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禁钓区钓鱼逃跑时摔伤索赔27万#,法院:自陷危险应自行承担责任,驳回诉讼】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赔偿纠纷案。2021年9月7日晚,涂某与钟某在一禁钓区钓鱼。二人准备离开时,发现水库管理处巡逻船只已行驶至岸边,两人迅速离开,涂某跑到岸边马路时,不慎掉入路边坑里。工作人员杨某与钟某将涂某拉起送医,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涂某将水库管理处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7.04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并无违法行为,涂某于禁钓区钓鱼,被发现时逃避责任逃离现场,自陷危险应自行承担责任后果,故驳回原告涂某诉讼请求。#网红触电身亡父母索赔121万#@九派新闻 网页链接
安宁检察 21岁网红鱼塘边钓鱼时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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