为定期一年。
被告人郭某某在证实通过被告人张某某吸收到王家庄信用社的存款数额后,按年利率10%(即一万元存款一年支付利息一千元)支付给被告人张某某超出中国人民银行正常存款利率以外的高息。被告人赵某某则对被告人郭某某支付超出中国人民银行正常存款利率以外的高利息明知后,在被告人张某某领储户存款期间,因郭某某以无力支付高利息,被告人赵某某向郭某某提供部分短期贷款以便郭某某为储户支付高息,并言明在郭某某因通过本次吸收存款而获得贷款时从中扣除。
其中,赵某某受郭某某指使,直接向储户支付高息2次。2006年3月9日至4月7日被告人张某某介绍储户或直接带领储户到王家庄信用社存款,在从郭某某处获得每万元一千元的好处费后,张某某再次以每万元低于一千元的数目付给储户,张某某从中获利38.3万元(此款被告人张某某已退至平遥县公安局,平遥县公安局已转交给平遥县王家庄信用社)。在该期间内,三被告人通过上述手段向长治等地储户吸收存款238笔,共计吸收存款金额为2746万元。
被告人赵某某在侦查机关的供述,2006年3月初,该为给信用社吸收存款保支付,该找到郭某某,郭某某称要吸收存款,他到时候必须要用一部分贷款,经请求联社主任武某,该答应了郭某某。郭某某吸收来长治人的3000多万存款,该到4月8日贷给了郭某某等四人2000多万元交了联社1300多万元。
平遥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郭某某、张某某目无国法,为了各自的目的,相互勾结,采用支付高息的非法手段,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三被告人之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应予采纳。被告人赵某某犯罪后尚能认罪,积极交纳罚金,属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已交纳30万元);
【4人因涉嫌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被蒲城警方行政拘留!】自“2022猎鼠行动”开展以来,蒲城县公安局陈庄派出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重拳出击,持续发力,接连破获多起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件,行政拘留4名违法人员,有效打击了涉“两卡”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毁掉自己的美好前程。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奇特”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双方的“借条”尚在,上面的“字”却消失了,借款人也因此被抓了。
南京女子李某在2019年底找老同学陆某借了65000元钱,承诺两个月后还款并支付利息,当场写下借条。令陆某没想到的是,过了没多久,手中的借条,上面的字全部消失了。当陆某要求李某还钱时,李某以借条内容不能反应借款,拒绝还款。
万幸的是陆某在拿到借条之时,就用手机拍下了借条内容。法院综合原始借条上的痕迹,以及拍摄件内容、转账记录,支持了陆某的部分还款请求。
法院同时以李某涉嫌诈骗,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有道说法】1、又是一起“杀熟”案件,朋友好心借钱,却不想被朋友“套路”,企图用不法手段不还钱,实在让人心寒,这叫什么人啊。
2、因为借条原件不能完整清晰的反映借款内容,对于借贷纠纷而言是十分不利的。
本案好在陆某留有照片,加上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法官综合证据链,才认定了有转账记录部分的借款属实。对于没有转账记录,而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就没有得到支持。
这也告诫我们,在借钱时,不仅要写借条,还要规范书写借条,尽量使用自己提供的纸笔书写,并做个有心人,留下复印件,或者有第三方见证人。借钱尽量使用银行转账,因为其有磨灭不掉的痕迹,并且建议在转账备注中,备注“借给xx钱款”。
3、李某明知道所用书写借条的笔不是正常的,所写字迹会消失,仍然使用其书写借条,本身就有故意赖账的心态,加上事后拒绝承认借贷关系。充分说明了其主观上并不想还款,具有非法占有所借钱款的故意。
其以隐瞒所写借条字迹会消失的真相,因此使得卢某陷入错误认识,以为李某是真心借钱会还钱,据此将钱款交给李某,而李某主观也是非法占有。并且数额达到了六万五千元,属于数额巨大了,这就构成了刑法上的诈骗罪。
据此,李某肯能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
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好友热心借钱相助。怎能以此卑鄙手段赖账?这是寒了朋友心,自己也进牢房,得不偿失。
#女子用“消字笔”写借条,企图赖账,反被拘留#
对于李某的行为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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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头条# 拘留+扣划双管齐下 法院高效执结获称赞
昨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夫妻二人,双双沦为被执行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到最后,一人被拘留,一人被扣划公积金,尝到了苦果才将欠款还清。据了解,刘某、郭某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向申某借款十万元。后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生意亏损,刘、郭二人某便将归还欠款的事一拖再拖,申某无奈,只好将这夫妻俩上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郭二人归还申某本息共11.47万元。判决后,两位被执行人仍旧不履行判决,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将当事人双方请到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同时向被执行人充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刘、郭二人态度坚决,以无执行能力为由拒绝还款,故法院对刘某作出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执行干警在网络查控中,通过反馈信息精准找到郭某的公积金账户内有存款,随后立即成功扣划了1.47万元。拘留期间,刘某迫于压力,向法院承认错误,并于前日将余下欠款10万元现金送至执行干警手中,现,申请人申某已拿到全部执行款。(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杨晨子 刘益旭 )
责编:董小平
首先银行冻结了,肯定是某某台,给你转进去了不确定性的资金导致的。最初耐心的等待三天,这三天必须等,很多朋友三天都自动解封了。
这三天什么都不用做,等就好了!最多打个电话咨询一下银行即可!
还有银行卡冻结的时间和你冻结的次数是真的没有任何关系的。冻结时间是由公安部门经过侦查确实有问题就会续期半年。也不要去责怪银行,这也不是银行能说冻结就冻结,说解就解的!
纯wd它不涉及犯罪,所以不会对你的其他卡和生活有任何影响。仅仅的冻结有关系的那张卡的钱不能正常使用。但是你这个卡如果和你其他卡有过转账交易,有可能一起冻结。
网赌冻卡,不会上征信的,所以不会影响你的贷款。网赌也不属于刑事犯罪,也不会上档案,所以也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和职务!
如果三天不解的朋友,可以想办法找到冻结你的公安联系方式,然后去联系他们,不要怕!网赌公安不会拘留你的放一万个心❤!根据警官的要求去满足警官,千万别撒谎,赌博了就是赌博了。骗不过去的,骗公安只会把事情弄复杂!具体情况根据案件和地方公安有不同结果,但是必须联系他们!酌情自己处理。不要相信能代替你解封的,这种都是骗子!网络说的划扣拘留坐牢也不要轻易相信!纯属吓唬人!
觉得还可以的朋友给个关注谢谢!
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是是非非~~
为了清收不良贷款,首先是找借款人。若借款人找不到或无力履行,贷款又有担保人,则自然就找担保人催收,催收不履行,自然就向法院诉讼,这是最通行的做法。
工作中遇到过不少为他人担保付出沉重代价的,或被卖房,或被扣划存款,或被列入失信名单,也有被司法拘留的。有些人是图利,就不必抱屈;也有些人纯粹出于亲情或义气,落到个或财空,或家破,或受难,则真替他们难过。
站在银行信贷人员的立场,为了减轻自身的风险,额度稍大的贷款都会要求借款人能提供担保,有房产抵押当然好,实在不行找个有一定实力的人担保也行。
不少担保人也会问信贷人员,担保后果会不会很严重。信贷人员为了促成业务办成,既不能说真话,又不能说假话,一般是含糊其辞的说,只要借款人按时还款,就不会有什么后果。
在这个时候,信贷人员其实也很矛盾。跟他说严重了吧,那也许就不愿担保了,不仅业务办不成,借款人还会责怪。说轻了吧,知道这个无辜的担保人可能就被这笔贷款套上了。
现在担保一般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这一措施限制了不少替他人担保的意愿。一些男的同意,但老婆不同意;或者老公表面同意,背后让老婆来推脱,尽量兼顾面子和里子。
作为银行人,当然不能建议不能为他人担贷款,只能说擦亮眼睛、量力而行!
两人被捕,三人刑拘,“深房理”事件取得最新进展
2021年8月7日,@深圳发布 正式公布了“深房理”事件的最新进展,相关责任人已经被依法问责和处罚,2人被逮捕,3人被刑拘。
至此,一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消费贷等问题贷款金额,合计是10.64亿,其中违规的经营贷就高达3.80亿。
“深房理”这个事件,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所以早在今年的4月8日,深圳住建、公安、银保监、网信办等七个部门联合对深房理展开调查,现在证据确凿。等待涉案人员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住房不炒是一项基本方针,深房理违规炒房,引发了社会情绪的不满,更教唆会员以“假结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承诺保底,涉嫌非法集资。
除此之外,深圳金融监管机构,开始对小贷行业、融担行业旗下的涉房贷款、担保业务进行逐一排查,重点约谈了14家小贷、融担公司,并对其中六家公司下发了监管函,要求按期整改。
深房理这次事件,再次提醒大家,不要铤而走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加众筹买房、代持买房等高风险事情,浸提房地产领域的肥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个人财产的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